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正当防卫”

这几天,“昆山杀人者反被杀”的案件被网络疯传,引起全国轰动。引起轰动的主要原因还并不是这一案件的发生过程,因为这一案件的发生过程相当清楚。监控清晰显示:一辆宝马车撞入了人行道,撞上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不过让人大吃一惊的是,从宝马车上下来三个人,与电动车白衣男孑理论时,欧打了电动车男,可能是觉得还不过瘾,一名“纹身男子”(龙哥)返回从宝马车上竟然拿出了大砍刀,疯狂地砍向了“电动车男子”(于某),将电动车男子砍伤,也许是苍天也看不下去了,“纹身男子”由于用力过猛,刀竟然脱手而出,抓住一丝生机的“电动车男”于是拾起刀捅向了“纹身男子”,“宝马车三人”见势不妙,纷纷又奔向宝马车旁,“电动车男子”急追猛砍,最后“纹身男子龙哥”终于不治身亡。“电动车男子于某”也被赶来的警察押走。

引起轰动的真正原因恰恰是这一案件中,法院即将对“电动车男子于某”的判决定刑。所有人极为关注的是,法院对“电动车男子于某”到底是会按“正当防卫”判决呢?还是会按“防卫过当”来判决呢?或是按“故意致死罪”判决呢?很多律师对此也是议论纷纷。

当第一个律师主张以“故意致人死亡罪”对“电动车男子于某”判决量刑时,其观点立即遭到了所有人的唾弃!

当第二个律师主张以“防卫过当”对“电动车男子于某”进行判决量刑时,其观点也同样遭到了全国网民的抵制!

为什么广大网民都强烈要求,法院应该对“电动车男子于某”以“正当防卫”进行判决并无罪释放呢?

究其原因,可能主要是“纹身男子龙哥”表现过分嚣张,纹身吓人,车上随时带刀,随便拿刀砍人,明显一幅黑社会形象。

更为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在日常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普通老百姓都遭受过黑社会凶徒恶霸的欺凌。很多人被歹徒恶霸欺凌时,只能“敢怒而不敢言”,屈辱地被动挨打,甚至被杀!

因为按照部分律师、法官所言,只要受害者奋起反抗,处置不当,就极有可能涉嫌“防卫过当”,甚至“故意致人死亡罪”,被判刑,被迫向歹徒抵罪!

于是乎有些律师无奈地感叹:“中国式的正当防卫”其实就只有一个字“跑”!而且跑还得选择几种合适方式:跑得快的,可以往警察局跑;跑得慢的,可以往医院跑;跑不动的,可以往火葬场跑,省事.......就这样,仍然有网友提出异议,受害者绝不能跑得太快了,跑得太快,万一把歹徒累死了,受害者仍然涉嫌“故意致人死亡罪”,仍然要吃官司!

针对此事件,广大网民更是纷纷含泪评论:当受害者拾起刀不追杀,还给歹徒,然后极有可能再次让歹徒砍死;当受害者拾起刀不敢追杀,更可能让歹徒从车里拿出更为凶险的武器,再次被歹徒杀死;总之受害者不敢追杀,终究难逃被杀的悲惨命运!

中国法律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歹徒入室抢劫,被受害者反抗致死,仍然要让受害者负责?为什么小偷入室盗窃,受惊吓摔死,也要让屋主负责?

难道我们真的只有严格执行当年张某人的“不抵抗政策”,才是弱者唯一的选择?面对强盗欺凌,难道我们只能“强烈抗议”?

戏说“正当防卫”

戏说“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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