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買賣婚姻——隴南婚式漫談系列之四十二(下)

過去的富戶除了聘金及金銀首飾、衣物、禮燭、禮餅等,還有用土地、牛馬等作聘禮的。

現在不要說城鄉富家大戶,就連山鄉普通人家娶房媳婦,至少得花聘金聘禮數萬元左右,有的甚至高達二、三十萬元以上。積習升級,大都迫於無奈,明知不可為卻在為之。當然,近年來大剎高價聘禮風,婚事新辦,買賣之風有所收斂。

買賣婚姻表面看來似乎是等價交換,其實反映出了男女之間的不平等。

首先,表現在妻是用一定的財物買來的,是夫傢俬有財產,要受到夫家的控制約束。俗言說的“娶到的媳婦買到的馬,任人欺來任人打”、“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其次,娶妻的關鍵是延續香火,為了保證血緣世系的純潔,妻必須嚴守貞操,受到夫家全家族血親的注視,生活處於幽閉狀態,沒有人身的自由。

第三,“騾馬有價人無價”。媳婦有機會熬成婆婆,從而又轉過來強制和壓迫自己的兒媳,依此沿襲成風。

時代發展文明到今天,移風易俗之下,自由戀愛多了起來,家長包辦日趨見少,可山區農村買賣婚姻遺風隨處可見,或變態中有過之而無不及。

人非騾馬,可以買賣。如今男女講求平等,此遺俗實在不能讓人恭維。

原創:買賣婚姻——隴南婚式漫談系列之四十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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