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知縣巧斷奇案

古時官府斷案,重在口供,由於刑偵手段有限,取實證困難。因此在辦案過程中,全憑官員的智慧和良心。很多昏庸之輩視人命如草芥,僅聽一面之詞,不去深入瞭解,敷衍了事;更有一些貪贓枉法之徒,故意顛倒黑白,嚴刑逼供,讓多少人蒙受冤屈。如果有幸碰上了一位有良心而又聰明睿智的清官,能夠從那疑難迷惑中明察秋毫、明斷是非,那可真是普通老百姓先天修來的福分。

清朝咸豐年間,湖北某縣某鄉的一位保長來到當地的縣衙,控告媳婦李氏虐待婆婆,導致婆婆上吊自殺。懇請縣太爺嚴懲惡婦,好給婆婆申冤,以正當地風俗。

媳婦逼死婆婆,為什麼不是家裡人來報案,而是當地保長親自來控告呢?

原來按照大清律例規定:地方上一旦出現人命案,事主和地保都有報案的權利,如果隱瞞不報,事主和地保都得治罪,起碼得打80大板。所以作為保長,不管人命案件是否和自己有關,都得火速上報。

聰明知縣巧斷奇案

既然是人命,那就得提審當事人。古代的婦女可以不上公堂,但是清律規定人命案和姦盜案除外。這李氏既然被人控告是逼死婆婆的惡婦,當然免不了要被帶到公堂上審訊對質了。

這李氏被帶上來之後,縣太爺一看,這個女人長的眉清目秀,模樣周正,年齡估計還不到20歲,身材嬌小,一點也看不出像是逼死婆婆的那種彪悍的惡婦樣子。所以縣太爺不無懷疑,開始審訊這個女人。問她如何逼迫婆婆,都做過哪些忤逆不孝之事。那個女人只是低著頭哭,閉口不說話。

縣太爺提醒她說:“你要知道,這大清律例規定,凡子孫威逼祖父母、父母;妻妾威逼夫之祖父母、父母致死者,一律當斬。這可是死罪啊,你為什麼不申辯呢?如果你婆婆是個惡人,那你的罪行或許還能減輕。”

李氏聽後,還是低著頭不說話,既不辯解也沒有認罪。但是有保長作證,即便是當事人一言不發,也能夠定罪。最後,縣太爺就以惡媳逼死婆婆,把這個李氏定為“斬立決”,上報給刑部,等到朝廷批覆之後就可以執行死刑了。

不久之後,這個縣太爺任期滿了,就升官離開了。

聰明知縣巧斷奇案

接任的是一個姓張的知縣。這張知縣按照慣例,要把以前的案件重新審一遍。當庭審到李氏的時候,張知縣也發現這李氏神態安詳,眉目之間透露出一股善良,怎麼看都不像兇惡潑辣的刁婦。這人怎麼可能逼迫婆婆上吊呢?張知縣覺得這個案子有問題,於是再三詢問。但是李氏還是堅持不開口,即不承認也不翻案。

張知縣開導說:“你如果有冤屈,如實講來,或許本官能夠替你申冤;你如果還是繼續不開口,恐怕你就不能活了”。

李氏見張知縣言語溫和,充滿善意,於是開口道:“唉!我已負此大不孝的罪名,還有什麼面目活在人間?我情願馬上去死,求大老爺您別多問了。”

聰明知縣巧斷奇案

張知縣憑著多年辦案的經驗,覺得李氏肯定隱瞞了什麼,她應該不是真兇。可是她為什麼寧可揹著不孝的罪名,情願去死也不願說出真相呢?

既然問不出什麼,張知縣只好派人把李氏重新關回大牢。

但是,他總覺得這裡面有問題。李氏但求一死的態度,讓張知縣覺得事情背後必有隱情,這就更加堅定了他一定要把這個案件查清楚的決心。李知縣冥思苦想了好幾天,但始終找不到查明真相的突破口。

聰明知縣巧斷奇案

過了兩天,在一次走訪民情的過程中,他遇到了一個被街坊四鄰稱之為“河東獅吼”的女人,這個女人讓張知縣印象深刻。這時他靈機一動,決定請這個“河東獅吼”出面讓李氏開口說話。

這個“河東獅吼”何許人也?原來,縣衙門裡有一個衙役,他有個老婆遠近聞名,綽號“河東獅吼”。這個女人吵架的功夫絕對一流,不但經常和左鄰右舍吵架,而且經常在家裡對老公非打即罵。左鄰右舍怕她怕得要命,她老公雖然是縣衙門的衙役,也怕她怕得要死,常常讓她給弄得家裡家外雞犬不寧。所以,張知縣決定就拿這個“河東獅吼”做些文章。

聰明知縣巧斷奇案

有一天,張知縣找了一件公事,派那個衙役去外地一趟。讓他先回家收拾行裝,然後馬上來領公文,火速出發,說事情很緊急。

衙役不敢耽擱,趕緊跑回家裡,收拾了行囊,立即趕回來領命。可沒成想,張知縣不滿意了,勃然大怒地訓斥道:

“你怎麼去了這麼久才回來?讓本官在這裡等著你,你可知罪?”

衙役趕緊叩頭,申辯道:

“老爺,小的得令之後,片刻沒敢耽擱,馬上回家去拿行李,一路小跑著回來。現在還…你看上…上氣不接下氣呢!怎敢讓大老爺您等啊?”

“還敢狡辯!想必是你故意在家裡逗留,耽擱我的公事。”張知縣怒道,“既然是你沒有耽擱,那必定是你老婆耽擱!她故意留連於你,以至於你遲遲不到。來呀!把他老婆給抓來。”

說完,就真的派人把“河東獅吼”抓來了。知縣不問青紅皂白,就直接叫手下用刑。打了五十鞭子,直打得她背後血印斑斑、傷痕累累,才叫停下來。然後關進大牢,正好把她和李氏關在一起。

聰明知縣巧斷奇案

話說“河東獅吼”是什麼人啊?平時她不去欺負別人就該燒高香了,這平白無故地捱了五十鞭子,這口氣如何咽得下去?

“河東獅吼”被關進監獄以後,是沒日沒夜地大罵知縣,把所有罵人的詞都罵了好幾遍,祖宗八輩無不罵到。除了吃飯睡覺,只要一醒著,就繼續破口大罵,和她一塊住的李氏被吵得吃不好、睡不著。

就這樣一連罵了三天,李氏實在是忍受不了了,就開始勸“河東獅吼”說:

“這位大姐啊,天下哪有不冤屈的事兒?竇娥不比你冤,人家也是死了以後才出現六月雪,也沒有活著現世報啊!”

“河東獅吼”不幹了:

“妹子,你說的竇娥是古人,受的冤屈,這眼淚只能往肚裡咽;我可不是古人,我受了冤屈,絕不能就這樣了。這個天殺的狗官!無緣無故打老孃,老孃我絕不能忍,看老孃不罵死這個狗官!”

李氏說:“大姐啊,我看你還是忍了吧!你這樣不依不饒,也不能讓縣太爺掉半根毫毛,還是省省力氣閉目養神吧。”

“河東獅吼”說:“呵!看你這個小媳婦挺安靜的,你哪會有我這樣的冤屈?你不言語,那是你不冤枉,所以你不喊不叫。”

李氏苦笑了一聲,說:“大姐,你千萬不要這樣講,要說冤屈,我可比你冤屈多了。你捱了幾鞭子,過幾天就會把你放了,還能閤家團聚。而今我還得替人去死,遲早要被殺頭,還要揹負不孝的罪名,與丈夫永世隔別。我…負此奇冤,尚且需隱忍不說,你說的那些小委屈啊,就別沒日沒夜的罵了。能不能安靜一會兒,讓我死了也安心。”

聽到李氏的訴說以後,這“河東獅吼”倒是心理平衡了許多。

但是,令她們沒想到的是,隔牆有耳!兩人剛才的講話,都被安插在附近的衙役聽得清清楚楚。於是衙役當即把情況稟報給張知縣,張知縣聽到之後,心中大喜。

第二天早上,張知縣就把李氏,還有那個“河東獅吼”一起提上堂來,就以昨天聽到的話來問他們。到了這個地步,李氏也知道不能夠隱瞞了,就如實道來。

原來,李氏已經嫁過門三年了,丈夫外出經商,一年半載才回來一次。丈夫不在家,李氏就和寡婦婆婆一起生活。李氏覺得婆婆也挺可憐的,早早地就沒了丈夫守寡了,拉扯兒子長大不容易,所以十分孝順。雖然婆婆年僅四十多歲,但李氏總擔心婆婆累著,所以承擔了所有的家務,對婆婆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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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早上,李氏照常給婆婆送飯。因為婆媳之間關係不錯,平時也沒什麼防備,所以李氏去送飯也沒有喊敲門,就直接推門走進婆婆房裡。抬眼一看,頓時傻眼了:

只見床帳合的緊緊的,床下卻有兩雙鞋,而且,一雙竟然是男人的鞋!她馬上明白了。婆婆是寡婦,一直都單身居住,現在床下有男人的鞋,一定是婆婆在與別的男人通姦。想到此處,媳婦臉一紅,嚇得趕緊出去了,不知如何是好。

這時候,婆婆聽到動靜了,知道媳婦都看見了。此時此刻,婆婆是又羞又惱。羞的是自己和別的男人通姦的事被媳婦看到了,惱的是自己為什麼這麼不小心,應該把門給插好啊!

等把那個男人打發離開之後,婆婆覺得沒臉面對媳婦,就躲在房間裡不出門。婆婆心裡越想越難受,萬一媳婦把這事說出去;或者萬一被兒子知道了,那、那可怎麼活啊!到最後,羞愧難當的婆婆就乾脆做了一個極端的決定,直接在房樑上掛了一根繩子,上吊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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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晚上,媳婦見婆婆一直沒有出房,就前去探望。只見房門緊閉,怎麼推也推不開,急忙捅破窗戶紙往裡一看:壞了!婆婆已經懸樑自盡了。

李氏嚇得哭喊起來,驚動了左鄰右舍,便喊來保長撞開門,把婆婆放了下來,但屍體早已冰涼了。

出現了命案,保長不敢隱瞞啊,隱瞞就得擔責。因此保長就問起,婆婆為什麼上吊?李氏支支吾吾,說不出原因,只是一個勁在哭。其實她當然知道是怎麼回事,只是不能說出來啊。

保長見李氏說不出婆婆上吊的原因,就一口咬定:肯定是你媳婦不好逼死婆婆!而這李氏也不辯解。眾人於是就把李氏押到縣裡告狀。

到了縣衙以後,李氏也不想講出真相,害怕讓婆婆背上通姦的罪名。就不給自己辯白了,甘心認罪,寧可自己身背罵名而死,也要給夫家留下清白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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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為止,真相大白。張知縣立即給李氏平反,終究還了李氏一個清白。至於那個倒黴的“河東獅吼”,張知縣也是給了她點錢,好言安慰幾句,算是了結了。

張知縣因為智激“河東獅吼”,巧斷李氏冤獄,這事兒後來就傳出去了,居然是聲名鵲起。一時之間,被官場稱為能吏,傳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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