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丨“炸街车”扰民 交警部门重点整治


严查!丨“炸街车”扰民 交警部门重点整治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防治机动车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本市范围内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以及其他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二、禁止车外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以及其他区的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违反规定鸣喇叭、车外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的结构、构造、特征或者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四、市民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及时受理查处。

五、本通告自2020年3月12日起施行。


“炸街车”

速度快 噪音大 既危险 又扰民


严查!丨“炸街车”扰民 交警部门重点整治

你以为这是在耍酷?NO,这是在挑战法律底线


近期,警方在执勤中发现,“炸街车”扰民的交通违法现象有所回潮,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同时震耳欲聋的车声,还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厦门交警重拳出击、重点整治,并常态化严查非法改、拼装、“飙车”、超速行驶、高分贝噪音扰民、车外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

一、主要措施

此次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多管齐下,全方位织密整治网络,依托交通“大数据”平台对车辆数据进行分析,整合全市探头加大对嫌疑车辆监控,对城市快速路、市区主要道路、相关重点场所周边道路,加强警力巡逻执勤、区域整治和设卡盘查,研判违法乱象发生规律,精准细化整治区域、整治时段和整治措施,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通网上改装车违法举报平台,及时了解线索,方便社会共同监督治理,同时对不同渠道掌握的线索进行二次关联研判,引导一线警力拦查,增强打击精准度,全力遏制此类引发城市交通噪声的违法乱象。

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热线


市民若发现车辆违反规定非法改、拼装、“飙车”、超速行驶、高分贝噪音扰民、车外噪声超标等违法行为,可关注“厦门交警”微信点击“业务办理”中的“机动车噪音扰民举报”拨打110或热线:0592-5854433提供线索,交警部门将通过研判取证,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处罚。


网络举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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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常有超标噪声的时间、区域或违法车牌号码

【注意事项】该举报途径,专用于举报上述造成噪音超标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提高警方专项打击工作效率。

二、查 处 案 例

近期,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精确研判、精准打击,共查处涉及非法改装车辆9部,无牌上路行驶车辆1部。

01

3月10日10:15许,机动大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停在祥岭路的号牌为闽D907**的小车疑似改装,经民警到场勘查,该车轮毂及排气涉嫌改装,民警依法对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并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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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3月9日上午,机动大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停放于会展南七路的号牌为闽D1AV**的小车疑似改装,经勘察该车排气管及车身外包围涉嫌改装,民警依法对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并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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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3月7日,机动大队骑警队在巡查中分别在洪文路莲前东路路口、枋湖路金尚路路口发现嫌疑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车辆外形浙HD4**小车、粤C0L3**小车,民警依法对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并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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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这些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改装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特征,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

●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构造,罚款10000元、扣留机动车。

噪声扰民

●违反规定鸣喇叭的,罚款100元。

●车外噪声超过国家限值标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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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行驶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罚款100元、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80%,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并可吊销。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等于或超过80%,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并可吊销。

四、特别提醒

改变车身颜色 需申请变更登记

不少年轻朋友想给自己的爱车“换装”,改变车身颜色,彰显个性。

厦门交警特别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需交验机动车,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此外,无证驾驶,假套牌,冒用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等严重违法,都将被依法严惩。

如果自己改变了车身的颜色,又没去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属于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将被罚款5000元,并扣留机动车。

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升文明交通素养,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文明之城、爱心之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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