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重疾險要不要比病種呢?高發重疾、中症、輕症到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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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來說重疾這一塊:

2009年的時候,由中國醫師協會和行業協會共同制定了25種法定重大疾病,

目前批准上市的所有重疾險,全部保障這25款重大疾病,

並且理賠條款一模一樣,25種重疾的第一項就是惡性腫瘤,也就是俗稱的癌症,

僅它一項就佔到了人體重疾發病率的60%以上,

再加上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等,

25種法定重疾加在一起,佔到了人體重疾發病率的95%以上,

所以事實是,你買的重疾險,不管是隻保障25種重大疾病,

還是保了100種、110種重疾,120種,其實含金量都差不多,

因為銀保監會已經幫你解決了95%以上的問題

剩下的不足5%差距不是很大

咱們在選產品的時候,如果兩款產品價格差別不大,

當然可以選擇保障疾病多的那一款,圖個心安,

但如果說價格差別比較大,就沒有必要為了數字好看多花冤枉錢


其次說下輕症/中症保障責任的問題


所謂輕症/中症,保的病,大多都是重疾的前兆,但是本身也是很嚴重的病。

銀保監會定義的所有25種成人高發疾病,其中24種都有輕症/中症來對應。


像單側肝切除、單眼失明、單耳失聰、深度昏迷48h、極早期惡性腫瘤等

這些病其實都很嚴重,

並且一旦得了這些常見輕症,再得重疾幾率就是正常人的7到8倍。

再加上,輕症的發病率高,治療費用加上後期康復,

通常也需要十萬左右一筆不小的經濟開支。

從保費上看,附加輕症只需要多掏25%左右的錢,增加的保費不高,卻很實用。

正是因為這一點,目前的重疾險,基本都將輕症/中症綁定在責任之中。


關於輕症/中症保是否齊全以及賠付比例這一塊,

成為了拉開產品性價比差距的重要因素

比如某安的 XX福,輕症賠付比例只有20%,中症保障責任為0

而像百年的康惠保2020這類產品,

輕症保障責任賠付比例能30%起步,有的產品輕症甚至能賠付45%

中症責任能賠付60%

所以有的時候買保險,不懂的很容易踩坑

要不說中國目前最大的智商稅來源於保險行業,

只有自己多學習,多瞭解,才能買到性價比更高的產品


玉藍兒


現在的重疾險早已不是“單純”的重疾險。一個重疾險裡面可能會涵蓋多項保險責任:重疾、中症、輕症、身故、豁免等等,這些保險責任之間也存在著複雜的聯繫。想要看懂一篇重疾險的條款對於普通人著實不易。

今天好哥就教你如何通過簡單的五步即可看懂重疾險條款。

內容簡介

一、基礎知識儲備

二、認知重疾險條款框架

三、看清保障責任

四、讀懂免責條款

五、識別疾病種類及賠付條件

一、基礎知識儲備

首先你必須瞭解幾個專業的保險術語,下面介紹幾個朋友常問到的:

▼等待期

保單生效之後在等待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設置等待期的作用是為了防止客戶帶病投保,增加保險公司的理賠成本。除了意外險沒有等待期,別的人身險都有等待期的要求。不過應注意兩點:

1)因意外導致的保險事故沒有等待期的要求,保單生效了就可以得到理賠,如因為意外導致雙目失明;

2)一般的重疾險和壽險等待期在90天、180天,醫療險在30天、60天不等,等待期越短越好,但這不是衡量一個產品好壞的重要指標。

什麼樣的醫院可以理賠,是朋友常問到的。現在很少有重疾險指定專門的醫院了,都是要求國內二級及二級以上的公立醫院

通常縣、區、市級的醫院都是二級及以上的醫院,但也需要確認是否屬於公立醫院。支付寶的好醫保拒賠案例就是因為客戶去非公立醫院的武漢亞洲心臟醫院就醫而引起。

▼豁免

關於豁免責任好哥在《你真的瞭解”保費豁免“嗎?》一文裡詳細介紹過,此文只做簡單說明:投保人或被保人發生了部分保險事故(如重疾、輕症、中症、身故、全殘)可以免交後續保費,保單依然有效,後續發生了保險事故依然可以理賠。

當投保人或被保人遭遇風險後,可能會面臨無力承擔保費的處境,豁免的存在即解決了這一問題,讓保險更保險。

▼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一般只在退保或者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時用到。退保拿的錢就等於現金價值的額度。

那麼現金價值到底有多少?和保費有關係嗎?

想要了解具體的現金價值有多少,只能通過保險公司給出的測算工具進行試算。好哥在之前的《返還?消費?哪種重疾險更合適?》裡面具體的測算了康樂C和康樂B兩款重疾險的現金價值趨勢圖:

大多數重疾險前35年的現金價值都是低於所交保費的,剛交保費那幾年就更低了。

也不要特意糾結現金價值的問題,這個只在退保、保單分紅和保單貸款中用到。正常情況下,真的用不上,瞭解即可~

▼中症、輕症

這兩個詞都是保險公司自己發明的詞,可以把這些病看作重疾的前期或者比相應重疾輕微一點的疾病。同一款保險中,這三類症狀的理賠條件的嚴苛性和賠付比例高低如下:

重疾>中症>輕症

▼原位癌

來看看官方定義:惡性細胞侷限於上皮內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潤周圍正常組織的癌細胞新生物。

簡而言之,原位癌屬於惡性腫瘤的一種,但是它的惡性細胞尚未進行轉移影響周圍組織。好比表面發黴的橘子,撥開了裡面是正常的,不影響食用。

如果惡性腫瘤在原位癌階段被發現,直接切除即可,不需化療,也可以完全治癒,而且費用也比較便宜,通常醫保就可直接覆蓋。因此重疾險都會將原位癌納入輕症內。

除了上面說到的一些內容,推薦大家看一下首個保險行業國家標準《保險術語(GB/T 36687-2018)》,加深對條款的理解。二維碼自取:

二、認知重疾險條款框架

雖然各類保險產品條款紛繁複雜,但是離不開基本的結構框架,如下

在重疾的保險條款內,大部分的內容都是由保險法和相關監管文件規定的,各家保險公司條款基本一致,真正有差別的只有下面三條:

1)保障責任

2)免責條款

8)疾病定義和賠付條件

剩下的6項內容也很重要,之前在《如何看懂保險條款—總篇》已介紹過,此處不贅,有興趣的可以閱讀一下。

下面具體介紹下,應該如何看這些內容。

三、看清保障責任

對於每一條保障責任,都可以將他們一分為三,分別是:

①什麼情況下可以理賠

②如何賠(或賠多少)

③賠付後合同效力如何變化

下面以康惠保旗艦版的保障責任舉例:

1.3.2.1 重大疾病保險金

①被保險人在等待期以後經認可的醫院首次確診初次患上一種或多種本合同所約定的重大疾病(100種),我們按重大疾病保險金額向受益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效力終止。

1.3.3.4 輕症疾病豁免保險費

給付輕症疾病保險金後,我們將豁免本合同約定的輕症疾病確診日後餘下各期的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效力終止。

都是按照上文所述的結構進行解釋的,理清這個思路看保障責任輕鬆很多。另外保障責任裡面常有一些標紅加粗的內容,如: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醫療行為或同次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兩種或兩種以上輕症疾病,我們僅按一種輕症疾病給付輕症疾病保險金。

本合同中的“身故或全殘保險金”與“重大疾病保險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若我們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則另一保險金將不再給付。

這些內容闡明瞭不同保障責任之間的關聯,同樣需要我們重點關注。

四、讀懂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即哪些情況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免責條款按照產生依據可以分為兩種,一種為法定免責,其制定根據源於《保險法》等相關法律,如免責條款的前三條: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3)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後恢復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這類免責條款都能在保險法第43、44、45條找到。

法定免責條款無論是否被保險合同所引用,投保人、被保人都不得違反,一旦違反,將得不到理賠。

另一種為約定免責。約定免責屬於保險公司制定,各個產品均存在差異。因此也需要我們格外認真閱讀。如在康惠保旗艦版的條款中,

酒後駕駛、遺傳病、感染艾滋病之類的屬於約定免責條款。

另外除了列出來的免責條款,還有一些未如實告知、等待期內出險、合同效力中止、不符合疾病賠付條件之類的情形也屬於免責範圍內。

五、識別疾病種類和賠付條件

重疾險保障的是疾病,因此疾病的種類和賠付條件無疑很重要。

關於重疾的種類,中國保險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規範裡面包含了25種常見的重大疾病,這些重大疾病佔到了重疾理賠的95%以上,各家保險公司也一直沿用至今,也就無須把大量精力花在重疾部分上面。

如文章開頭說到的,現在的重疾已不再是單純的重疾險,還包含了中症、輕症,這些病種並沒有形成統一規範,因此需要去判斷這部分是否合理。如下兩步:

1)是否包含高發的病種

高發的輕症、中症主要有如下九種,可以對照著保險合同看一下:

2)理賠條件是否嚴苛

對這方面,好哥不是醫學專家,不甚瞭解。不過可以給大家提供個思路:將不同保險產品關於同一種疾病的理賠條件對比著看,有對比才有傷害嘛。

掌握了上述內容,你就能很快的判斷一款重疾險條款的優劣,也能有效避免落入買錯保險的誤區。

好哥之前寫的《如何看懂保險條款—總篇》閱讀量並不高,料想大家對這些內容不太感興趣,但也堅持去寫,因為只有讀懂了保險條款才能最大程度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人都存在私心,真心幫助你的,只有你自己。


最好保


重疾險要不要比病種?

還是要比的,但是購買產品的參考權重不高。畢竟高發重疾已經讓保監會固定了,就是那25種。剩下的幾十種只是發病率不高的但是對生活影響較大的疾病。松鼠認為,重疾險首先注意的指標是保額。足夠高的保額比多次賠付和病種數量要重要的多。在考慮產品選擇的時候,如果價格差不多的情況下,當然是多次賠付+多病種優先,但是往往實際情況中,單次賠付的重疾性價比更高。

高發重疾中症輕症到底有那些?

高發重疾就是保監會規定的那25種,國內銷售的重疾險全部必須包括這25種重疾。

中症出來的時間比較短,而中症是病情大於輕症而未能符合重疾的標準。高發的中症參考輕症和重疾就行。

至於輕症,一般高發輕症大概是8-9種:

①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

②輕度腦中風

③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④較小面積Ⅲ度燒傷(10%)

⑤視力嚴重受損

⑥冠狀動脈介入手術

⑦主動脈內手術

⑧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有的意見認為非開胸的心臟瓣膜手術也算高發輕症,基本上就是這8-9種了。

以上

關注松鼠,和松鼠一起避險!


松鼠大叔一枚


我之前是在外資保險公司上班,這個問題我有發言權


要比病種。但是重點來了!!!不是比數量,是比重點高發的前幾種重疾的輕症是否都包含,理賠條件是怎麼樣的。(這是重點中的重點,一般人不會告訴你的)主要是: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 這三種輕症或者中症是如何定義的。建議你詳細比較。至於後面的幾十種甚至上百種,沒有太大的意義。發病率最高的就是前面幾種。高發的就是心腦血血管和腫瘤以及終末期腎病。重點關注即可。


3分鐘看電影666


國家規定的25種大病是同一個理賠標準,25之外的,都是各家保險公司自行制定的建議,如果是50萬保額,分別分2~3家買,100安保,我分3~4家買,因為我們真的不知道今後自己會得什麼病,誰也不會是神算子。各家保險取長補短。


愛旅行的老沈


保障病種的差異挺多的,不同公司規定的範圍也不一樣,但銀保監會規定的基礎病種都必須涵蓋的。不管保障輕症,重症一共有多少款,但一定要看清楚,輕症與重症不能再同一理賠項目當中,一定是分開賠付,不然損失會很大的


平安金融財富保障


當然要比。

如果消費者能比還要賣保險的幹嘛?

如果賣保險的說不比,拉黑好了。

如果能在這裡什麼幾分鐘幾句話就給你解釋清楚的,那這個賣保險的還是不夠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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