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贬低别人喜爱的东西,这比直接攻击他本人还严重”你怎么看?

时光潋滟滴墨盛放1


为什么看见别人的好不能祝福,而要妒忌;为什么偏要踩低了别人,才能抬高自己;为什么看见别人从高处掉下来,不是给予帮助而是幸灾乐锅。自己努力上进的时候,更应该欢迎别人超过自己才是;而当别人已经超过了自己的时候,要对别人持欣赏、慕的态度,并且满腔热忱地帮助别人成长进步,需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当“人梯”,让别人保着自己的肩膀冲上去。如果对他人心怀不满,不情损害别人的人格,或者“鸡蛋里挑骨头”,或者造谣生事,极尽诬蔑诽谤之能事,其结果既损害了自己的事业和同事的感情,又“搬起石头了自己的脚”。


这不是毒鸡汤


一个母亲正开心地逗弄着自己的孩子,这时,两个闺蜜过来,一个说“这孩子真丑”,一个说“这孩子以后一定是个帅哥(美女)”。

我要是这个母亲,估计直接一巴掌扇第一个闺蜜脸上,然后陪第二个闺蜜开心聊天。

你可以贬低我没事,我当你开玩笑,我宽宏大量,不跟你一般计较。你要是贬低我喜爱的人或事物,我有多爱这个人或这样事物,就会对你产生多少厌恶。贬低我,我们还是有机会做朋友的,贬低我的爱,抱歉,我就算对你还以礼相待,也只是因为我素养高。

记得有人问过一对金婚夫妻的丈夫婚姻圆满的秘诀,丈夫回答说:举个例子,她每天起床都双手合十祈祷10分钟,我无法理解这样做的意义,但我从来不会去催促,打扰她,我可以不陪她做她喜欢的事,但是我保持尊重,这就够了。

世界上没有两个爱好完全一样的人,就像你永远找不到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你不喜欢我喜欢的,没问题,但是不喜欢还在我面前贬低讽刺,这就是你的问题了,尽早从我面前消失,有多远滚多远,再(也不)见。




曦歌夕梦


真的是不能贬低别人的东西,我以前就有这样的一件事,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我在小河边散步,人还是蛮多的,我看到一位老奶奶穿着比较休闲,她牵着那只比较大的狗穿得也好干干净净,看起来有点凶。当她经过我面前,我就上前对老奶奶说,“这只狗那么凶,杀来吃算了,万一咬到人怎么办啊,或者拿去卖啊,养来干嘛,又不是人”我说完之后,老奶奶好像有点伤心,她说:“它”就像我的老伴一样,每次第一眼醒来就能看到他在我身边,陪我吃饭陪我玩,我已经习惯有它在的日子,“它”就是我的家人一样,你不可以这样说“它”,“它也有人性的”也是一条生命,在你眼里它不重要,在我眼里它就是我的命。

我听了有点忏悔我说过的话,也是,在我眼里它什么都不是,在别人眼里真的很重要



农家利月菲


我也这么认为,每个人的眼光都不一样,所以才会有不同款式的东西,有一次我有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去逛街,她当天刚好去买包,看了一个几百块的皮包,我说我背的打折下来七百多也是皮的,价格都差不多,黑色方方正正的款式,因为我和她风格不一样嘛,没想到她漂了一眼我的包包说“几百块钱买这个,送给我我也不背”虽然和她关系挺好的,但是心里还是挺不舒服的,而她背的仿版GUCCI.每个人喜欢和眼光还有消费能力都不一样,真的不要去诋毁任何一个人的东西


青哥哥呀


“不要贬低别人喜爱的东西,这比直接攻击他本人还严重”这种观点我同意。因为喜爱的东西一般代表是自己特别重视的对象,有一种自我个性和价值观表现。如果遭遇否定,应该是很显性、针对性的挑衅。比直接对某一缺点的评判更具有全面的否定性,所以伤害更大。

1、从全面性与特殊性对比看, 喜爱的东西具有个体特质的代表性,是本人关注的重点。遭到否足时,相当于对核心价值的贬低。此时,会让人感到极端不适。

2、从直接性与间接性对比看,直接攻击时,本人从心理到意识都可以更好的防护自己,受到的伤害自然可以降到最小程度。但如果间接地贬低别人喜爱的东西,相当于通过间接的方法,对他人的重点部位攻击,被贬人来不及自然应对,造成的伤害往往更直接和巨大。

3、从抽象性和具体性对比看,对一个有具体的特点直接评价,它对被贬人的全面评价的波及相对模糊,伤害面不广,个人更多地认为仅是某一点不理想,不至于扩大;相对于喜爱的东西进行贬低,通过从喜欢映射整体特点,相当于对一个人观点和价值的否定,是对方我们没有共同点,不是一路人,伤害将最大化。

3、从显性和隐性的结果看,对别人喜爱的东西贬低,对本人攻击的手段隐性,但伤害却更能造成显性的结果;相返,对比直接攻击他本人来说,手段直接,但伤害却更简单。

所以说,贬低别人的喜欢伤害面广、重点,造成的伤害直接;直接批评本人更具特定部分的、冲击面窄,造成的伤害小 。


猎人与自然


这确实有它的道理,别人可以贬低我,可以针对我,但是伤害我爱的人,贬低我喜欢的东西绝对不可以。

你不喜欢我,对我有不满,那个可能是我的问题,你大可以针对我,或者是对我说一些不好的话怎么样,因为这是我们之间的问题,是两个人自己需要解决的。

但是可是我喜欢的的东西和我珍视看重的人,是绝对不可以的,因为他们是我所爱的,他们在我看来是我的底线和尊严,是比我自己还要重要的存在。

我爱的人和我珍视的东西,他们本身是非常美好的,但是因为你和我之间的一些纷争而把他们卷进来,他们何其无辜,这样的行为在我看来,是对他们的美好的一种亵渎。

其实因为对某些人有意见而去贬低人家的东西,或者是人家珍视的人,这样的做法何尝不是一种道德的缺失呢。

你我之间有什么问题,两个人怎样处理都可以,但是你不去选择一种直接的恰当的处理方式,而去间接地通过攻击人家所爱的方法,去打击伤害那个你要对付的人,那这样的就必定是有道德的缺失了。

我想说的是你对一个人看不惯也好,对他进行语言上的攻击或者是和他直接打一架,别人也无权说什么。

但每个人都有逆鳞和底线,不要用去伤害别人爱的珍视的东西和人,这种方式来攻击一个人。因为有些逆鳞,你一旦触及,可能结果就是你无法想象的。





初出草窝的小兔


贬低别人喜欢的东西就等于贬低他本人。的确是这样的。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成长的环境不同。对待事物的看法当然也不尽相同,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也会会造成不同的性格。正因为如此,世界才丰富而多彩。社会才能发展。要不千篇一律。这个世界就失去了意义!

不贬低别人喜欢的东西,是一种素养!每个人的个性喜好都应该得到尊重。看穿而不说就是一种境界了!觉得别人一无是处的人,总喜欢贬低别人的人, 自己本身, 也好不到哪里去。 基本什么事都是以个人为中心。自以为是!可以不喜欢,但是不要在别人面前贬低。

所以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内涵,以及修养!国家都是求同存异,何况个人!别人喜欢的有别人喜欢的理由,不干涉,不贬低。做好自己份内的事!


屋檐下的麻雀


我是甲良生,很高兴能看到并回答这个问题。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告诉世人,你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就不要强强加给别人,这样就是对别人的伤害。

孔子说的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上也经常发生。比如自己买了件衣服,买回来不太喜欢,就转送给朋友,这也无可厚非,并不会对受赠方带来多大的伤害,相反受赠方会因为这件礼物很开心也有可能。所有这个说法在当今社会并不一定成立。

但是如题主所说,贬低别人喜欢的东西,这确实是给对方极大的伤害。

  • 记得一部电视剧中有段这样的情节:

一对夫妻住在公共社区里。在一次社区小聚中,邻居知道了他们还没有孩子,便说:“生孩子,不是所有女性的共同愿望吗?”

女主尴尬地解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

她却仍自顾自地秀优越感:“女人有了孩子,才算是真正的女人呀!”

这种感觉就像女主犯了多大罪过一样。

  • 再举个广西玉林的例子:

广西玉林有吃狗肉的传统,在那里,很多人都是以狗肉为生。近些年来,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经常拿这里做文章,更有甚者,在狗肉美食节大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殊不知人家这里很多养肉狗的,就是供人食用的,跟猪牛羊一样的性质,没什么区别。爱狗人士的这些做法其实就是在侵犯人家的生活权利。

生活中的人形形色色,爱好也不尽相同,我们不能剥夺别人爱好的权利,更不能去过多评价别人的喜好,因为你的喜好可能也是别人所讨厌的。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别人的爱好,不贬低别人喜欢的东西,就是一种极高的素养 !


甲良生日记


这句话让我想到的是:心灵上的创伤有时候比身体上所受的伤更不容忽视。

萝卜青菜,必然各有所爱。

我们不但不应该有贬低他人喜爱的东西的念头。也许我们还应该学着赞赏他人喜爱的东西。如果一个小小的举动、一句赞美的话语就能为对方带来愉快的心情。试问,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正如我们也渴望自己受到的是温柔的对待。如果人人都学会换位思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定向着和谐、友善的方向发展。世界将变成美丽的人间。





Tily


所谓"敝帚自珍″,各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东西。贬低别人最喜爱的东西,等于直接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这是很伤感情的。

至于说这个问题有多严重,甚至比直接攻击其本人还严重,我倒也不这么认为。毕竟他喜欢的东西你不喜欢,这也是很平常的。你对他喜爱的东西无论怎么贬低,也不会改变他的喜欢,这与直接攻击其本人,完全是两码事。我认为直接攻击别人更严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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