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和我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但我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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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緒太常見了。你不需要怎麼辦,過一段日子自然就好了。我們做諮詢的都知道,離婚後住在同一套房子裡邊,時間長了,事實上很難做到沒有親密關係發生。

對於有小孩子,特別是正在上中、小學的孩子。因為照顧孩子飲食起居、上下學的接送,兩個人免不了還需要配合。除非其中一方的新朋友搬進來或者經常來,兩個人的日常生活很難分開。耗著耗著就又搞到一個床上,但因為這個辦理複合手續的比例並不高。有的人甚至稀裡糊塗又過了好多年,仍然沒有辦複合手續。

有這種情節的多半是男生。就像一個小孩子家裡的玩具,本來早就扔到牆角里很多年不動了。一旦有個小朋友串門兒,碰一下這個玩具,他同樣會不高興。 這個應該跟男性的領地意識有關。人和自然界的動物不一樣,有社會規則和法律約束。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碰撞,社會屬性總是略佔下風的。

如果你不想複合,最好不要被這種事情牽著鼻子走。儘快開始自己獨立的生活,除非在孩子面前必須,不然儘可能減少生活節奏的交集。沒事兒少窩在家裡,儘可能吃過飯再回來,不要給對方任何幻想。同時,要明確給對方一個最後搬出去的時間限制。你如果有小孩子,離婚的態度和情緒不要經常反反覆覆,不斷地重複希望失望對孩子傷害更大。正確的態度應該是,離婚態度明確而且堅定,對孩子的關心要比離婚前更多,千萬不要埋下仇恨的種子。

如果你想複合,也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認真思考,才可以亮明態度、有所行動。這個當然需要夫妻雙方都能認清各自的錯誤,換位思考原諒對方,對今後的生活都有操作性很強的預案拿出來。這個時候切記不要再靠情緒決定方向的取捨。

無論你的決定是哪一種,這種心理煎熬都會很快過去。千萬不要因為心理承受能力差,在情緒失控、衝動的狀態下做任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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