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社区志愿者被老大娘打后推了她一下,是正当防卫吗?

「法律答“疫”」社区志愿者被老大娘打后推了她一下,是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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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答“疫”」社区志愿者被老大娘打后推了她一下,是正当防卫吗?

山西省朔州市检察官魏经宇:

问题收悉,在对这件事做出评论前,我们先了解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有了具体的评判标准,才能对这件事做出理性分析。

《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中所说的正当防卫包括4大要素:1、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1、时间正在进行,2、不法侵害,3、为了保护自己的或是他人的利益(也包括国家和公共的利益)。

正当防卫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从渊源上来讲是从大陆法系演化过来的,在英美法系也有类似的规定叫不退让法,意思是一样的。就说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的威胁的时候,你可以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这也是在公力救济不能时,法律赋予个人的自力救济权。

但是在以往司法实践当中,这一条并没有很好的在司法机关运用,所以导致此前有人认为正当防卫机制一直在沉睡,很多案件不敢不愿不能坚决依据正当防卫对案件进行公正评价,包括之前的于欢案最开始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但是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且必须在法定的幅度范围之内减一个档次或者是免除刑事处罚,这样的目的是鼓励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又提出了对防卫人的必要约束,有利于保障正当防卫的正确行使。

再来说说防卫限度,在我们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也需要考虑防卫限度吗?《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就是在你对侵害人进行防卫时所造成的损害无论是死亡还是伤残的结果,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也就我们所说的无限防卫权或无过当防卫权。

举例来说,如江苏昆山宝马车男反杀案,这个案件引起了法学界、法律界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讨论,但主要集中在电动车男子所实施的行为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在评判是不是正当防卫时,要考量一个防卫行为的整体性。我们不可能把一个不法侵害行为分解成无数个动作,通过他的某一个动作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这是极不理性的,也是极不公平的。法律的真谛不仅仅在于逻辑还更在于经验。在昆山宝马男反杀案中,我们通过视频可以明白看到纹身男有过错在先,随后又去拿刀侵害电动车主,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能实施正当防卫,请问什么时候才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呢?如果在纹身男挥刀的一瞬间,电动车男躲闪不及时,那么他可能此时已丧命;又有人说在纹身男跑回车辆时,就不应该再实施防卫,我们回想一下纹身男第一次挥刀车内拿出的是一把砍刀,结合男子的社会关系,第二次男子会不会拿出其他东西来?这对我们防卫者是不公平的。我们所做出的防卫行为是需要根据大势来判断的,如果我的生命权受到威胁或者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确是超过了必要限度。(本案事实明确,电动车主的生命权受到了威胁)根据刑法规定,纹身男的行为确实是正在行凶,那就可以实施无限防卫。无限防卫权是现行刑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就应当在实践当中唤醒它,以保护人民国家公共利益,使我们不受非法的侵害,正当防卫不仅仅是说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它还包括他人的,也包括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当你看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你也可以作为一个路人实施正当防卫,这就是鼓励见义勇为同不法行为作斗争,这是一种政策的考量,也是一种法律的必须的保障。这个案子现在已结案,构成正当防卫,电动车男子不负刑事责任。

具体到你的提问,据你所说的情形,肯定不适用无过当防卫。老大娘没有出入证要强行闯入,是错误的,你们作为志愿者,因防疫所需,对其劝阻阻拦,行为并无不当,是履职行为。她打你们,你们为保护自己而进行的躲闪、推挡是人之常情,理之所在,法之所允,但需与其行为大致对等,不能过头,不能超限。并且需做好证据保留,拍摄视频照片等留作佐证,天理昭昭,不因一家之言污蔑而蒙羞,乾坤朗朗,岂容恶人血口喷人而失察,有视频有证人,相信可认定。当然,作为一名志愿者,当理性,当谦和,尽量说服教育,如遇到劝导实在油盐不进,当选择及时报警处理为好,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潘一菲:

这位网友你好,首先向你的志愿行为表示致敬,正是无数像你这样的美丽身影,筑起了一道道社区防疫的“铜墙铁壁”,保护着社区居民的安全。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一、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概念。一般来说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不适用正当防卫这一规定。如果进入了刑法调整的范围可以比照刑法规定来认定双方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仅造成轻微伤及以下后果的,一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在发生冲突时尽量跟群众讲政策明道理。 

如若对方动手,建议不要自行处理,而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由警察处理,同时保留好证据(录音、录像或者愿意作证的围观人员的联系方式),便于警察查清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来源:正义网 文字:魏经宇 潘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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