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一直是去世父亲的名字,会有什么影响?

H63568362


1.你母亲的状态属于行为受限,也就是说,她现在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你们姐妹应该到你母亲所在的居委会办理指定监护人手续,若居委会不给指定,建议你们上法院走特别程序指定;3.一旦你或你姐妹其中一人,也可能是两人,获得你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就可以与动迁公司谈判;4.如果你们父亲去世的时间尚未超过20年,建议你们最好先走如下程序:你们姐妹中的其中一人,到法院起诉,在法院你们打成民事调解协议,将房子给你们其中一人或者是给两人,这样就可以顺利办出房产证;5.当然,你们双方可以另签协议就获得的动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利用打成一致,避免矛盾。


税务律师菅峰


朋友哇朋友,你可曾知道?我就是遇到了与你同样的问题!父母总认为他们说了算,房子说给谁就给谁!没想到父亲去年春节前就撒手人寰了!

这不就关联到房产归属问题!我母亲还咬着死理认为你爸说给谁,房子🏠就是谁的?没有任何异议,就这么定了,改不了了!

于是,父母曾经有遗书,而且还有证人,同意房子是我的。钱是两个妹妹的,房子是儿子孙子的,不能改!可是父亲一走就麻烦了!而且他曾经的股票存折47万也麻烦头顶,办了一次又一次,公证了一次再一次。就是两元多的利息还要公证!我们说,两块多钱不要了都不行!哎,没有办法,房子最后经过多次才公证了!可是母亲还要等等再过户?我们知道这是老人的一种提防心理。

看懂了吗?老人走一位都不行,必须经过公证!所有直系亲属都要参与公证。并且都要拿上身份证、户口簿、父亲生前单位证明、父母结婚证、父亲生前简历、必须要有子女、原配等证明!可麻烦呢?


992舒畅


房产是过世人的名字,比较麻烦。会导致房子无法买卖,拆迁无法赔偿。是你父亲的名义,你父亲过世了,那么房产的继承权,你母亲和你们姐妹俩都有。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房子需要过户到一个人的名下,无论过户到谁的名下,都需要公证处走公证程序,需要另外两个人签字同意过户到一个人名下。还需要提供你父亲死亡证明。如果过户到你母亲名下,最好再做一份遗嘱公证,就你们母亲过世后,你们姐妹对房产如何继承分割。

第二种方式就是提供你父亲死亡证明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房产的分割份额。最好是父母生前立好遗嘱,尤其对房产的继承问题。


杜鹃7216


【房产一直是去世父亲的名字,会有什么影响?】

一般父母双方去世之后,房子被孩子继承了,孩子是不需要任何手续就可以直接入住的。但是,继承的房子,如果没有办理登记过户的手续的话,是不能够买卖转让的。就像我们发生的那种情况,所以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后,记得办理过户手续。在父母过世之后,开办一张死亡证明到房产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另外,我国的房屋继承是有20年的年限的,一旦超过20年,继承人就不能再办理登记过户了。而且,如果没有办理登记过户的话,即使已经继承了房产,拆迁的时候也得不到赔偿,所以在父母过世之后,一定要记得及时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

父母离世,房产证上写的还是父母的名字,会导致不能进行房屋转让买卖,拆迁得不到赔偿,还是有不小影响的,大家要注意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媒体老梁


您好!

一般情况下,当家中一方老人去世之后,都会建议题主抓紧过户。但是从题主这种情况来看,短期内过户的难度比较大。

根据题主所讲,姐妹俩对于老人房产的继承分割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在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建议题主等等。

问题主要卡在两个点上了:一个是母亲目前的精神状态和想法;一个是房子一旦拆迁会怎么办。

下面分别就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并介绍一下不过户的影响。

为什么不建议现在办理继承过户?

主要考虑的问题就是题主母亲目前的状态。

阿尔茨海默症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再加上抑郁,换句话说,老年人现在已经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目前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在法律意义上都不成立,即便同意放弃、让女儿们继承也不可行。能代替其做决定的只有法定监护人,即两个子女。而子女为老人做出的决定,必须不能损害老人的利益。

换句话说:即便现在办理继承——

  • 属于母亲的那一份,也必须要给到母亲,女儿不能代替其放弃,否则涉嫌损害失智老人权益。

  • 如果把份额继承给了母亲(不管是部分还是全部),未来母亲百年之后、还要再继承一遍。

再加上老年人目前的这种状态,如果她反对办理,建议还是不要给老人“刺激”。

如果房子拆迁了,应该怎么办?

如果房子拆迁了,其实可以就着房子拆迁的机会,顺道把房子的继承办了。

原房子的产权人为父亲,父亲已经过世,未来拆迁一定会面临新的房屋产权人登记的事情。目前状态的母亲是不能做出决定的(例如,签字),这时候,女儿就可以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代替母亲签字。前提是,不能占有母亲应得的份额。例如:

  • 房子可以是母亲、两个女儿三人共有,母亲占到2/3,两个女儿各自1/6(按照法定继承份额分配份额)。

  • 或者照顾到母亲的情绪,将房子登记为母亲一个人名字也可以(无非就是后续再继承一遍)。

如果不过户,未来会有什么影响?

对于题主的家庭情况来讲,个人认为现在不办理过户,不会存在太大的影响。只不过房的产权中的一半儿现在“空着”而已,无法进行任何处置(售卖、出租等)。

需要提示的是,这里有两个前提:

  • 除了母亲、两个女儿之外,房子不会再涉及到任何其他法定继承人,例如,爷爷奶奶均早于父亲过世、姥姥姥爷也要早于母亲过世。

  • 姐妹俩没有任何财产分割上的争议。

到时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直接把父母的房产继承下来即可。


一纸家书


肯定有影响,如果母亲健在,首先得尊重母亲的意见和建议,征得母亲同意授权后再着手办理,因房产证是去世父亲的名字,也就是说这房子的产权(所有权)是去世父亲的,假设有兄弟姐妹的话那么他(她)们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是有继承权利的,对于这点需理性、谨慎对待,好说好商量,毕竟钱财是身外之物,亲情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也要看房产证是商品房还是单位集资房,手续是否齐全;所有的事情处理完了之后再准备完善的个人资料到市民中心申请过户,把原来的房产证变更成自己名下的不动产证方可。


三杯烈酒醉红尘


最好的办法是老人在世时把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将来涉及产权变更或者拆迁补偿等事项处理手续比较简单。否则,老人去世以后涉及上述事项时,需要先履行继承手续,继承又分法定继承和指定继承,公证处调查过程比较繁琐(有些材料涉及老人单位、街道、亲属等等…),而且如果材料不合格是无法做继承公证的。


浩瀚罗布泊


这个问题就要看你家的兄弟姐妹了,如果没人起事,也就是说没人说这房是你父亲的,你就没有太大的麻烦,只需要兄弟姐妹一起去公个证,然后把房过到你的名下即可。若是有人说这房是你父亲的,那你就麻烦了。需要出示相关的证明,甚至有可能要对付公堂。



山野里吹来的风


我建议早办理过户!你父母亲的户产,法律上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和你们两姐妹都有继承权,都有份!如果你爷爷奶奶早于你爸爸仙去,就要提供这几个人的死亡证明,否则就是提供你爷爷奶奶的三个直系亲属的人证来证明,这样这个房产就不用分给爷爷奶奶了!如果你爸爸先于爷爷奶奶仙去,那就要爷爷奶奶签文件放弃这个房产的继承。如果这个情况下爷爷奶奶也仙去了,就要爷爷奶奶的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才行!否认就可能出现多好亲戚都有份,你可能要出资买回这部分份额!赶紧去做公证吧!


黐手寸劲


影响比较大,首先你孩子上学,学区房,学位房都要在你名下才可能有名额或机会报名上学;其它财产继承方面也有大问题,既使你是家里独子,这房子你爸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直系亲戚都有财产继承权,因此你要尽量早点过户到你名下;再次如果你想买卖或置换房产也必须在你名下才有权处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