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十大酷刑"

 刑罰,本來是威懾和打擊犯罪分子的一種有效手段和不二法門,所以在歷史上,各個王朝的中央政府都很重視刑律的編寫和修訂工作。但是在人治和專制色彩濃厚的古代,刑罰這個名詞往往被人為的扭曲加工成酷刑,成為刻意摧殘人性,滿足某些統治者殘忍、變態心理的工具。

滿清十大酷刑包括: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刷洗,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NO10.宮刑

 宮刑,一種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喪失生殖機能的肉刑刑罰,男子宮刑又叫“去勢”,女子宮刑又叫“幽閉”(用木棒之類的硬物撞擊女子的下腹部,人為的造成子宮脫垂,使女子喪失生育能力)。

NO9.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NO8.斬首

 斬首的歷史相當長,古代多國均有斬首的刑罰,與絞刑一類有相當長曆史的刑罰一樣。常用的斬首工具有:斧、劍、刀。在法國大革命時,當時的人發明了專門用來斬首的機器:斷頭臺。

NO7.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NO6.絞殺

 絞殺,又稱絞刑、縊死,即用繩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頸項,導致血液無法循環、大腦缺氧而死的一種刑罰。

NO5.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

NO4.烹殺

烹殺,就是將人活活煮死的一種刑罰。烹殺通常採用鑊、鼎(鼎有足,四足為方鼎,三足為圓鼎;鑊無足,類似於今天的鍋)等炊具,因此又稱鑊烹、鼎鑊和湯鑊。

NO3.剝皮

剝皮是古代的一種酷刑,不同地區有利用不同的方式剝去受刑者的皮膚。一般來說,剝皮時都會盡可能保持皮的完整。在中國古代,會利用水銀貫注在受刑者的皮膚與身體之間,從而把他的皮剝出來;而在西方社會,會利用一種特別的剝皮刀去把受刑者的皮膚割去。

NO2.車裂

車裂是古代一種殘酷的死刑,車裂,又稱轅、磔。車裂古時稱為轅或車轅。《周禮·秋官·條狼氏》中雲:“誓馭曰車轘。”前人註解說:“車轘,謂車裂也。”就是我們老百姓說的五馬分屍,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

NO1:凌遲

 凌遲,又作“陵遲”,即緩坡的意思,用於刑罰,取其緩慢之意,說白些,就是要讓人慢慢去死。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即用鋒利的刀子將囚犯四肢和身體上的肌肉一點點割去。延長死亡的時間,最大限度的在肉體上進行折磨,這就是凌遲作為世界上最慘無人道的刑罰的殘忍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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