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王建淞


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由天地之中解讀中原簡稱“豫”

河南簡稱“豫”,源於夏禹。大禹治水成功後劃天下為九州,稱中原地區為豫州,這便是河南簡稱“豫”的來歷。在河南人實在不知豫為何物,故一度以“一人手牽大象”作為河南標誌的時候,嵩山文化研究會近百名成員,通過數年考證,得出的結論是:河南簡稱“豫”是與上古人類為指導農耕生產,仰觀天象,制訂曆法有關。所謂“凡大皆稱豫”,不是大象;“惟天為大”,大應為天。我國最早的一部曆法《夏小正》就產生於夏禹時代。《夏小正》中有關天象記載,是古人觀象授時的真實記錄。由此可知“豫”非大象乃天象,應是大禹時代依據“夏諺”和大自然給予的天象,將四季分明的夏都所在地的中原地區稱為“豫州”的,從而表明了夏代先民天人合一的思想觀念。

“豫”字的含義及別解


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中國最早的一部訓解詞義的書籍《爾雅》則對“豫”作出了這樣的解釋:“豫,樂也,厭也,安也,舒也”,率先肯定了非“大象”之義。而《荀子.大略》又記載了對豫的另一種解釋:“先患慮患謂之豫。”就是說,曾經受過患難,擔心再受患難,這種狀態就叫“豫”。鄭玄曰:謂之豫者,取逸豫之義。程頤、朱子曰:豫者,安和悅樂之義,人心和樂以應其上也;東漢經學家許慎《說文》豫,象之大者。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甲骨文.金文》:予+象-->豫。豫,予加豫之會意兼形聲字。許慎說似不妥,好像不是恰當的解釋。中國清代經學家、文字音韻訓詁學家段玉裁解釋“豫”字:“此豫之本義,故其字從象也。引伸之凡大皆稱豫,大必寬裕,故先事而備,謂之豫。”就是“預”的意思。典籍解釋大都沒有把‘豫’解釋為大象的典型例子。

東漢李巡根據《尚書.禹貢》中“豫,舒也”的記載解釋說:河南地面附著著很密的氣,生活在這裡既安且舒,故稱“豫”。再者,“豫”作為一個會意字,分開來看,由 “予”和“象”組成,“予”為象形字,象相予之形,意即推予、給予。而“象”字取其引申義“天象、星象、氣象”,合起來講,“豫”即“天象、星象、氣象給予的”。

對“豫”的解釋,恰恰印證了老子的說法:“大象無形”。對老子的這種說法,魏晉時期的王弼則進一步說: “有形,則亦有分;有分者,不溫則涼。故象者,非大象也。”“大象無形”,他的“象”跟“無”的概念又聯繫在了一起。“象而形者,非大象也。《周易·繫辭》對“象”有兩個解釋,一個是指天地之間各種被認為賦予神秘意義的自然現象,也就是董仲舒“天人感應”說所出現的同類相感的現象;第二個是指卦象,也就是八卦,這是聖人由天文、地理、人身等具體物象之中概括出來的。《周易》非常強調的“象”的作用,《易經》的卦辭基本上都是“借象寓意”。“象”並非事物本身,“聖人立象以盡意”,“象”是聖人之意的表現形式,也是天、地、人交流的媒介和載體。由此可以看出,“象”主要是指以天象、氣象、星象為主的自然現象和具體物象。

《老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王弼注:“聽之不聞名 曰希,不可得聞之音也。有聲則有分,有分則不宮而商矣。分則不能統眾,故有聲者非大音也。”魏源本義引呂惠卿曰:“以至音而希聲,象而無形,名與實常若相反者也,然則道之實蓋隱於無矣。”意謂最大最美的聲音乃是無聲之音。《書·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老子認為最美的音樂是自然全聲之美,而非人為的、部分之美,這和他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經》)的見解,以及他的“無為自化”(《史記·老莊申韓列傳》)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大象是一種頗受敬畏的動物,其善解人意,勤勞能幹,聰明靈性的“象”,在中國傳統文化裡與“祥”字諧音,故被賦予了吉祥的寓意,人民的心目中是更吉祥與力量的象徵。大象,原名在中原嵩山一帶叫“牛鼻子”,後來隨著人類文明程度的提高,為讚美和弘揚“牛鼻子”大而無欺,猶如大自然運行的天象一樣只奉獻,無所求,無私無畏的精神,就叫其為象了,於是就有了甲骨文象字像長鼻、長牙的大型動物。另外象是人,舜的異母弟,傳說有著良好的德行。象是否因其名而叫之,有待進一步考證。

有人說“豫”是中原發明的,這是個很簡單的理解,而不知豫字的內涵,現在河南博物館裡面都是用人扶著大象,認為是從人從象,人牽著大象,在商周時期中原人就能馴服大象,自認為了不起。實際上豫的原意不是這個意思,由於實在找不著證據,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原出土了一頭大象化石,有人認為中原有大象,便把“豫”當大象了。但忽視了一點,出土那個地層,也就是十幾萬年前滿世界都有大象,不只是中原有大象,我國東北、西北等地大象化石的出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為此,將“豫”解為大象實屬牽強附會,貽笑大方。

“豫”字由來與《夏小正》


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夏小正》是一部夏代流傳下來的,並經世代口傳,而後形成有文字的古代曆法,也是現存採用夏時最早的歷書。〈大戴禮記〉中收錄了《夏小正》,它內容豐富,上記天文星象、雨季寒暑,下記草木果蔬、蟲鳥魚獸,並且王事、政事、禮俗、祭祀均有記錄,並涉及農業物種、家庭畜養、苑囿園林,農時氣候、等。因記事以農業為主,歷來學者多認為該書是“古之農書”。宋代邢昺曰:“《夏小正》者,以蟲魚草木正十二月之節候,起於夏后氏,故曰《夏小正》。”雖然如此,《夏小正》以夏為名還有一個理由,《夏小正》乃杞國農書,杞本夏裔,所以以夏為名。

九州”之稱來源於大禹,是大禹把中華大地劃分成九州。據《史記.夏本記》記載:“禹辭避舜之子商均於陽城,天下諸侯都去陽城而朝禹。禹於是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國號曰夏後。”陽城,即古時潁川陽城,今天的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鎮。可見豫州則是夏部族活動的中心地區。由此判定夏部族已由伏羲漁獵時代過渡到農耕時代,為了農業生產的需要,夏部族的聖人按禹的旨意,通過自然天象收集民間諺語,而制訂了我國第一部曆法——《夏小正》。豫《初學記》作預。同夏諺。《周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韓詩外傳》曰:天見其象。地見其形,聖人則之。

《孟子》夏諺曰:吾王不遊,吾何以休? 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遊一豫,為諸侯度。先秦古籍中所記夏代歌謠可能是口頭相傳的記錄:《尚書·湯誓》記夏民罵夏桀“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孟子》所記《夏諺》、《逸周書》所記《夏箴》,這些謠諺都押韻,押韻系統也類似周代古音。所以我們可推斷夏商周的語言差不多。南朝宋文學家顏延之詩曰:“豫同夏諺,事兼出 濟”。時至今日,豫西一帶不識字的老農,通過觀察天象,不看日曆,就能準確地說出當下的月、日、時和二十四節氣以及天氣的變化。至今仍流傳著“初二三、月牙尖;二十二三、月落正南;星星眨眼、離雨不遠;日暈有雨、月暈有風”等等成千上萬條有關天象、星象和氣象方面的民間諺語。可見“夏諺”源遠流長。

《竹書紀年》記有“帝禹夏后氏元年……頒夏時於邦國。”《禮記·禮運》載:“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至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鄭玄箋:“得夏四時之書也,其書存者有《小正》。”《史記.夏本紀》也說:“孔子正夏時,學者多傳《夏小正》雲。”這些記載表明,《夏小正》的成書年代是商代或商周居住在豫東夏人後裔的杞人整理記錄而成的。其內容則保留了許多夏代的東西,為我們研究中國上古的農業和農業科學技術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由此可以看出,“夏數得天”,就是說夏曆比較正確地反映了天象運行規律。大禹時期,夏部族主要活動在豫州,夏部族通過觀察天象、星象、物候制訂了〈夏小正〉。禹劃九州時,把自己部族活動的主要地區根據諺語和天象命名為“豫州”。因此有了“豫則立,不豫則廢”的說法,豫字含義是“預先、事先、先事而備”了。

豫州與中嶽嵩山


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甘石星經》中說:“填星,主嵩山,豫州。”填星,即鎮星、土星。《史記•天官書》雲:“填星之位,曰中央土,主季夏。”堯舜時天下分十二州,大禹治水成功後,重新劃分天下為九州,《禹貢》雲:“荊、河惟豫州”,即黃河至荊楚之間為豫州。這樣,豫州、填星、五行之土便一一對應了起來。《國語·周語記載》“有夏之興也,融降於崇山。”韋昭注:“崇,崇高山也。”夏居陽城,崇高所近。《御覽》引韋昭注:崇,嵩字古通用。夏都陽城,嵩山在焉。

《史記•封禪書》說:“昔三代之君,皆在河洛之間,故嵩高為中嶽,而四嶽各如其方。”故此,嵩山為中嶽,豫州則稱中州。豫州、嵩山的有機統一,也決定了嵩山在中國天文史上的地位,自周公在陽城測景後,僧一行、郭守敬也相繼來到嵩山,通過測影從而編制了〈大衍曆〉、〈授時歷〉,使嵩山定格在了中國天文史上。

“填星,主嵩山,豫州。”嵩山和豫州關係密不可分,而“嵩當土中,天地所合,陰陽所會,四時所交,風雨所和”,所以“中”之“中和”義與“豫”之本義中的“和順”又有機統一。如果“豫”字中之“象”,作“星象、天象” 解釋,那麼豫州的中州地位,“豫”字和天象、農業生產的關係,“豫”之“預先、仁愛和順”的含義,“豫”字透出的天人合一觀念,這一切皆都順理成章。

“豫”字與天人合一的理念


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古人非常注重天象、星象,通曉天象有益於政治穩固,經濟發展,更有益於指導農業生產。《史記·天官書》中說:“北斗七星,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意即北斗七星主宰日、月、五星運行。《史記·封禪書》中說:“《尚書》舜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於上帝,湮(左為示字旁)於六宗,望山川,遍群神,輯五瑞,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還瑞……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禹遵之。”可見,舜帝已通過觀察北斗七星,來調整天、地、人及春、夏、秋、冬四時,來祭祀上天、六宗、山川和群神。並接受諸侯朝見,調整統一東方諸侯的歷法,統一音律及度量衡,制訂祭祀、喪葬、軍事、迎賓、冠婚等五禮,大禹遵循此制度而不改。為政者以天象喻政治和人事,觀日變而行德政,觀月變而省刑罰,觀星變而結人和,如果天象發生變化,天地陰陽失調,帝王就要修德和求神保佑來彌補自己的缺失。這樣“豫”字之原義“象之性仁愛而大者”就可得到合理解釋,進而“逸豫亡身”中“豫”字含義“安適、和諧、快樂”也可得到求證。

以天象來指導農業生產也是中國古老的傳統。人類在幾十萬年的進化過程中,從晝夜交替中產生了“日”的概念,從月亮圓缺中產生了“月”的概念,從寒暑變遷中產生了“年”的概念,最早的歷法是通過觀象授時來安排農業生產,即觀察自然現象,判斷農事季節的經驗性曆法。我國約在5000年左右的神農時代就已有了曆法的雛形。“自黃帝迎日推策,帝堯以閏月定四時成歲”,這說明黃帝時已編制了比較先進的歷法。《尚書》記載它“期有三百六旬六日,經閏月定四時成歲。”這是一年有366天的一種陰陽曆,以冬至為一年的開始。《尚書·堯典》中說:“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進一步指明觀天象的授民時、指導農業生產的用途。到了夏代,人們根據北斗星斗柄的旋轉來確定一年十二個月的,“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鬥”,以斗柄指向寅的正月為歲首,即以建寅之月為正月,再以四時和月份來安排農時。古人云夏數得天,就是說夏曆比較正確地反映了天象運行規律。由此看來,“豫”字的“由天象給予的”解釋也合情合理,通過觀察天象來確定四時,指導農業生產,因此有了“豫則立,不豫則廢”的說法,那麼這句話中“豫”字含義“預先、事先”也就有了緣源。


河南簡稱被誤解?“豫”並非是“牛鼻子象”

古人還把天象和大地、五行結合起來。《史記·天官書》太史公說:“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歷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紹而明之,內冠帶,外夷狄,分中國為十有二州,仰則觀象於天,俯則法類於地。天則有日月,地則有陰陽。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域。三光者,陰陽之精,氣本在地,而聖人統理之。”所謂陰陽之精,其本在地,上發於天,故州國、官宮、物類之象,一一上應。這些史料足以證明,華夏先人豫居天地之中的宇宙觀,以及配天作鎮,天人合一的思想理念。

綜上所述,豫同夏諺,豫和豫州之名均源於夏禹以前,豫字應解為大自然所給予神奇的天象。有了神奇的天象,萬物才能存活,天體才能存在。豫字是天象的代表,是大自然,是宇宙,是天地的中心。將“豫”稱之為天象,才不負中原之地位,才不負河南厚重的文化底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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