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首富盛宣懷的守業觀:“有土斯有財”與“動利不動本”

清末首富盛宣懷的守業觀:“有土斯有財”與“動利不動本”

1916年,近代工商實業的先驅人物、“晚清企業界一代領袖”盛宣懷去世,身後留下一筆數額超乎常人想象龐大的家產。

盛宣懷一生以經營眾多官督商辦企業聞名,涉及輪船、銀行、冶鐵、煤礦、郵電、鐵路、紡織……諸多行業。

與同樣屬於“紅頂商人”的胡雪巖不同,盛宣懷涉及的領域更偏向工業。縱觀他的發家歷史,除了得益於李鴻章的支持之外,還有許多外商資本參與其中。

21世紀初,有人在復旦大學館藏史料中,發現了1920年“盛氏遺產清理小組”在盛氏家庭會議上公佈的財產清單和清理小組的會議記錄抄本。

這份資料為盛宣懷的個人家產具體數額以及內容構成,做出了明確的清點。

就盛宣懷這樣一位處於社會財富金字塔頂端的豪商大賈而言,他的資產組合與安排可視為一個參照。

從中我們不難發現,從清末到民國,中國的私人經濟領域出現了何種變遷。同時,

我們也可以看出以盛宣懷為代表的一些近代中國商人的獨特守業觀。


“一千三百萬兩”:清末首富的家底到底有多厚

清末首富盛宣懷的守業觀:“有土斯有財”與“動利不動本”

漢冶萍煤鐵廠

盛宣懷去世後次年,盛氏家族召開包括盛宣懷遺孀盛莊氏及子孫、盛府世交李經方(李鴻章之子)、同誼楊士琦、親信傅筱庵、弟盛善懷、妻弟莊亮華等20多人在內的親友會議,定下遺產一半劃歸“愚齋義莊”、一半劃歸五房均分的初步分配方案。

並且議定先設“清理處”,公推楊士琦、李經方為督理,另訂暫行章程,對所有遺存股票、證券、房屋基地等進行清釐、估價、造冊,清理處工作完畢後再行家產分析,並在產業分別支配過戶、一切手續完結後再進行裁撤。

由於盛宣懷所留遺產規模太過龐大,“清理處”經過兩年半的工作才完全完成了了“估價清冊”工作。據統計,盛宣懷家產共計13493868.855規元兩(“規元兩”乃是1933年“廢兩改元”之前上海通用的記賬單位)

若是完全換算成白銀,約為675噸,按照如今約500萬人民幣/噸來計算,約合34億元人民幣。

但是,白銀在喪失了貨幣本位地位之後價值大為縮水,按照現價計算,無疑是低估了盛宣懷這位清末首富的家產。

在18-19世紀,1英鎊價值約為3兩白銀,那麼盛宣懷的家產換算成英鎊則大約為450萬。

而當時世界第一強國、號稱“日不落帝國”的英國,其國民年生產總值也才不過1000萬英鎊左右。

盛宣懷一人之財富,便將近當時英國每年一半的國民生產總值,堪稱富可敵國、家底無比殷厚。


“有土斯有財”:多達遺產半數以上的不動產

清末首富盛宣懷的守業觀:“有土斯有財”與“動利不動本”

由於華夏的文化傳統使然,國人對於土地從來都有一種特殊的情愫。

這一點,盛宣懷也不例外——其留下的龐大遺產的組成結構,便足以說明這一點。

在這份龐大的遺產中,共計有171處地產,其中131處都分佈以上都分佈在上海租界(即上海道契房產),其餘大多為產業廠房,分佈在漢口、杭州、蘇州、北京等地,共計787萬規元兩左右。

其中,因為總面積最大,故而總價值最高的地產為“三新公司”(三新紗廠、三新布廠、三新絲廠),可是單位價格最高的地產則為通商銀行與客利飯店,分別高達12.8809萬兩/畝與10.3428萬兩/畝,摺合成當今的英鎊,均超過6000英鎊/平方米,也就是5萬人民幣/平方米,而這只是地皮單純價格,並不包含其地面建築的價值,即便放在今日,也可以稱得上是寸土寸金。

一般來說,像盛宣懷這樣的大官商,應會擁有大量田產。20世紀60年代,陳詩啟在《盛宣懷的資本及其壟斷活動》一文中開篇即寫到:

“他的資本和一般地主、官僚、商人的資本一樣,在土地、高利貸和商業方面的活動是很顯著的。”

然而遍攬盛宣懷的財產清表,並未發現任何田產分配情況,除了在1920年“盛氏遺產分配辦法”的細則之中提及了一句:

“董事會每年應由愚齋義莊董事會內酌提款項,預備在江蘇省區域內置買田產,使宮保生前所購田三千餘畝合成一萬畝為止,交與常州盛氏老族義莊以資補助。”

由此可見,盛宣懷在生前其實是置有三千餘畝田產的,不過死後並未交由直系子嗣繼承,而是增添購買到一萬畝之後,一併作為宗族義莊的補助。

實事求是地講,萬畝田產不可謂少,但是相較於這位清末首富的其它產業就顯得有些微不足道了,最多也就只能算是一個零頭。

事實上,這也表現了當時中國商人在財富傳承方面的思想轉變:雖然還是以不動產傳承為主,但是相較於“田產”,中國富商已然更傾向於選擇商業用地與住宅這兩種地產。

而這些地產,最終多由其直系子孫所繼承。


“動利不動本”:首富的股權財富分配原則

清末首富盛宣懷的守業觀:“有土斯有財”與“動利不動本”

盛宣懷簽名的民國二年(1913)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股票

除了不動產外,盛宣懷遺產中還包括35萬餘規元兩現金,以及各種股票和股本存款540餘萬規元兩。

股票與證券、債券等是近代新出現的資產形式。盛宣懷所持有的股票共有27項,總計5112498.38兩,在盛宣懷總資產中佔38%,主要為招商局、漢冶萍、通商銀行、仁濟和保險公司股票(四項合計5012475.92兩,佔股票總價值98%)。

其餘為包括漢口揚子公司、四明銀行、中華書局等在內的價值相對不多的股票,另有一些新聞報館、內河招商、大德油廠、湖南磁業公司等未上市股票,還有少量證券債券和公債(蘇路、浙路證券)。

這些股權財富,多與盛宣懷生前所承辦或經手的各種新興事業相關。

事實上,盛宣懷生前的“公典”(以清政府公款作為資金來源)生意,在同治和光緒年間發展迅速,生意規模也十分龐大,一點也不遜於他的其它生意。

盛家的典當行主要集中在江蘇尤其是常州府、蘇州府一帶,只不過辛亥革命爆發之後,這些生意由於和清廷之間的聯繫,被革命政府充公,雖然後來經多方努力復產成功,但是也受到了很大損失,過去的輝煌不再,其產業規模也萎縮了許多。這也導致了其身後剩下股權財富縮水了將近一半

當然,“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即便是大幅縮水之後,盛宣懷的股權財富也十分驚人。他自己本人生前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多次叮囑過後人,這部分財富分配一定要“動利不動本”的原則進行。

所謂的“動利不動本”,與一般分家析產有所不同,因為傳統的做法是將家產具體分到某一子孫手中,而“動利不動本”則只是允許動用各項產業產生出的利益,但不允許動用本金。

這種財富分配的方式,有些類似家族信託基金。據說這一主張是盛宣懷受到日本三井家族的啟發,日本三井家族“不分家產已歷經數百年,家有議會,會有憲法,子孫繼承弗替”。作為一種嘗試,

盛宣懷曾於1914年設立“至善堂地產總管理處”,在其死後雖然地產多為子孫繼承,但是金融財富方面倒是部分遵循了這一原則:

“所有遺產分作十份,以五分歸公,餘五分歸五房分派;歸公產業定名愚齋公產,專為義莊、祭掃、賑濟、周恤並嫁娶一切公共開支之用;五房分派之產平均分配,由五房當眾拈鬮承領”。

這是一種折中的辦法,即將財產對半,一半歸家族公產(即愚齋義莊),一半歸五房,這樣既尊重了盛宣懷生前遺願,又滿足了盛氏子嗣對財產分配的要求。


“眼見那樓塌了”:盛宣懷守業觀的漏洞

清末首富盛宣懷的守業觀:“有土斯有財”與“動利不動本”

盛恩頤照片

能夠成為清末首富,盛宣懷之所以能夠集斂如此龐大規模的財富,固然有著”官督商辦“的歷史背景,但是也與其個人獨到的商業頭腦和敏銳的判斷力密不可分。

無論是“有土斯有財”,還是“動利不動本”,盛宣懷的這兩種守業觀念,其實放到今日仍舊不算過時。

但事實上這份龐大的、若是規劃得當流傳數百年也不是問題的財富,竟然不出三世就幾乎被敗盡:

繼承了盛宣懷最多地產,也是最大一筆財富的當屬餘其獨子盛恩頤,盛宣懷原本生有五個兒子,但是其餘四子全部夭折,僅剩盛恩頤這一個獨苗。

據說這個名字還是慈禧所賜,為的就是讓其性命“貴重”些,盛家有多麼寵愛這個兒子,由此可見一斑。

不過,盛恩頤不僅在創業上不肖其父,就連守業也做不到。

他年紀不大便染上了抽鴉片、賭博等諸多惡習,並且因為被“民國四公子”之一的盧小嘉做局設計,一場豪賭輸掉了上海灘租界內百餘處地產,敗盡家業,令人唏噓。

由此可見,無論“有土斯有財”,還是“動利不動本”,到頭來還是要“以人為本”。做不好子孫後代的教育工作,聚斂再龐大的家業、設想得再周密,到頭來仍舊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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