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法評︱京東18萬快遞員“無底薪”到底想幹啥?

新聞摘要

現代物流報4月10日消息,京東將取消旗下18萬快遞員的底薪;還將降低快遞員的公積金係數,從12%降到7%,下調了5%。本文從計件工資的性質分析,服務企業事實上不適用計件工作制。京東一系列的舉動,事實上是企業的運作方式,公眾應當有耐心看待結果,不要匆忙下結論。至少劉強東還視京東18萬快遞員為兄弟,沒有把兄弟當成運輸承攬人。

計件工資制具備條件

從理論上看,並不是任何企業均可以實行計件工作制,實行計件工資制需要滿足下列條件:生產任務飽滿,原材料、燃料、動力供應和產品銷路比較正常;制定有先進合理的勞動定額、嚴格的計量標準和質量標準;企業管理制度(如生產原始記錄、計量統計、檢查驗收、 經濟核算等比較健全。

以上條件最為關鍵條件的是,企業需要保證職工有事可做,而不是等米下鍋。如,企業只有2個人的工作量,企業讓10人工作,並實行計件工作制,10個人無論如何工作,只能獲得2個人的工資。因此,服務業不適用於計件工資制。

計件工資制的標準

計件工資是按照勞動者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或作業量以及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計件工資是由計時工資轉化而來的,是變相的計時工資,工資形式的差別,並不改變工資的本質。勞動提成工資是計件工資形式之一。

計件工資和計時工資的本質是相同的,它們都是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是資本主義工資的基本形式之一。如,在實行計時工資時,工人的日工資額為100元,每日的產量為10件;而在實行計件工資時,計件單價是按照日工資額除以日產量來確定的,即100÷10=10元。工人每完成一件產品可以得到10元,明顯對熟練工人、技術工人有利。

現代社會,特別是社會主義社會,計件工作制受到最低工資保障的約束。我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新聞法評︱京東18萬快遞員“無底薪”到底想幹啥?

最低工資保障的內容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單位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的支付以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為條件。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1)加班加點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3)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4)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京東18萬快遞員“無底薪”的評價

  • 京東18萬快遞員“無底薪”,事實上有“底薪”,只是業務繁忙的地區薪金遠遠高於其他地區;當業務清淡的“無底薪”地區達不到最低工作標準時,京東會拿出利潤予以補充。
  • 京東快遞員薪金接近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時,京東可能留不住這些兄弟;京東18萬快遞員“無底薪”,事實上是運用經濟槓桿進行自動調整。
  • 職工公積金並不是京東必須繳納的費用,京東降低快遞員的公積金係數,從12%降到7%,下調了5%,沒有法律上的障礙,可能是為了京東18萬快遞員兄弟“無底薪”的救濟。
  • 物流並不是高科技的項目,不需要CPO、“CXO”這類的高級管理人員,並支付鉅額工資。京東“末位淘汰”的高管,正是劉強東對京東物流的調整與運作。

京東物流沒有像美團那樣將送餐的快遞員作為承攬人對待,本身就是責任企業;劉強東先生視京東18萬快遞員為“兄弟”,可能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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