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5類人抓緊了,這項彙算清繳3月底就結束!


這5類人抓緊了,這項彙算清繳3月底就結束!

一說起彙算清繳,很多人腦海中第一反應是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第二反應是,噢,從今年開始,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也需要彙算清繳了。

如果再問,還有什麼需要彙算清繳,可能許多人一片懵,還有嗎?

別忘記了,還有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彙算清繳期是1.1-3.31。

也就是說,經營所得彙算期只有不到一個月就結束了。

這些人都要進行經營所得個稅匯繳

概括的來說,有 5 類人需要:

①個體工商戶

②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

③合夥企業個人個人合夥人

④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

⑤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

經營所得的個稅稅率表:

這5類人抓緊了,這項彙算清繳3月底就結束!


經營所得匯繳能否減去6萬元?

除了工資薪金綜合所得允許減去基本減除費用 6 萬元以外,經營所得也可以允許減去基本減除費用 6 萬元,但是注意不要重複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 6 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彙算清繳時減除。

注意:同一納稅人在同一納稅年度中既有查賬徵收的經營所得又有綜合所得的,應在綜合所得計稅時減除費用 6 萬元,不再在經營所得計稅時減除。

那麼是所有的經營所得都需要彙算清繳嗎?其實不然。

①實行定額徵收的納稅人,年終不再進行彙算清繳。

②對於查賬徵收的經營所得需要進行彙算清繳。

為了便於理解,我們還是通過案例來看看。

案例解析

個體工商戶小王,2019 年取得營業收入 196 萬,營業成本 112 萬,稅金及附加 8 萬(包含已經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3 萬);營業費用 12.5萬(其中業務宣傳費 5 萬,其他營業費用 7.5 萬);管理費用 22 萬(其中業主小王的工資薪金 4.8 萬,其他員工的工資薪金 12.8 萬,職工福利費 1.2 萬,業務招待費 3 萬,其他管理費用 0.2 萬);財務費用 0.3 萬;其他支出 0.5萬,為行政性罰款支出。

除以上經營所得外,小王未取得綜合所得。2019年,小王費用減除標準 6 萬元;專項扣除 1.248 萬(養老 0.96 萬,醫療 0.288 萬,)專項附加扣除 3.6 萬元(其中子女教育 1.2 萬,贍養老人 1.2 萬,住房貸款利息 1.2 萬)。

相關解析如下:

經營所得利潤總額=196-112-8-12.5-22-0.3-0.5=40.7萬。

職工福利費調整:

扣除限額=12.8×14%=1.792,實際發生額 1.2萬,無需作納稅調整。

業務宣傳費調整:扣除限額=196×15%=29.4,實際發生額 5 萬,無需作納稅調整。

業務招待費調整:3×60%=1.8萬,196×5‰=0.98,調增=3-0.98=2.02萬。

不允許扣除的項目:

①業主工資 4.8 萬;

②行政性罰款支出 0.5 萬;

③個人所得稅 3 萬。

應納稅所得額=40.7+2.02+4.8+0.5+3-6-1.248-3.6=40.172萬;

應納稅額=40.172×30%-4.05=8.0016萬;

應補繳稅額=8.0016-3=5.0016萬。

彙算用的是 B 表,A 表是平時預繳用,所以這裡相關的填報如下:

這5類人抓緊了,這項彙算清繳3月底就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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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希望大家抓點緊了,畢竟疫情期間辦公辦事總不會那麼方便快捷,還是要提前規劃,妥善合理安排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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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航信幫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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