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上午,寧夏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十一大隊在定武高速公路紅寺堡收費站口例行檢查,一輛白色小型普通客車突然停在距出口百米之遠處交換駕駛人。
經核查,剛才駕車的人是謝老大(化名),只在某駕校報上名、“站過街”——疏導了半日交通,曾經是名“四輪選手”——駕駛過農用四輪拖拉機。今天,他和弟弟謝老二(化名)從銀川去中寧辦事,見寬闊平坦的四車道京藏高速公路上車輛稀少,謝老二剛考取的“C1”駕駛證還在實習期,走路慢吞吞的,車技還不如他這位“四輪選手”。
於是謝老大從弟弟手中要過車去想施展一番。謝老二也想讓哥哥早日取得駕駛證,藉此機會練練手也好,便坐在副駕駛座當起了“教練”。
沒成想走錯了路,鬼使神差的走到了紅寺堡收費站口被執勤的高速交警抓個正著。謝老大“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將被罰款二千元、拘留十五日;謝老二“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駕駛證的人駕駛”,將被罰款二千元、吊銷駕駛證。
這下可悲催了,“哥倆好”又要一起重新考取駕駛證了。可惜了那輛入戶不到半月的新車再無人駕駛,只能放在車庫接灰了!
高速交警溫馨提示:
1. 駕駛機動車必須考取相應的準駕資格,名正言順的上道路行駛。
2. 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3. 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重傷一人以上就構成交通肇事罪;而有駕駛證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規定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才構成交通肇事罪。相應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樣。
4. 將機動車交給無證的人駕駛,要吊銷自己的駕駛證,發生事故後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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