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多能
電梯內的廣告收費歸全體業主共有,只不過物業有權代收而已。
這部分廣告收費(包括電梯內和電梯門外)在性質上屬於公共建設資金,用於小區內公共設備的建成、維護以及經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同意後作他用。
法規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另外,該條例還規定,全體業主對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公用資金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對於公共收益應該通過向業主大會彙報、公告等方式向全體業主通報和公示。
廌法驛站
屬於業主的公益收入
四環先生
電梯的廣告,是有物業公司收取。
A_名品手錶之開拓者
大家,不要爭這點小事,物業運轉正常,不要計效這點,小區能正常運轉就行了,安心過日子,誰都要掙錢,沒有一個白忙的人
老蔡212232800
廣告位的租金應該由業委會來收。因為電梯產權是全體業主的,物業應該收服務費,雁過拔毛,經手就要有費用,這費用歸物業所有。業委會收廣告位租金與物業無關,物業收服務費與業委會無關,各自收各的,各收各的道理。
80後創業大叔
物主大家的。
用戶80297971
你太累了。天天都想物業
手機用戶63125107355
哈哈有人總拿電梯內的廣告費歸誰擁有做文章,是否這人窮瘋了,
牛牛285441394
小區停車費
小區地面停車位為業主共有,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決定,收費除去委託物業公司的管理費部份歸業主共有。
小區電梯內的廣告費除去委託物業公司管理費部份歸電梯所有權的業主共有,應當用於電梯和二次供水設備維修。
用戶曦睿
答: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是也可以讓物業代收,收到的這些費用應該用於小區的建設上,或者是他用,但是得經業主委員會的同意,需要說明是廣告收入票公示全體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