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調解了,男人不離,我是非離不可,法院不給判,我該怎麼辦?

LI N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


對於離婚案件,第一次起訴法院都不會判決離婚的。這不但關係到社會道德風俗習慣。還關係到法律的權威和公正。

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判決書生效後六個月之內是不能再提起離婚訴訟的,也不要在一審判決後想著上訴,二審訴訟需要時間,同樣的在二審判決生效後的六個月之內,還是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知道一個大咖這麼操作離婚訴訟,可以借鑑,法院調解後一看離不了,迅速撤訴,兩個月後又重新起訴,法院還不判決離婚,又迅速撤訴,又兩個月後,再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離婚。

判決離婚必須要符合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這個條件,但這個條件都不容易掌握,而且不容易形象和量化。但起訴又撤訴,起訴又撤訴,這麼來回兩次。法官就可以在判決書上註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這樣對公眾也有了合理的解釋。

當下很多人的觀念還是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法院對離婚案件大都先行調解的。


老劉的後花園


我當時起訴離婚也是這樣。

因為很多問題,三觀不合,不擔當,責任感弱,婆媳矛盾,重點是發生家暴他還振振有詞,很多很多事堆積一起,我堅定離婚。剛開始我是好好跟他談,只要他同意離婚,我只要孩子,其他都好談,他不願意,還拿孩子的撫養權威脅我,時不時就說要把孩子帶走,說他是孩子的父親他想帶走就帶走,可笑的是這個孩子他平時不帶,就偶爾逗弄一下。

我請了律師,一定要離。法院一開始調和,我就是不同意,每次調解人員打電話過來我都是堅定必須離,而且我把日常的事說的很明白,工作我有,孩子我帶我養,家務我承擔大半,婆媳矛盾一大堆,天天吵,還天天跟她兒子告狀,種種種種,一句話,這個男人有沒有一個樣,根本就是喪偶式育兒,居然還家暴我!

第一次開庭他沒來,說法院沒通知,然後他自己再去跟法官做筆錄,說不想離,法官給我電話說,男方知道錯了,孩子還小不想離。可笑的是對著我就一副打了就打了,就是不離的態度。聽法官的意思也是不叛離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法官說可以半年後再去起訴。

還好,後面又發生他要把孩子帶走,吵起來,又對我雄,說要離婚,各種難聽的話。我立馬找律師,固定證據,第二天再跟法官說男方同意離婚,有證據,這才離了。

所以,給你的建議是

1.你是一定要離,你就要想辦法把離婚的證據固定好!微信聊天記錄,通話,短信等都可以

2.如果男方有過錯,一定要留下證據。出軌,家暴,沒擔當,或者賭博等這些男方有錯的證據固定好提交給法官

3.如果還是不叛離,那你就二次起訴,二次起訴的成功率很高!


哈哈露露我的寶


有三種離婚的理由,不知你是哪種,給你建議一下:

1、因為男方的問題想離婚,比如出軌、家暴等等,女方完全可以收集這些證據起訴離婚,這時候哪怕男方再怎麼不同意,法院也會站在女方這邊,作出對女方有利的判決。

2、而如果是因為女方的問題想要離婚,而男方並沒有過錯,而這時候女方拿不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時候起訴離婚就不太可能,因為人家男方並無過錯。

3、雙方感情破裂了,同床異夢,那就兩個人先協商好再離婚,這種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最好通過兩個人協議離婚比較好。

最後想說的是,兩口子過日子,難免嗑嗑碰碰,夫妻之間有什麼矛盾,需要兩個人好好溝通,夫妻關係最怕有了隔閡,矛盾越積越多,怨氣越來越深,關係就會出問題。

所以夫妻沒有隔夜仇,希望你們彼此冷靜一下,結婚不將就,離婚也不隨便。


維心感情說


首先,現在婚姻法規定,法院判決離婚案前必須有一個調節程序,這樣做的目的是給夫妻雙方一個緩衝的時間,避免因一時衝動造成離婚,有的夫妻離婚後又後悔了,還有的夫妻離婚證都拿了照樣一起生活,這就說明夫妻感情依然存在,離婚只是衝動情況下造成的,所以調節是一個很好緩衝時間帶。

其次,調節失敗並不等於就可以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最最主要的依據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你不能證明你們感情已破裂,法院依然不會判決離婚。

第三、法院判決後你半年之後如果還要離婚,你可以再次起訴,一般情況下你二次起訴的時候法院會認定你們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最後我還想說的是,組建一個家庭不容易,經營好一個家庭更不容易,夫妻生活幾十年,難免吵吵鬧鬧,婆媳關係是中國式婚姻的最大矛盾,如何處理好這些矛盾,丈夫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離婚影響最大的莫過於孩子,當然離婚後也未必會找到更好的,再找也是別人淘汰下來的,所以你要三思而後行。


水城夜話


因為什麼而離婚的呢?男人不離,他不想放棄你,還是真心愛你的,為何要離婚呢?就不能給男人一次機會嗎?這個社會男人的壓力已經很大了,不要動不動的就選離婚,給男人很大傷害的!給他一次彌補的機會吧,他會成長的!



用戶1609300125167468


單方不同意離婚,調解不成的,另一方可向居住地法院提交離婚起訴書。訴訟離婚的案件,審理時間如下

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從拿到判決書之日起,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

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一般來說,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離婚官司可以有一審,二審,還可能有發回重審的時候,所以在不同的階段判決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以上是訴訟離婚的基本情況,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致青春許妍


首先,要堅決分居。既然鐵了心要離婚,那就不要讓對方再有可以緩和的心。

第二,保持一個好的心態,調整好自己的生活。因為以後的路只有自己一個人走,就是孃家人都不一定全心全意的支持你,一切都要靠你自己。

第三,如果有子女的話,提前做好他們的工作,主要還是心理方面的疏導。告訴他們,儘管父母不在一起了,可你還是一如既往地愛著他們。


讀了一點歷史的王毓季


只要你堅持一定會有辦法,痛苦的婚姻,將就下來對誰都不好。法律都是站在男人角度建立的,尤其婚姻法,我被婚姻法坑害的,當初如果不是婚姻法,我就可以早點離婚,拖了兩年。男權婚姻法,是坑害女人的,只能自己幫自己,我是通過他父母他姐姐夫妻幫忙逼ta簽字離婚的。沒有男權婚姻法就不會被害的當初那麼辛苦的一步步過來。

你得靠自己解決,如果你是女人,想盡辦法總可以脫離苦海了!


夢的記錄者1314


通過你的介紹,瞭解到你想要離婚,但是他不同意,並且法院也不判決。那麼原因可能為:

1⃣他對你未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也沒有遺棄你或者是孩子。

2⃣他沒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者曾經有但是正在努力改正。

3⃣你們感情不和,但是分居沒有滿二年。

4⃣沒有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讓法院同意你們離婚。或者是 ,你當時表現出的離婚意念不堅決。

以上可能為你們沒有離婚的原因。

在離婚之前,希望你先考慮好一件事:離婚之後,你一定會過的比現在好嗎?你確定現在生活中所遭遇的一切不幸,都是你的丈夫帶給你的嗎?

在我上大學期間,班裡曾經有一對情侶。兩個人從大一的軍訓開始,在一起一直到大四畢業之後的兩年,整整六年時間,我們都見證了他們的甜蜜。就在我們以為,他們即將舉辦婚禮的時候,女孩子卻突然單方面的在微信上發佈了【分手】的朋友圈。

原來,兩個人大學畢業之後,一起到了上海。男孩子A每天起早貪黑的賺錢,但是無奈一個月還是存不下5000塊錢。女孩子在公司裡上班,在電梯裡,邂逅了一位散發著成熟男性魅力的白領B,然後兩個人加了微信。女孩子開始將兩個人進行對比,心情越來越糟糕。一個年薪30萬,並且是上海本地人;一個是自己一個月掙8000塊錢的男朋友,並家境一般。當男孩知道消息之後,心裡非常傷心,但是並沒有阻攔。因為他明白,屬於自己的東西,一定不會離去;不屬於他的,即使他跪下也沒有半點用處。一年之後女孩子和男朋友B鬧掰了,於是又回來找A。結果這個時候A已經訂婚了。一切都是因為女孩子的貪婪和慾望而導致。

如果是夫妻之間,那儘量還是不要離婚;找到一個喜歡你的人,不容易;並且離婚之後對你造成的影響太大,比如你的孩子怎麼辦?以後誰來帶?如果你再想找一個男人的話,那麼離異女人這是否是個不利的標籤。所以說,慎重考慮!


李蘇破


過一段時間再申請啦。

反正你是鐵了心要離的,就不理會他啦。分開居住,正常生活工作,到了時間點再去法院。

你是想快點,可是你倆有戀愛基礎,有婚禮事實,有共同子女,這可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你要不願意,這些事不可能發生的。你說的家暴到底是夫妻打架還是惡意傷害,你得出示你被他惡意傷殘的證據。你說的出軌,到底是一時偷情還是與他人同居、重婚,你得出示證據。你說的喪偶式育兒,到底是事實還是你不滿意?孕產時他沒管你?平時他沒給生活費?他從來不幫你家務?他從來不管孩子?怎麼可能?

你有下家啦?你一定會說誣陷的,說那是普通朋友。好吧。你是來撕毀婚約的,這總是事實啦。當初總沒人逼你結婚逼你生啦?你看你還是反悔了。那按你的心願判離,後悔過的人很大概率又後悔的。你還是緩緩,過一段再來吧。最起碼,再次提出判離,以後你總不會再怨誰了。對待生活,要嚴肅。對待婚姻,更要慎重。你說呢?

過一段時間再申請吧。他是挽留你,並非你有多好,並非沒了你他就活不下去,是因為孩子,因為他知道離婚後幾十年的情況。別以為下家會對你負責,別以為其他人就很好。人都差不多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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