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搞投拓的經常會有聽各種江湖大爺、牛逼老闆、土地中介說能給你勾地,到時候專門為你量身定製排他條件,保準讓你拿到地。本文就專門為揭開這句話的真假而來。

言歸正傳

設條件拿地,也就是在土地拍賣之前,通過設置一定的資格准入的限制條件,達到篩選或者排除潛在競爭對手的一種拿地手段。設條件拿地的優勢在於,能保證排除潛在的競爭對手,妥妥地拿到地,因此各大房企都熱衷於設條件。

對於怎麼設條件,有哪些規範,作者專門查閱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均只規定了“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必須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只做了一個原則上的指導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每個地方為了保證項目能夠持續開發運營,會對拿地主體有一個資格能力的篩選。比如一個大型的綜合體酒店項目,不是說有錢就能建設一個高品質的酒店,也不一定能運營好一個高品質的酒店。地方政府在考慮一方的經濟發展、產業規劃、城市規劃等方面,會設置一定的科學合理條件。

但條件設置有的絕對禁區,可以設置開發能力類、資質類的排他條件,但不能設置帶有指向性、地域性限制的條件。還有就是很多人經常提到的,在報名階段限制競爭對手報名,或者勸返潛在競爭對手等手段,只能說有一定的效果,但不值得采納。第一、在現階段反腐新常態情勢下,沒有哪個領導會冒著政治風險為你操作。第二、勸返這做法,適合一些競爭不充分的地區,在充分競爭的市場,信息完全公開而且競爭者眾多,不到報名截止日期最後一刻你絕對不知道還有多少家公司要報名。第三、總有極個別公司,是不大會去理會政府的勸阻的,所謂的一根筋。因此勸返這條辦法不好用。

好了,正兒八經說一下設限制條件怎麼玩,設條件分為三種:一種是對產業組合和產業發展有明確要求;二是對自持比例有明確要求的;三是對競買人的資質資格提出要求。

一、產業要求類

直接舉個栗子,2017年11月,合肥經開區掛出兩宗土地,一宗商住地,一宗教育用地。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土地信息如上,條件設置如下: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通過案例,我們可以總結產業勾地設條件有以下幾個常用的:1、產業引入要求;2、稅收貢獻要求;3、競買人註冊資金、開發資質要求。

二、自持比例類:

舉個栗子,2018年1月,青島掛出來的李滄區36萬方的商住地塊,地塊信息如下: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設置的條件如下: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額,這個條件有點苛刻,可能除了國企沒幾個公司會願意這樣玩,自己也沒撈到什麼好處。

三、競買人資質資格類

舉例,2017年9月上海西虹橋6個地塊打包組合出讓,總建築面積30萬平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條件設置如下: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這個例子是真產業了,大多數地產公司自己做不大現實,但是可以尋求這樣的產業方合作拿地。

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很多地方是不允許將住宅用地捆綁商業或者其他產業用地出讓,只能是住宅用地單獨出讓的,這種設條件拿地就比較困難。只能在供地方式上想一些偏招,具體可以參照本公眾號發文,關於一二級聯動那篇文裡面的控地手法。鏈接:土地一二級聯動(流程 技巧 風險)看這篇就夠了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小公司或者能級較低的公司設置條件,基本上是很難的,你有的別人基本上都有的,要找到你有而別人沒有的條件基本很困難,想設條件,基本上是先把自己玩兒死了。因此中小房企談勾地設條件拿地要謹慎,一不小心就被忽悠了。

還有一個經驗就是,城市能級越高,競爭越充分的地方,設置條件的難度越大,付出的代價也越大,往往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

最全控地/設條件拿地總結(附案例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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