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陝西渭南華州交警查獲一起涉嫌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經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為82.41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構成危險駕駛罪。該駕駛證初次領取日期為2019年10月14日,正處實習期。民警註銷其駕駛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處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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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03:20:38 渭南交警支隊
2020年3月3日,陝西渭南華州交警查獲一起涉嫌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經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為82.41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構成危險駕駛罪。該駕駛證初次領取日期為2019年10月14日,正處實習期。民警註銷其駕駛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處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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