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說法:保潔員疫情期辭職被扣年終獎!還被領導挖苦:抗疫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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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蘭州一小區,發生了一件頗為爭議的事情:保潔員王女士表示自己的孫子需要人照顧,於是在1月打了辭職報告,經理雖然口上同意了,但還是希望她能幹到正月十五,畢竟考慮到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突然爆發,小區保潔壓力劇增,急需人手。

保潔員疫情期辭職,被扣2300元年終獎!還被領導挖苦:抗疫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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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一請求還算合理,只要王女士沒有意見,雙方可以達成延長工時的結果。但王女士出於單方面的考量,還是婉拒了,要求儘快離職。畢竟,年後孫子感冒,需要大人在家照顧,而她實在抽不出時間去上班了,最終,王女士頗為糾結地走完了離職流程,但結算當月工資時,卻發生自己被扣除2300元年終獎。

對此,她找到小區物業討要說法,而經理義正言辭地表示:首先,王女士沒提前20天申請離職,不合公司規定;其次,在疫情期間不幹了,頗有點“逃兵”的味道,因此出於這些方面的考慮,扣除了王女士辛辛苦苦工作滿1年的微薄福利——2300元年終獎。

保潔員疫情期辭職,被扣2300元年終獎!還被領導挖苦:抗疫逃兵

本來幹保潔收入就不高,結果不僅沒有拿到屬於自己的年終獎,還背上了“逃兵”的罵名,王女士自然不服氣。

客觀來說,王女士沒有按照規定,提前申報離職,多多少少有點理虧。事實上《勞動合同法》也有相關明文,若離職,需要提前報備。但公司是否有扣除薪水這一法律權利,還是要基於員工的突然離職是否對公司造成損失,如果無法證明,公司也不能隨意扣工資,更不能扣留檔案。因此,從法理來看,物業公司拿出“逃兵”的帽子扣在王女士身上,企圖拒絕支付年終獎,這樣的做法並不合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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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站在王女士的角度,在疫情爆發期選擇辭職,屬於個人決定,我們不排除所謂的“照顧孫子”只是藉口,怕染上新型冠狀病毒才是根因,但即便如此,明哲保身,也是人性,沒有理由去指責王女士的做法,更不能拿“抗疫逃兵”去貶低別人。

對於保潔阿姨來說,她們是相對底層的勞動者,沒有戰士的體魄,沒有醫生的學識,然而疫情爆發之後,她們卻要承擔極大的工作壓力和風險,成天暴露在外,清掃街頭和小區,口罩基本都是一次性的,沒有更好的防護裝備,卻讓她們犧牲更多的時間與精力,試問換做任何人,誰不抱怨,誰不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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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離開,是本分;留下,是情分。保潔員又不是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的人,疫情來了,她是有躲的權力和自由,真不必道德綁架。正如不少網友所表示,物業公司領導的做法,有點欺負老實人了,又扣錢又扣帽子,寒了一位老員工的心,更寒了無數底層勞動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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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疫防疫的關鍵時期,每個人都有當英雄的機會,但不是每個人都有義務當英雄,顧好自己的小家,也是對國家的一種幫助。而拿著“抗疫逃兵”的帽子到處亂扣,以達到某些的私利,這才是最被唾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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