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蔚县文学爱好者:刘建军

近几天,有一个话题老在脑海里打转儿。经过肚子里酝酿了一番,觉得还是写出来为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年了,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综合国力的大幅度增强,人民生活的明显提高,高科技大踏步的走进百姓的家庭,等等这一切,都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

《三寸金莲》——蔚县文学爱好者:刘建军


除此以外,我们似乎遗忘了共和国另外一个可以彪炳史册的重大功绩 : 妇女解放!大概是因为这一项工作是在建国初期开展的,年代久远了的缘故,所以,慢慢的淡出了人们的话题。

《三寸金莲》——蔚县文学爱好者:刘建军


(一)

脚,人皆有之,男女一样,无须赘言。

可是,就是这个人类共同拥有的肢体组成,在我们国家的古代,竟然发生过一段历史扭曲!人为的造就了一群“三寸金莲”- 小脚女人。这一点儿“历史文化”,在世界人类文明史上,恐怕也是“独此一家,别无二店”吧?

关于我国女人缠足的历史源头,现在基本上大多数人认为,应该是始于“毫无政绩,仅仅会作词而已的南唐后主李煜。”(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在位(公元960 - 975)期间,不谋国政,沉湎酒色。有一妃名窈娘,善歌舞,李煜诏令筑金莲台,令窈娘以帛缠足作新月状,舞于莲台。李煜看后甚喜,称有“凌云之态”。此后窈娘甚得李煜宠爱。时人纷纷效仿之。

还有一些儿说法,说妲己本来就是狐狸精所变,足小,商纣王认为甚美,命女人缠足,等等。这些说法属于神话传说,不可考证。有的说法已经被考古学家所否定。

笔者觉得 ,在上层社会,后主李煜应该是制造这一历史悲剧的始作俑者,那些宦官宫女迎奉献媚是推波助澜人。在中下层社会,那些达官贵人文人墨客是摇旗呐喊积极践行者,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是真正的受害人!再深究其根源,几千年的“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上行下效”等封建思想的灌输,是这一历史悲剧形成的根源所在。

由于受这些封建思想的作祟,这一毫无人性的历史悲剧,竟然延续了近千年而无人反抗。那些做官为宦知书达理之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女儿天生着两个可爱的小脚丫儿,非要人为的去折断四个脚趾,用布条紧紧的缠成所谓的“三寸金莲”。亲生骨肉的哭叫求救声,融化不了他们用“男尊女卑、三纲五常”浇筑成的铁石心肠!为什么他们这样毫无同情心?因为他们怕!怕什么?惧怕强大的、无所不及的、一句话足以“灭其九族”的皇权统治!

既然这些有一点儿抵抗力的人都抗拒不了,那么,广大庶民百姓只有无条件服从的份了。作为父母亲,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好好的两只脚,被人残忍的各折断四个脚趾,紧紧的缠上布条限制其正常生长,疼的孩子哭天喊地满炕打滚,爹一声娘一声地求救求饶,听着孩子撕心裂肺的呼叫也只能是心里滴血了!还得继续下去!好端端的一个人,长大了却成了站都站不稳的,不是残废胜似残废的女儿,也只能是唉声叹气了!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残忍?难道他们都是毫无人性的人?他们都是铁石心肠?不是!他们是怕!怕什么?怕女儿长大了嫁不出去!怎么就会嫁不出去了呢?不是俗话说:“有女儿就不愁嫁”吗?唉……,那时候的社会上流行的是 : 脚大的女人没人娶!媒婆说媒必须得说明是“三寸金莲”,否则免谈。谁家的闺女因为脚大而好长时间嫁不出去,邻里街坊就要嘲笑你这一家人。闺女嫁不出去父母总不能养活一辈子,即便是父母愿意养活闺女,兄弟们也不会同意,毕竟又要多一张嘴吃饭。只好无可奈何的顺应社会潮流,听之任之了。

《三寸金莲》——蔚县文学爱好者:刘建军


(二)

这一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的严重受害者,当数汉民族的女人居多。

据史料记载,满族妇女就没有缠足之患。在地上,年轻女子十指抓地站的稳走得快,扒坡上领如山林猛虎。在上马,女人们如飞燕穿云,和男人们一样拉弓射箭捕获猎物。对汉民族将亲生幼女的小脚板儿“折其骨,断其筋”的残忍行为不理解。所以,满清入主中原以后,顺治二年就颁旨:“剃发、易服、禁缠足。”由于深受封建思想束缚的父母们百般抵制,康熙皇帝又颁旨:“禁缠足,违者罪其父母。”据史料记载,后来曾经有“禁止小脚女人入宫,违者斩其足”的禁令。但是,由于推行“剃发、易服”就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甚至动用了军队弹压。至于“禁缠足”,因为时有汉人大臣上奏折予以抵触。清朝皇帝深知汉族陋俗势力太顽固了,国家的大局也基本稳定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晚清时期,太平天国在广西发起“天足运动”,提倡恢复自然生长发育,禁止缠足。这一倡议深受广大劳动人民欢迎,这一运动一度波及到两广江浙一带。但是,由于没有多长时间,太平天国就被平定灭亡,“天足运动”也就随之偃旗息鼓了。

到“戊戌变法”、“五四运动”时期,先后以梁启超、康有为、鲁迅等先生为代表的许多进步人士,发出了维新变法、反对封建主义、解放妇女、男女平等的呼声。一些儿有胆识有头脑的父母,看到了社会变革的曙光,悄悄地给正在裹足的女孩稍微放松一下裹脚布,尽量减少一点儿痛苦。裹出来的脚虽然比“三寸金莲”大的多,但又没有完全恢复正常, 后来人们叫“萝卜脚”。

据我母亲在世时给我讲述,我姥爷的思想解放的比较早,看到我母亲的脚被裹的肿的流脓淌水,疼的呲牙咧嘴,哭的昏天黑地的,立马给我母亲彻底去掉了裹脚布,说:“我再不能让我闺女受这一份罪了!没事,长大了没人要你,爹就养活你一辈子!”家人也没有人敢反驳我姥爷,我母亲才躲过了这一劫。要不然也得遭受那“折骨、断筋、流脓、淌水”的惨无人道的摧残和折磨。

《三寸金莲》——蔚县文学爱好者:刘建军


(三)

真正实现“禁止缠足”,完全彻底解放了妇女的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无可争辩的、不容篡改的铁的历史事实!

据我母亲讲,解放以后,党和政府派来大批妇女干部,挨门挨户的一家不漏的进行禁止缠足的宣传教育。发现正在缠足的女孩子,妇女干部本来就带着剪子哩,立即剪开裹脚布扔掉!严肃的告诉孩子的父母:“你们如果再敢悄悄地把孩子的脚缠上,你就要去坐班房(班房 - 当地公安机关羁押犯人的地方)。”已经裹了一段儿时间的人 ,也要一律马上剪开裹脚布“放脚!”由于年轻人还有恢复正常的生命力,放开的脚的形状介于“萝卜脚”和正常脚之间,人们后来俗称“解放脚”。

经过妇女干部们严厉、耐心、细致的艰苦工作,加上党和政府强大的舆论宣传等政治攻势,广大劳动人民积极响应 ,纷纷主动执行。那些思想陈腐的父母迫于压力也只好服从了。

延续了近千年的惨无人道的缠足悲剧,终于完全彻底的结束了!

紧接着,一夜的功夫,以欺压妇女为乐的妓院毒瘤也被顷刻之间铲除了!

后来,国家又乘胜追击,开展了“禁止童养媳、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运动。

至此,禁锢妇女的封建枷锁被彻底粉碎了!中国妇女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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