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知之愛碧玉為之不婚,為啥不婚?看看唐朝的婚姻制度你就知道了

膠漆融,胡秉言。

愛若長江水,情如大漠沙。

膠漆融一體,蜜意匯天涯。

這是我心目中愛情的樣子,主味是甜。可是不同時代的愛情會呈現出不同的味道,下面說到的愛情就是喬知之和碧玉的——苦味愛情。

喬知之愛碧玉為之不婚,為啥不婚?看看唐朝的婚姻制度你就知道了

唐代喬知之,有俊才之稱,武則天時,他曾先後任職右補闕、左司郎中。她有一個叫碧玉的婢女(《舊唐書》中稱為窈娘),眉彎目秀,妍姿豔質,能歌善舞,且識文斷字頗有文才,“知之時幸,為之不婚。”可能大家也會像我一樣納悶兒,你這麼喜歡她,娶她就是,為啥還不結婚呢?

原來唐代的婚姻等級制度分明,唐律認為,主、良人與奴婢的地位截然不同,故不可婚配。《唐律疏議》記錄:

“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

“客女,謂部曲之女,或有於他處轉得,或放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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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婢為妻的人,居然要把主人充做奴隸兩年,所以在朝為官至從五品,並且心有抱負的喬知之又怎麼敢娶碧玉為妻呢!因此他只能在心裡娶她,兩人也確實過了一段濃情蜜意的生活,直至強權霸凌,棒打鴛鴦…

“偽魏王武承嗣暫借教姬人妝梳,納之,更不放還知之。”(《朝野僉載.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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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的侄兒武承嗣聽說碧玉美貌,設計把她騙來,扣下之後,就不還給喬知之了。自己的“愛人”為強權所奪,喬知之怨憤痛惜之下病倒了,思及晉朝綠珠,於是在細娟上寫下一首《綠珠怨》,厚金賄賂,買通武承嗣家的下人,偷偷把詩送給了碧玉。詩文如下:

石家金谷重新聲,明珠十斛買娉婷。

此日可憐偏自許,此時歌舞得人情。

君家閨閣不曾觀,好將歌舞借人看。

意氣雄豪非分理,驕矜勢力橫相干。

辭君去君終不忍,徒勞掩袂傷鉛粉。

百年離恨在高樓,一代容顏為君盡。

這詩寫的是西晉大富豪石崇和她的愛妾綠珠的故事,驃騎大將軍孫秀看中了綠珠,讓石崇轉讓綠珠,石崇沒答應,孫秀就逮捕了石崇,但綠珠寧死不從,跳樓自殺。於是乎……

“碧玉讀詩,飲淚不食。三日,投井而死。” (《朝野僉載.卷二》)

碧玉讀懂了,她也曾和喬知之討論詩書,又怎會不知道晉代綠珠的故事呢,她輾轉反側,一方面為她的愛情,一方面為喬知之的暗示,悲傷哀怨之後,她也艱難的做出了決定,把細絹系在裙帶上,投井自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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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嗣撩出屍,於裙帶上得詩,大怒,乃諷羅織人告之。遂斬知之於南市,破家籍沒。” (《朝野僉載.卷二》)

武承嗣到處找碧玉,終於在井裡打撈出屍體,看見裙帶上的細絹大怒,於是授意酷吏羅織罪名,斬於南市。這是公元690年三月發生的事,喬知之四月下獄,八月死。

也有人分析喬知之是死於朝廷鬥爭,這也只是推測。無需推測的是,喬知之一定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犧牲品。這樣的婚姻制度之下,像他們這樣的犧牲品一定還有很多,只不過形式不一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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