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誰反映問題責任歸誰解決的做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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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管理者,我認為誰反映問題誰去解決,長此以往,可能導致沒有人願意去反映問題。

1.員工反映問題有必要看的很重嗎

員工主動反映問題是調動單位整體建設活力的一個重要渠道。管理者沒有三頭六臂,也不能真正做到耳聽八方。雖然一個管理者,每天收穫與分發的信息量要遠遠大於下面的員工,但依然無法照顧全面。

這些被管理者所忽視的環節與點位,很可能就會出現紕漏。而員工每天接觸基礎的工作,更容易發現那些隱藏在角落裡的問題和隱患。這時就需要自下而上的糾偏,由員工向管理者反映,從而解決問題。

2.誰反映問題誰來解決會造成什麼影響

員工能夠積極反映問題,是他們工作主動性的體現。如果反映問題後,需要自己來解決,無形中就為自己增加了工作量,也加重了責任負擔。問題解決好了還好,一旦沒有解決好,反而會惹得一身騷。

本來主動作為為單位建設上了心,動了腦筋。不但沒有得到正向的激勵,反而因為工作量和責任負擔的增加得到了負激勵。長此以往,所有人都會變成鴕鳥,當問題來了就將腦袋埋到沙子裡。沒有人會去發現問題,沒有人願意主動建言獻策。單位很快將失去生機與活力,化作一潭死水。

3.有什麼解決辦法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有兩個解決方法。

一是將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脫鉤。就是反映問題大家都可以正常反映,問題彙總到管理者之後,形成一項任務進行分發。歸口是誰負責,由誰處理最合適,誰時間相對空餘就交給誰去做。

在我的單位,也會經常有人反映問題。遇到這種情況,我一般都會表揚他一番,並表示我知道了。然後單獨指定合適的部門或個人去解決這個問題。經過實踐,在我們單位主動向我反映問題的人,越來越多。很多細枝末節的東西也不會被疏漏。因為眾目睽睽,只要把大家積極性調動起來了,總會有人能發現問題。

二是加大獎勵力度。如果單位其他人都很忙,或者就這個人歸口處理最合適。那麼由他自己去處理也不是不可以。這時候要注意,由於是他自己主動發現的問題,在他解決好這個問題之後。要給予相對於完成這項任務更多的獎勵。這樣在激勵的作用下,人們自然也會踴躍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好響的雷


這個規定,和“我們無法解決提出的問題,那我們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一樣,會讓公司的人噤若寒蟬,簡直是一記殺威棒。問題是沒了,但是公司也快沒了。

公司有各種各樣的問題,是太正常不過的事,公司裡面的所有人,就應該是為解決問題而存在的。

比如,你是公司的庫管員,那麼公司為什麼要設置這樣一個崗位呢?

因為公司需要解決以下問題:截止到某一時刻庫存有多少?各部門領料時誰來付料?採購回來原材料後誰來入庫、記賬、盤點?等等。

熟悉嗎?這不就是你的職位說明書上的崗位職責嗎?而崗位職責的每一句話,都是公司要解決的問題,它是公司運轉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

放大到全公司,技術部解決怎麼研發設計產品問題,生產部解決怎麼製造輸出產品的問題,銷售部解決怎麼把東西賣出去的問題,財務部解決資金問題等等,這就是各部門存在的價值。

所以,公司是在追求利潤的目標下,由各種問題交織並需要解決而存在的組織,沒有問題的公司只有一種,那就是已經倒閉的公司。

公司運營過程中還會出現各種新的問題,有的問題是和員工相關的,有的是和公司相關的,如何分辨?

公司要想發展,就沒有一成不變的運營模式和管理模式,隨之而來的,就是在變化、調整過程中帶來的問題。

比如,還以庫管員為例,分析一下問題產生的原因。

公司因產品增加新產品,數量變大後公司決定擴大庫房規模。在原有1000平米的基礎上又增加了1000平,新購買了20組貨架子,公司決定由原庫管員繼續負責。

請注意,問題隨之而來。

增加了面積和貨架後,增加了多少工作量?原來的庫管員是否可以完成增加的工作量?如果能夠完成是否需要提高薪資標準?調整多少合適?如果無法完成怎麼處理?需要招聘還是內部調整?招聘的標準和條件是什麼?等等

這就是典型的由於公司運營變化而帶來的一系列需要解決的問題。

如果公司的各級管理者視而不見不去解決,依然無視客觀條件變化帶給庫管員的問題,那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庫管員無心或者無力工作,要麼出現錯誤要麼主動離開,然後公司還得去解決前面的各種問題,造成時間、人工的浪費。而這樣的事情比比皆是。

問題能夠分辨出來了,那應該是誰來提出呢?誰來解決呢?

誰反映誰解決需要在特定情況下有效,那就是在他職責範圍內,他可以解決的事,沒什麼可說的,就是他應該做的,必須自己解決。

比如,公司的水暖工,他和經理反映衛生間的水龍頭漏水了,需要維修。

這個事就是誰反映誰解決的特定條件,如果他是修不好,那是他能力問題,如果他不去,那是他態度問題。

但是如果水暖工說,是因為沒有維修件的時候,那就不是他能夠解決的事了。沒有件需要採購部去買,水暖工買不了。解決的就應該是採購部,這時候再讓水暖工去解決,那就是不講理。

但這裡面還有個責任的細節問題,公司要求水暖工對維修備件進行請購,如果水暖工帶著請購單來找經理簽字,那就沒毛病,如果他空手來找經理反映問題,那必須收拾他。

除去本職工作問題的反映外,員工反映其他部門、其他公司存在的管理問題、待遇問題、運營問題等等,均屬於意見和建議。

公司要建立這樣的反饋渠道,比如意見箱、座談會等等,可以鼓勵提出問題,不然沒人說問題,小疾會變成大病。

然後分析研判問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研究是否解決,由誰來解決,這才是正確的規定。


職諒多聞


小公司的領導提出這樣的規定,或許因為管理制度不健全,看到員工只反映問題而不提解決方案,不利於公司管理,有意氣用事之嫌。但是,大公司提出這樣的規定是有深層次考量的,比如,華為就有第一責任人制度,哪怕是客服接到了客戶電話,都要為客戶負責到底,給客戶一個最終結果,這背後有一套嚴密的制度做保證。


從利於公司發展角度看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公司,每個公司都有N多個問題,經營上、管理上、福利待遇上等等,站在一個管理者的角度,員工是自己企業的寶貴財富,應該充分尊重員工的意見,讓他們有企業主人公的意識,發揮自己積極能動性,允許他們充分反映公司的問題是值得稱讚的。


但是,問題的反映和解決是一個閉環,員工只反映問題,收不到結果,企業就是言而無信,也可以說是推卸責任,不利於公司的良性發展。老景覺得,員工反映問題之後,公司讓他作為第一責任人跟蹤解決無可厚非,恰恰通過跟蹤解決問題的過程,看到了公司運轉過程中的細枝末節,會更加全面的認識和了解公司,體會每個崗位的難點和痛點,反過來也會推動員工自己改善自己的問題,避免被其他的同事反映,這樣的公司發展會更加良性。


能高效做到這點,確實需要一個強大的企業文化和管理制度作支撐。反映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企業自我迭代升級的過程。


從不利於公司發展角度

要區分員工反映問題的利害程度,做相應的規定,哪些是員工可以反映的,哪些是不需要反映的。對於一個管理制度並不健全的公司來說,員工反映的所有問題都讓他成為責任人,而且在問題解決的過程中四處碰壁,最終沒有解決,反而受到同事們的冷嘲熱諷,一是不利於公司的大團結,二是讓反映問題的員工認為是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以後很少有員工在反映問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方式和文化氛圍,對公司的長期發展來說是不利的,對員工個人職業發展來說也是無益的。甚至員工受到傷害之後會用辭職來回應。


嘗試從制度管理上加以完善

以老景為例,老景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創業公司,也是公司的聯合創始人,在前東家工作時這方面就有所體會。因此,現在的創業公司雖然小,但是也制定了一些規定:


比如,在工作上,運營人員反映什麼問題,技術人員反映什麼問題,市場人員反映什麼問題,都有相應的規定,也都有相應的主管領導協助解決。這樣,員工和他的領導就是連帶責任人,解決問題的力量增加了很多,讓基層員工敢於提出自己的想法,高層聽到下面的聲音,這才是一個企業保持活力的核心。

實際上,很多大企業在員工數量爆炸增長之後,提出扁平化管理,也是出於這個目的,避免級別層次太多,上下脫節。360集團董事長周鴻禕之前就說過,他之和一些VP級的高層溝通,我也有前同事在360集團工作過,360基層新入職的員工很少能待夠半年,離職率很高。一旦公司的基層員工頻頻離職,老闆就應該有意識的思考這方面的問題,從制度上加以完善,多與基層員工溝通,幫助他們疏解工作上的苦惱,哪怕不能全部解決,也要給出相應的理由。


總之,老景認為,制度無所謂對錯,關鍵是看用的是否合理。企業管理是一個綜合問題,既要有員工的配合,也要有高層領導的重視,一切從公司合理發展的角度出發,總能找到一個妥善的方案。感謝大家的關注,一起學習職場管理、人才培養交流。


老景職道


從公司的角度看,這種方式不對,這樣會打擊大家提問題積極性,導致以後公司有問題沒有人提。

從員工角度,我比較認同,站在員工角度如果我提出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對我個人能力是一個提升,短時間內可能不會帶來收入的提升,但是時間長了我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完成任務目標的效率就更快了,是有好處的

如果公司的制度加上一條,提出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後公司採納後有獎勵,就會有人積極去解決公司的問題!



阿湯哥閒聊


您好,我個人是不認同這個說法的,在一個公司內,職責應該清晰,反映問題的人負責將問題提到相關的負責部門,根據事情的緩急程度,相關部門去解決問題。當然,提出問題的人有責任將問題以合適的方式,足夠的信息反饋。舉個例子,發快遞,有需求的人不是說我要寄個件就可以了,你需要把快遞員需要的信息全部提供,對方才可以開始派單。

另外,每個公司結構都不一樣,難免有灰色地帶,職責不清楚的情況,所以反饋問題的人如果意識這點了,也可以找到領導們協調,當然一定要就事論事,如果大家都抱著解決問題的心態,問題都會很快的推動。


kevingwangw


關於誰反映問題誰解決:

【1】是機制的問題——大家會想,我這個問題到底能得到什麼好除呢?說不定還會得罪人,比如說,街上有老人倒在地上,為何很多人不敢去扶呢?這個也是機制問題。大家不是不想服,而是怕擔責任,反映問題也是一樣的,很多時候,不但得不到好處,還可能會得罪人,所以,沒有人願意反映問題也是正常的,如果設定比較合理的機制,對於反映問題的人實施各類的獎勵,你看看大家的積極性高不高呢?


【2】反映問題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很多人抱著非常好的目的,抱著為公司好的想法,走進領導辦公室,向領導反映問題,結果領導處理問題的時候把這位反映問題的人給出賣了,不但沒有保護他,而且還把事情向出問題的人說的很明白,你看看,我們單位的誰誰誰都已經來反映你的問題了,結果,出問題的人把反映問題的人當成了發洩的對象,好處沒落著,還落下很多的埋怨。

【3】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制度的老根上解決問題——那就是建立起一套問題的收集,處理,獎勵與懲罰的措施,比如,大家採取每個月提合理化建議的方式來為公司的發展獻計獻策,最好採取非公開的方式,或者匿名的方式進行,這樣最大的限度的打消員工的擔心,才真正的能把事不關己的風氣給扭轉過來。

【4】文化建設就是營造一種氛圍,氛圍形成了問題就能徹底的得到解決——如果第一個發現問題的人,不能及時的反映問題,那麼第二個看到的就會沿襲第一個的做法,他的理由很簡單,前面這個人都沒說,我說了是不是多事啊,所以,很多的單位實行首次發現責任制,從本質上講,做這樣的規定僅僅為了營造這種氛圍罷了,只要按照這樣的思路去做,問題才能從都要上解決,否則的話,就是一陣風而已。


奮鬥中的韓先森


公司裡面誰反映問題,責任歸誰的做法肯定是不對的。

至於為什麼不對?那就得理解這三個問題:

什麼叫做責任?

責任是怎麼來的?

公司裡責任可以隨便轉移嗎?

1、什麼叫責任?

責任是一種職責和任務。身處社會的個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則和條文,帶有強制性。

在公司裡面,可以簡單理解為任職者所負責的範圍和承擔的一系列工作任務,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

2、責任是怎麼來的?

在公司裡,責任不是隨意性的,它是公司賦予某一個崗位的內涵,它不由任職者的意志所變化,一旦某個任職者選擇了承擔這個崗位,那麼他也就承擔了這個崗位相對應的責任。

3、公司裡責任可以隨便轉移嗎?

我們都知道,公司是有組織管理架構的,而組織管理架構裡面會涉及到一個個的崗位,這些崗位就共同分擔了這個組織所要賦予的責任。

所以,除非對公司組織架構進行調整,否則責任是不能隨便轉移的。


貳世界


大家好,我認為公司規定誰反應問題責任歸誰解決是不對的。公司是一個整體,內部成員都有責任來維護公司的健康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有的人平時關注公司比較多,會發現一些問題並反映出來。這是積極向上的做法。
其實發現問題的人往往也會有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責任的話我覺得誰反應誰解決是不合理的,我們應該分析問題找出責任人,是誰誰就承擔責任。這樣才不會打擊到大家反映問題的積極性哦。不然大家害怕會影響到自己,不去反映問題了,會影響到公司的發展。個人觀點,歡迎大家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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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哥的生活


這個問題要相對來講,要看員工發現和反映的問題是不是他能力範圍,有能力者可以讓他牽頭負責,能解決也是一種鍛練,但是公司要全程協助。如果反映的問題是公司重大漏洞,也超出他的能力範圍,我覺得公司應該牽頭解決,並給員工一定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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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哥的vlog


肯定不對:說環衛工作差去做一下保潔工,保安工作不到位去做一下保安勉強可以。但是反映工作報酬低難道還要自己去創收找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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