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五個國家級開發區先試點

新疆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五個國家級開發區先試點

新疆晨報訊(首席記者 於江豔)從10月開始,我區五個國家級開發區將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自11月10日起,全區各地將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

9月26日,自治區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動員暨業務培訓會在烏魯木齊召開。記者從此次會議上了解到,“證照分離”改革將先在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喀什經濟開發區、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庫爾勒經濟開發區等5個國家級開發區進行試點,並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從11月10日起在全區各地推開。

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重要舉措。今年9月4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自治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由自治區黨委編辦、工商局、政府法制辦牽頭落實。根據方案部署,我區這次“證照分離”改革涉及100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取消審批7項、改為備案4項、改為告知承諾制24項、提高透明度的有34項、加強准入監管的有31項。

據自治區工商局副局長高建東介紹,對營業執照以後的100項行政許可,按照五種方式進行改革,一是直接取消審批,此次將有7項許可事項被取消;二是由審批改為備案,企業拿上營業執照以後報相關部門備案,進行備案就可以,不需要相關部門再去審批;三是24項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制度,審批部門告知企業達到什麼條件就可從事經營活動,企業承諾什麼時間達到這個條件就開始經營,這樣的話許可證當時就可辦理;四是提高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有34項許可證辦理的過程要求透明,辦的結果群眾要知道,什麼時間能辦完;五是涉及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環境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許可,要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管理。

“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證照分離’改革文件下發以後,我們主要是在培訓,各部門先梳理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報自治區人民政府編辦審查完之後,預計到10月中下旬五個國家級開發區可試點。”高建東表示。

“證照分離”改革的實質是“照後減證”,解決“辦照容易辦證難”和“准入不準營”的問題。對不必要設定行政審批、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可由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直接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並加強市場經營過程的監管;對目前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市場主體作出承諾、達到審批條件即可獲批經營,發現與承諾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決定並從重處罰;對涉及公眾健康和安全等不宜採取告知承諾方式的審批事項,要優化准入服務,分門別類減少申報材料和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透明度,為創業創新主體進入市場消除障礙。

自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實施以來,極大地促進我區市場主體發展。據自治區工商局統計數據,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區實有各類市場主體156萬戶,與2014年相比增長163%。

附:100項行政許可事項的五種改革方式

(一)取消審批。條件是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或行業組織能夠實現自律管理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直接開展經營活動。包括商務部門的設立舊機動車鑑定評估機構審批、公安部門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交通運輸部門的公共汽車客運經營許可等6個部門的7項許可事項。

(二)審批改為備案。條件是政府需要及時準確獲得信息,以便更好進行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審批部門要制定備案規定,企業按規定把備案材料報送到相關部門後,就可以開展相關的經營活動,審批部門不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准或許可。包括商務部門的加工貿易合同審批、食藥部門的50平米以下小型餐飲經營許可等2個部門的4項許可事項。

(三)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條件是暫時不能取消審批,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以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不會產生不可逆的嚴重後果的事項。審批部門要製作告知承諾書,提供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企業審批條件、需要提交的材料;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相關材料,審批部門即可當場辦理行政許可事項。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達到法定許可的生產經營條件後,才能從事被許可的經營活動。包括公安部門的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新聞出版廣電部門的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許可、交通運輸部門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食藥監部門的醫療器械廣告審查等10個部門的24項行政許可事項。

(四)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條件是不能取消審批,不適合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審批部門要公開事項目錄、程序、條件、標準,要簡化審批流程,要明確辦理時限,實現辦理過程公開透明、辦理結果有明確預期。包括經信部門的食鹽定點生產許可、商務部門的石油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文化部門的歌舞娛樂場所設立審批等18個部門的34項行政許可事項。

(五)強化市場準入管理。條件是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的行政許可事項,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包括經信部門的核發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食藥監部門的藥品生產企業審批、安監部門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等12個部門的31項行政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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