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背後的故事

美蔣特務郭長升、吳文蘅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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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務組織、特務訓練、秘密任務等等一些字眼在當下的一些電視劇情中常能聽到,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那段歷史已經淡出視野。但是院史館展覽了這樣一張圖片:是1945年對潛入長春的美蔣特務郭長升、吳文蘅庭審的場景。

1913年吳文蘅出生于吉林市,郭長升1907年出生於遼寧省義縣,1948年參加國民黨軍統組織的特務活動。二人在香港加入了美國的“自由中國運動”特務組織,並接受了特務訓練。1954年12月,二人被秘密逮捕,1955年8月,他們在東北發展的特務組織和交通站點被一舉摧毀。後來,郭長升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吳文蘅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美國“自由中國運動”派遣特務專案的成功告破,標誌著我黨堅決打擊特務組織的堅定決心,對保證我黨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韓玉姬非法集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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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初期,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時期。就在這個時期,發生了轟動全國的吉林省宇全工貿總公司集資詐騙案。吉林法院院史館展覽著此案審判時的珍貴圖片,將此案定格於1997年1月的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公判大會上。

經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在公判大會上,吉林省宇全工貿總公司原公司總經理韓玉姬因犯集資詐騙罪、行賄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原公司董事長吳憲權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原公司副總經理金玉子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這一特大集資詐騙案,有預謀、有組織,非法集資活動長達近6年之久,非法集資額高達3.6億多元,數額特別巨大,參加集資的人員達2.3萬餘人,給被害人家庭帶來了巨大傷害。

吉林省各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的一審、二審高度重視,遏制了改革開放初期此類案件的發生。


梁旭東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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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展現吉林法院改革發展中掃黑除惡審判工作的成果,院史館中展覽了20世紀90年代長春黑社會頭目梁旭東被審判的照片。

提起梁旭東,那個年代的長春人都避之不及。吉林長春梁旭東黑社會團伙犯罪案被公安部列為“98第1號黑社會案件”,經公安、檢察機關近兩年半的偵察、審查,經人民法院連續1個月的庭審,1998年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判處被告人梁旭東(又名梁笑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長春市規模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團伙頭目梁旭東利用刑警身份和團伙勢力,先後作案百餘起。其犯罪氣焰之囂張,手段之殘忍,危害之嚴重,在吉林省乃至全國都罕見。吉林法院院史館展覽這張審判照片,全面說明了掃黑除惡是一項維護公共安全、完善基層治理的偉大斗爭,事關人心向背、治亂興衰。多年來,吉林高院嚴格按照中央和吉林省委部署要求,切實把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加強領導、統一認識,精心組織、全力推進,為維護一方穩定、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積極的嘗試和努力,也取得了突出的成果。


危害社會治安的“刨錛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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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法院院史館展覽著一張老圖片,這張圖片拍攝於上個世紀90年代,講述的是1997年11月13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當時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刨錛兒”犯罪團伙的審判和判決。

20世紀90年代,就在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水平持續提高的這個時期,1996年11月開始,在長春市、吉林市等地,卻發生了多起使用斧頭、錘子、鐵棒等作案工具殺害無辜群眾,搶劫金錢、項鍊、戒指、衣物等的惡劣案件,犯罪分子作案對象的隨機性和作案手段的殘忍程度給社會造成了極大恐慌。

據資料記錄,1996年11月至1997年8月間,此案中的被害人多,被搶財物總價值人民幣達2.8萬元。

1997年11月13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吉林省九臺市農民閆文江、齊顯峰、齊憲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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