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貸款買的房子,在結婚前女方要求加名字合理麼?

造價徐


隨著現代社會的高速發展和變遷,離婚率逐漸升高。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前財產歸屬方是對雙方的一種保護,從而儘量避免因雙方感情破裂婚姻破裂因為財產問題而導致的糾紛以致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你在婚前買的房子,你購房時支出的購房款可以證明是你的婚前財產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離婚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屬於你的,不會因為加了對方名字就要進行財產分割,你是付了首付以按揭形式購房,若婚後共同還貸,則對方有權提出對房子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

你應該和女方商量好,婚後是否一起承擔房貸或明確家庭支出雙方的承擔比例。只是目前中國社會普遍覺得男方應該要買房子,女方家庭往往難接受不加名字。加名字又不承擔購房支出的話男方父母可能又不願意,畢竟買房對中國大部分普通人來說是一生中最大的支出了。

兩人既然有感情打算結婚,最好兩人商量下,女方一起補上首付或協商婚後一起還房貸的問題,避免因房子的問題雙方父母產生嫌隙,同時寫兩人名字也避免女方在婚後缺乏安全感。所以不能簡單的說合理不合理,畢竟兩人要結婚,今後要長久生活,還是要互相理解互相扶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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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學學婚姻法,婚姻法規定凡婚前財產尤其房子屬個人所有,既使房本加你名子,也不屬於共方財產。但是如果離婚,既使在婚姻中自己還貸,也屬共同償還,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有所傾向。舉個例子,小張婚前用自己公積金貸款,首付60萬買了套200萬的房,婚後還貸140萬,每月用自己公積金還8000元,5年後離婚,這套加了女方的名子,也不屬於女方所有,但女方可以得到5年共同還貸的補償。8000*12*5=45.6再除2,可以分得25萬吧


蘭姐姐說話


既然是婚前男方的房子,那麼婚後也沒有共同還貸的義務。不加名字,你把我當外人,我又何必當你是一家人。既想空手套白狼,又想道德綁架。都當女人是傻子嘛?我們留著錢自己買,它不香?縱使婚姻不幸,我們離開的更有底氣!!



crystal0187


不能一棍子打死了,婚前全款買房所有權很清晰,如果貸款就不一樣了,首付是單獨一方的沒問題,以後每個月還款哪怕就是你個人工資也屬於夫妻共同資產了。房產證加不加名兒在於兩個人共同協商,加也合理


張元松447


那得看在領證前,男方有沒有還清貸款。沒還清的話,得共同還貸,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987654321074347190


你好!

這樣子做是極其不合理的!

不過現在法律上也有規定!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就算加了名字也不影響的!

不過女方要是強制要求的話,還是看你自己了,如果你願意就可以加,不願意就好好商量別的辦法。


晉小峰


沒有合不合不理,只有值不值得!自己決定。


楓寶寶488


我沒有要求加名字

個人感覺全看男方吧,看他是否可靠,看他家人是否可靠,看態度


數學很嗨


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

夫妻同心,什麼都可!


淝水布衣


合理啊,房子是你貸款買的,以後我要和你一起負擔房貸和生活開支,這是一個現在很現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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