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認為懲戒權該不該回歸教育,迴歸老師手中?

阿健說事兒


我認為懲戒權應該回歸教育,回到老師手中。

在不久前發生的四川那位被學生用磚頭猛砸頭部9次重傷的老師,長期昏迷不醒,最終還是在2020年2月14日走了。 其實現實中此類事件層出不窮,從未消失。這些不斷髮生的因為老師制止學生錯誤而受到學生乃至家長打擊報復的事件,讓廣大老師惴惴不安。老師們變得消極了,變得佛繫了。畢竟老師也是凡人,也要掙錢養家。沒有來自國家層面的支持,僅靠老師一腔孤勇,最終只會被現實碰得頭破血流。這樣現狀如果不改變,受損失最大的,其實是學生。

不是老師需要懲戒權,而是學生需要。

所以國家在2019年,由教育部發布了《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當學生出現違紀行為時,教師可以採取以下懲戒方法。

(一)點名批評;

(二)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

(三)適當增加運動要求;

(四)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暫扣學生用以違反紀律、擾亂秩序或者違規攜帶的物品;

(六)課後留校教導;

(七)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作為一個老師,難免會遇到學生犯錯誤,這是孩子的天性決定的。哪一個孩子不是在不斷犯錯、改正中成長起來的呢?孩子犯了錯,應該批評教育他,讓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通過適當的懲戒,讓他知道,人犯了錯誤是要付出代價的。這樣,對他不僅是個教訓,也會教育其他同學引以為戒,不要犯相似的錯誤。這樣的教育,如果在學校缺失的話,後果只能由家庭和社會來買單了。

所以我認為,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如果學生犯了錯,尤其是一些性質嚴重的錯誤。為了明確校規校紀,為了給學生一個明確的是非標準,也是為了治病救人幫助犯錯的孩子改正,一定要有適當的懲戒。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希望國家儘快制定好相關的法律規範,越細緻越準確越好。這樣老師在實際操作中才不會出現因為把握不好尺度,造成的一些懲戒不當現象。也能避免出現因為老師批評學生而遭到打擊報復的悲劇。

真能如此,將是教育之幸、國家之幸。

我是青石,願意回答您教育方面的問題。如果對您有幫助,請關注點贊,謝謝!


青石居


最近網上爆料出多起老師體罰學生的現象,很多網友也在呼籲把懲戒權還給老師,讓老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更好的教育管理學生,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人民日報»也轉載文章稱,將懲戒權還給老師。

關於"懲戒權",也是近幾年提出的一個新概念,何謂懲戒權呢?就是懲罰教育,引以為戒的意思。懲罰是教育的一種手段,引以為戒是懲罰的目的,讓學生明白自己的錯誤,從中吸取教訓。老師在使用懲戒權時,不好把握懲戒的度,如果使用時不謹慎,就會變成體罰學生。而«教師法»中也明確規定,嚴禁教師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



關於懲戒和體罰的區別,我是這樣認為的,只要不傷害到學生的身體和心理健康,這種懲罰是合理的懲戒。超過了這個度,就會變成體罰。但在實際運用過程中,要把握住這個度是很困難的,現在的學生和老師都很容易衝動,稍不注意就會做出體罰學生的行為。


在十多年的班主任工作生涯中,我也懲戒過很多同學,但沒有一個同學受到過老師的體罰。針對班上偶爾犯錯誤的學生,老師給予適當的懲戒,學生很快就改正錯誤,效果很好。

但對於經常犯錯誤的同學而言,老師的懲戒教育往往不奏效。我通常的做法是不對這類學生進行懲戒教育,而是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明確告訴家長,將懲戒權還給家長,孩子目前處於青春逆反期,老師也害怕學生作出過激行為。


Lance課堂


我認為,懲戒權應該儘快迴歸教育,迴歸到老師手中。這是因為:

首先,教育本身就是一種強制行為

我們必須承認,學習是一種艱苦的勞動。所謂的“快樂學習”“玩中學"等等只是無知者的一種臆想,實際上只是對不用學習就會或者不用過分動腦就會的東西起作用。你給他一道幾何題快樂快樂,或者拿上高考卷上的病句題快樂快樂,能把你由一個健康人做成病人,還能快樂起來嗎?

讀書消遣和讀書學習感覺會大不一樣,大凡要主動的去獲取知識都是燒腦子,都會讓人感到疲憊的。

學習與遊戲、與吃、與聽歌,絕對是不一樣的感覺。一個孩子如果沒有遠大的理想,沒有超強的自制力,當這些擺在面前的時候,他會選擇後面的幾項,而不是“學習”。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孩子看起來挺聰明的,學習卻很差;或者小時候學習挺好的,越大越不像樣,就是這個原因。因為,“遊戲”“吃”“聽歌”會讓人更加輕鬆,更加愉快,為什麼不選這些,而要選擇學習呢?

《三字經》有云:“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這裡面對“養而不教”“教而不嚴”提出了嚴厲的批評。意思是,作為父母,不僅要撫養孩子,還要教給他做人的道理,如果沒有做到,就是父母的過錯;作為老師,要嚴格要求學生,如果沒有嚴格要求學生,造成學生學業不精的,那就是老師的責任了。

怎麼嚴格要求呢?“哄”是不是?“賞識教育”是不是?“只表揚不批評”是不是?不是!嚴格要求就是,該訓斥就得訓斥,該大嘴巴子上臉就得上臉。罵到痛處,打到害怕,才能不敢偷懶,專心讀書,而不是一心想著遊戲,想著吃辣條,想著聽歌。

第二,沒有了懲戒權,學生越來越難管

隨著體罰和變相體罰寫進了法律,教師對學生的體罰越來越少了。因為一旦學生或者家長計較起來,老師哪怕厾學生一指頭,也是違法行為。沒有人能保護你,想保護也保護不了,最多想辦法給你一個不疼不癢的處分,這就是悄悄的保護你了。

老師普遍覺得,現在的學生越來越難管理。說得輕了不管用,說得重了,又容易出事。由於從小就沒有受過懲罰,當老師的突然懲罰一下,這個孩子可能就受不了,做出你想象不到的舉動。

雖然迴歸懲戒權的說法得到了很多人包括家長們的支持。但是,很多東西,不是那麼容易迴歸的。現在即使法律上規定老師的懲戒權是合法的合理的,但是,習慣了現在的教育方式的老師未必會使用,或許已經失去了這個功能了。就像家禽,原本是鳥,但是圈得久了,雖然仍然長著翅膀,但是再也不能像它們的祖先那樣翱翔於天際了。


愛河北人


當代教育現狀,教師是沒有懲戒學生權的,包括體罰或變相體罰,包括精神上、人格上的侮辱、欺凌。

教育部三令五申禁止的事。

可依然聽到不少支持戒尺迴歸學校,懲戒權迴歸老師的聲音。

我不清楚聲音發自何方,是教師還是家長們?

可我心裡卻很清亮:支持懲戒權迴歸學校者,無論是教育工作者,抑或是家長們,都不是一心撲在孩子身上的人;是欠缺教育責任心人;是,無能的人,最起碼在教育上;是,自私的人。

家長把孩子推給老師,推給學校,難道不是自己的自私,自己的無能?

老師把教育責任寄望於戒尺、懲戒權上,難道不是自己的無能與失職?

現在的老師們,在沒有擁有懲戒權之時,各種各樣的暴力醜聞尚層出不窮,一旦擁有了懲戒權力,是否會出現變相的、甚至是變態的懲戒學生事件?

大家可能會罵我又來危言聳聽了。

可驚動全國人民的,老師惡語辱罵十三歲女孩長達半年之久的事件不會是假新聞吧?就在今天,光明日報官方也發文了,王姓老師,已經涉嫌違法。

這個王姓老師,若說他沒有變態傾向,那麼,就是我有變態的傾向了。

恐怕會有很長一段時日,會有很多姓王的老師們,以王姓為恥!

最後我有一個疑慮是:假如在教育孩子們的時候,戒尺也起不了作用了,是不是,需要授權給老師們,可以使用"機關槍"?


鶴鳴於旦


作為教師,筆者認為懲戒權暫時不該回歸教育,迴歸教師手中。主要理由:懲戒和體罰界限不明確。體罰包括:教學中教師讓違紀學生關禁閉或者放學後長時間留學生補作業、面壁、罰站,以及為了沒收玩具手機等而收身等。這些行為侵犯學生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更在某一時間段內限制學生人身自由。還包括:扯頭髮,打耳光,罰站立,罰倒立等。表面上是出於對學生的懲戒,以達到教育的目的,實質上教師已將自身人格凌駕於學生人格之上,這些行為是體罰或變相體罰。






所以,何為體罰?概括起來就是:在教育學生、管理學生中傷害學生身心健康,侮辱學生人格,剝奪學生受教育權的一切行為皆為體罰或變相體罰。那麼,何又為懲戒?懲治過錯,警戒未來。以懲為手段,戒為目的。實際上,體罰也是懲戒的一種手段,古代的戒尺、軍棍都是體罰的工具,主要通過身體之痛達到讓犯錯者吸取教訓的目的。除警戒自己以後不犯錯同樣的錯誤,也有警示他人之意。但是,部分教師把體罰當成管理學生的主要手段,嚴重傷害了中小學身心健康發展。國家出臺相關規定: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各種因素推動下,變成了“不打不罵不罰學生”,演變到今天的“不管學生”,“沒人管學生”。
最近,人民日報又呼籲:

但筆者不敢苟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哪些是懲戒權的範圍,有教師敢要懲戒權嗎?很簡單,舉幾個例子大家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假如筆者把一個常睡覺的學生叫起來站著,站5分鐘不起任何警戒作用,站一節課起點作用但變成了體罰。還有一次,有個學生上課吃大芒果,他自己表示要自罰一週以示改過自新,但是不是因為被老師發現被迫這樣做,老師的人格凌駕於學生人格上的變相體罰?學生帶手機老師不能沒收,否則侵犯公民自由,即使學生當老師面自己砸手機📱,手機也得老師賠。結果是什麼?越來越多的學生把手機帶到學校。老師不給,跪到地上。家長不給,離家出走。這些都是發生在當代中學生身上真實的案列。

所以,人民日報作為人民的喉舌,能不能先呼籲把懲戒權的具體內容形成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和指導性意見,再談把懲戒權還給教師?不然,教師管起學生來沒底沒數,把握不好體罰和懲戒之間的“度”。也可以讓教育專家公開示範如何實施懲戒權,讓廣大的教師朋友們一起學習,再落實到教學實踐中去。否則,長此以往,教師“不管學生”,“犯錯學生沒人管”之風必然越演越烈。中國的教育危矣。


Scarett


倡導理性懲戒,把懲戒權還給老師!



近年來,關於老師體罰和變相體罰的新聞屢屢出現在各大媒體上。國家也規定明令禁止老師,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那麼我覺得雖然禁止體罰,但是教育不能沒有了懲戒權。缺少了懲戒的教育,應該從某種角度上講,是不完整的教育。

老師的懲戒權自古有之。過去私塾裡面的先生手持戒尺,讓學生去背四書五經。自古就有教不嚴,師之惰。 我們現在的學生可能都是被嬌生慣養,被寵幸的一代。缺乏敬畏之心這,沒有規矩意識。面對學生犯的種種錯誤,我們學校的老師和 領導們,既不能打罵學生,又不能開除學生。讓學生的錯誤一點點積累,久而久之學生行為自由散漫,不受約束。



現在我們的老師面對懲戒權,何去何從確確實實心驚膽戰。因為讓學生罰站、罰寫作業讓學生晚點兒回家,這在過去可能都正常不過的教育學生的方法。在今天可能會招來家長或者媒體的一陣痛批。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園丁對自己管理的樹木也會經常修枝剪葉。何況在成長中的未成年孩子,更需要老師的批評教育。


縱觀一些發達國家,對教育的懲戒權是有明確規定的。學生犯了錯誤如何懲戒?懲戒到什麼程度?都有明文規定。 所以我覺得我們國家相關部門也應該制定懲戒教育的相關法律法規。讓老師們對教育懲戒權不在望而生畏,望而卻步。讓老師們舉起戒尺腰幹挺直,行使懲戒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我是匯智坊,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匯智坊


教師沒懲戒權,教育就失去意義,意義無則亂象生!

一、學生就可胡來,不服管教,由性子使然。課想聽就聽,作業想做就做;課堂想睡就睡,自己想動就動;想上學就上學,不想則任意玩;看不慣老師嚴,可跟老師鬥來;看不慣同學先,戲謔同學隨便;家長的話如法,教師的話崩塌;哥們的話中聽,老師的話似針;嘻嘻由興趣起,打鬧由性子使;校規校紀不理,一切都由自己。


二、家規勝過校規,學校立不起威。樓上往返樓下,校內校外找岔;老師言語稍重,轉身就向家控;同學稍有維權,邀約外援糾纏;因不慎自受傷,像打爛五味湯;近宣遠傳無忌,下流卑鄙無忌;自懶不學未懂,挑撥是非亂抖;守則規章拋後,總怪學校不周;自己學不上心,總怪老師待輕;班規校紀不遵,總怪學校不親。

三、教師握緊戒尺,教育喚發活力。非分之想不生,不法言行圈歸;學習不勤不行,成績榮譽都損;優生舉獎歡喜,懶生角落暗泣;優生他日躍升,祖上代下生輝;教師恰用懲戒,歪生必端情態;學習興趣由生,教育效益猛增。

四、學校教師根本,教書育人同軌。喪失其中一軌,教育難得扶穩;教育失去效率,中華大廈搖移;尊重教師教權,教育碩果裴然;教師懲戒在握,務必使用適合;教師濫用特權,法規德操不原;用好用對懲戒,教育花朵明豔。




東方G視界


我支持老懲戒權迴歸教育,迴歸老師手中,但同時更需要有監督權。事情不能極左,也不能極右。

懲戒,是為了更好的教育

7-13歲的孩子正處於特別容易叛逆的時期,也正是孩子內心成長的過程,這個過程容易出現一些偏激的做法。這個時候有一個特別典型的心理特徵是:自我認為已經長大,開始展現自己的力量和想法。有的是需要靠引導,有的是需要靠懲戒,不同時候用不同的辦法,例如:平時比較乖巧的,比較內向的學生,用引導的方式比較好;那種比較橫的學生,就需要以暴制暴,你跟他講道理是沒用的。

懲戒不是為了懲罰學生,而是希望在人生路上少走彎路。


監督是為了避免權力被亂用

人物聖賢,孰能無過。老師也是人,教師只是他的職業。人的內心總是有慾望,對權力也是如此。因此也需要建立良好的監督機制, 以避免老師對權力的亂用。



只有有效監督的權力,才能非常好的交付給老師手上,併產生良好積極的作用。

我是一位父親,為做好父親,十年來一直在思考和踐行如何做好一位父親,如何才能在家庭教育上儘量的不出大錯,希望可以和各位分享及交流。


朱文亮談家教


最應該回歸了,如果懲戒權再不迴歸的話中國的教育將走向萬丈深淵,現在有很多的二類高中的學生根本就無法在學校上課了,學習環境極差,老師不敢管幹什麼的都有,有的學生想學習根本就學不了了,這樣的教育能行不?學校暴力隨處可見,可以說犯罪從學校就開始了,原來的學生家長見到老師第一句話就是孩子不聽話不好好學就使勁揍他她,現在的學生犯錯了老批評幾句就讓家長找學校找教育局處理老師。要不就跳樓,老師敢管嗎?現在的教育和原來的良性教育已經脫軌了,缺發德育教育是整個教育界的弊病,有的學生雖然學習成績不錯但品行不端的大有人在,歧視同學諷刺同學搞小山頭等是教育存在的普面現象,連幼兒園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如果再這樣下去中國教育將走向何方真不好說,大家認為我說的是不是有道理呀?


帶刺玫瑰150228082


敬告各位老師,千萬!千萬!千萬別要什麼懲戒權,它是殺人的鋼刀!穿心的毒箭。當你一旦頭腦發熱,舉起它想教育別人時,你的教師生涯也就意味著快到頭了,甚而至於生命!為了一家老小的生存,千萬別做傻事,人家的孩子,將來學好了,出息了,受益的、驕傲的是人家的家長,與你沒有多大幹系,最多、最好的就是有時說起來:x x曾經是給我做個老師。在當今教育大環境下,教師能保得住飯碗就不錯了,即使是人家吃肉,你喝米糊。家長只希望你給人家教孩子學知識,不怎麼要求你給人家育人。所以,教師們,只要環境許可你教書的話(注:是“教書”),你教書就行了,你能不能教好,學生能否學進去、學好,是另回事,因為有好多內外因素相互制約。育人,諸多環境因素你左右不了,最好不要涉及了,一旦把握不好度,你身敗名裂,家人跟著遭秧受累,得不償失。所以,這個懲戒權千萬別要、別掌。即使有人塞給你了,你就把它放在講臺一邊,可千萬別動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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