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處未避讓行人,長春交警一查:毒駕

2020年3月4日16時許,長春市朝陽區交警大隊民警鄭冠楠與同事協警劉志偉在南湖廣場巡邏管理時,發現一輛車號吉A號牌的灰色一汽牌小型越野車,沿延安大街由北向南方向行駛,在南湖廣場延安大街口人行道斑馬線處有未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隨即鄭冠楠駕車將該車截停,對駕駛員範某傳未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斑馬線處未避讓行人,長春交警一查:毒駕

斑馬線處未避讓行人,長春交警一查:毒駕

在執法過程中,民警鄭冠楠發現駕駛人範某傳目光呆滯,根據多年的工作經驗,詢問範某傳是否吸毒前科,駕駛人範某傳神情有意躲閃,顯得十分慌張。

隨即鄭冠楠喊來民警張巖,駕駛警車將駕駛人範某傳移送至南湖大路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經過南湖大路派出所對駕駛人範某傳進行尿液檢測,檢測結果呈陽性,範某傳對其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隨即民警鄭冠楠對其涉嫌吸食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物或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交通處罰,等待派出所作出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後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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