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沒有銷戶有何影響?

李勇材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機動車登記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一)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

(二)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後,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三)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

(四)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擴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法條:

第二十七條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舞王之家


去交警大隊的車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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