駕駛員最痛苦的事情是什麼,你知道嗎?
車還在,油沒了?
油加滿,車沒了?
車有,油有,卻再也
不!能!開!車!(一輩子)
這就叫:終生禁駕!
你知道
終生禁駕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
這輩子不能重新獲得機動車駕駛證!
永遠都不能開車了!
可以說是一項很很很嚴厲的處罰了。
近日
廣西公安交管部門集中通報了
2019年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這份共有135人的禁駕名單裡,
男性機動車駕駛人佔比達到了96%,
年齡最大的為77歲,
而年齡最小的僅17歲,屬於未成年人……
這也就意味著這位17歲的被終生禁駕人員事發時屬於無證駕駛,他除了被終生禁駕,永久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獲取機動車駕駛資質之外,同時還將並處“無證駕駛”的處罰,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而被終生禁駕人員如果繼續開車上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以“無證駕駛”進行查處。
你是不是覺得
終生禁駕離你很遙遠?
可有些人就是一念之間
導致自己永遠都不能再開車了!
造成終生禁駕的原因主要有: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2、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違法行為不僅損害他人利益
更給自己留下了一生都無法抹去的汙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條規定: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101條規定: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安全駕駛,警鐘長鳴!
在此提醒每位交通參與者:
嚴格遵守交規,切莫心存僥倖,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握好方向盤,平安把家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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