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規定了強姦罪的五種加重情節,這些情節,是我國刑法更加不能容忍的,出發也更加嚴重: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姦淫幼女,是指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即構成強姦罪。構成本罪應具有兩個要件:
1.被害人必須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2.必須具有姦淫幼女的行為。
不論行為人採用什麼手段,也不論幼女是否同意,只要與幼女發生了性關係,就構成本罪。依照本款的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這裡所說的“輪姦”,是指兩個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動中,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對同一婦女或幼女進行強姦或者姦淫的行為。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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