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輸液時因過敏搶救不及時導致死亡,醫院要承擔什麼責任?

玉龍杯業


首先對因此逝去的人表示哀悼,人命關天的事不容馬虎。作為非當事人,我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過敏性休克首先是體質原因,因為同一種藥物,有的人用沒事,而有的人用則是致命的。

◆如果有嚴重後首果,而且是搶救或者診療活動不當所致,比如沒有做皮試,藥品過期或被汙染而醫務人員沒有發現等人為因素,醫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但如果操作規範,就不應該是醫療事故,而是醫療意外。

當然,如果是需要做皮試的藥,給你做皮試的醫療機構不具備搶救措施的話,那他就不應該給患者做皮試,而且不能用這種藥,此時如果出現意外,那它就應該承擔責任。



醫療事故大家應該都知道,是指醫院有明顯的診療方面的過失,那麼,醫療意外是什麼呢?

醫療意外

在臨床診療過理過程中,常常會發生一些難以預見或者難以避免並難以克服的客觀情況,有些雖經醫務人員百般努力,仍然給病員造成了不良後果。對此病員及戎家屬由於突遭打擊,難以面對殘酷的的現實,對醫務人員合乎科學的解釋不能接受,認為是醫務人員未盡職盡責,因此產生醫患糾紛。

◆醫療意外的定義

醫療意外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由於無法抗拒的原因,導致病員出現難以預料和防範的不奶後果的情況。

醫療意外的發生,並不是醫務人員的醫務過失所致,而是病員自身體質變化和特殊病種結合在一起突然發生的,這種醫療意外的發生,不是醫務人員本身和現代醫學科學技術所能預見和避免的。由於醫療意外而引發的醫療糾紛,主要是病員及其家屬對突然發生的意外病理變化和遭受的不良後果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常誤認為是醫務人員存在醫療過失或者把醫務人員正確的治療措施當作誘發醫療意外的根源。這種醫療糾紛在無醫療過失糾紛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出現了醫療意外,往往都需要第三方介入,做司法鑑定,然後打官司,決定賠償與責任的問題。

這樣的情況病人家屬不必擔心所謂的官官相護,我國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出現了問題,是誰的責任,都是跑不掉的,出了錯都會受到應有的懲罰,何況是人命關天!


淮山育兒


輸液過敏反應,搶救不急時,醫院要承擔責任嗎?,答,要,應該承擔全責,而己應該還要承擔醫療不負責沒責任心的刑勢責任。為什麼?,原因是,西醫進脈治療,多半都是抗生素治療,首先這種治療方法就是,拿本醫學書一讀,學校給你發一個畢業本,你就可以上崗當醫生治病了,沒有象我們祖宗醫生帶徒弟,臨床跟師觀看治病方法用藥,掌握藥的藥性對病人使用的方式及劑量,熟能生巧在上崗,現在的醫生可不同,他們的心靈又不比過去祖宗的醫生,顧及自己醫術的名聲,醫出病死,自己的聲音前程都毀,自己生存無希望這後果。可現在的醫生,只管我把你病對症下藥,對藥對身體的抗體很多醫生他都不徹底瞭解。只管照書上用,只把人的生命當成他們試驗針藥和醫術的試驗品,現在社會上出現許多醫鬧鬧,大多都是這種原因心態構造而成的,如真是負責的醫生,在給人注射輸液時,交代病人家屬,如發現病人在輸液時,發現心慌,或有不適的症狀馬上停止輸液,改用解藥針藥輸下,這樣輸液死人的事件就不會發生,往往我們現在看到的,醫生開的針藥,就是輸得人要發現了嚴重的問題,醫生都不停直接輸,才造成這樣的一些悲劇發生,所以,我在這說,輸液輸死人,醫院要承擔全部責任,還要追責他管理不負責任,和醫生沒責任心的刑勢責任,目的是,杜絕醫生和醫院管理麻痺大意不負責任,有意無意造成鮮活生命無辜死去的悲慘結果。


韓海青


面對生活,為什麼不能多一份善意與寬容呢?

去年兒科門診停診的新聞大家應該都看到了吧!在醫院壓力最大的便是兒科,急診科和婦產科了!去年冬季流感嚴重,波及範圍比較廣,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流感的爆發只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已!其根本原因是兒科屬於醫患矛盾的最常發地帶,已經沒有醫生願意去做兒科醫生了!

現在孩子都是寶,一個孩子生病兩個家庭七八個人都圍著孩子轉,兒科自古又有啞科的說法,自己不會表達,就靠有經驗的醫生通過症狀推斷診治了,就是在胖嘟嘟的小手上多扎兩針,家長們輕則謾罵,重則拳腳相加!誰不是人生父母養的,病不是醫生護士給孩子的。患者和醫生的敵人是疾病,不是醫護人員!

再說說現階段的醫學吧!從解放初期到現在,平均年齡從三十幾歲增長到了72歲,新生兒死亡率從百分之十幾將到了萬分之零點幾!醫學是進步了,但醫學的發展還遠遠沒有達到無所不能的地步,也可以好不誇張的說,現階段的醫學只是發展到了只是能控制大多數病情不再快速惡化而已!真正能治癒的是那種自己可以自愈的疾病!其他的疾病最多隻能做到控制病情而已!

醫生只是通過自己的專業知識給你一個自己認為的最優治療方案,至於這個方案使用到患者身上以後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只有用到具體的人身上才會知道。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個體差異或許會讓在別人身上有效的方案在你身上沒效!

兒科是啞科,家長圍著壓力大。急診科是重症科,意外和意想不到隨時會發生!婦產科是用命換名命的地方,誰也說不準死神會在那一刻降臨!醫院裡這三個地方也是矛盾集中爆發的三個地方!如果說大家不能對現在的醫學和醫生多一份包容與理解,那麼不難預見,繼兒科之後,急診科,婦產科也會停診!最後受傷害的只有患者自己!

現在的藥材器械確實價格昂貴,但是這和醫生沒有什麼關係!西地蘭從幾毛錢漲到了九十多一隻,撲爾敏漲價55倍,很不幸,最近葡萄糖酸鈣原料又漲了10倍!這後面的一切是有個別集團將原料壟斷了!定價是物價局發了紅頭文件的!有傳言說,從房地產從買地到賣給用戶的稅要佔百分之五十!

很多事情其實並沒有看到的那麼簡單,眼見不一定為實,至少那不是全部的真相!

醫生沒有希望自己的病人出現意外的,如果說有了意外,那絕對是各種因素造成的必然結果,而非醫生主觀希望那種意外,既然意外不可避免,在有意外發生的時候還請多一份包容和理解,也為自己的後代留下一個醫生!


散v人


首先醫生合理用藥,患者確實是因為極罕見的藥物過敏縮導致的死亡,不能說醫院一點責任都沒有,不過根據我們自己的經驗,一般也是輕微責任甚至是無責任。


說道搶救不及時這個問題,這個是誰下的結論?是搶救流程錯誤,還是搶救藥品缺失,還是醫護人員脫崗無人搶救,還是救治醫護人員水平不足等等,不同的情況醫院負的責任肯定是不同的。


其實我本人作為醫生,非常同情家屬的心情,面對急危重患者的時候,說實話每一名醫生都是有多大力量盡多大力量的,有時候天災人禍沒有辦法。其實作為家屬悲傷之餘,想要找個說法合情合理,但是請依法行事,不要做過多的舉動,衝動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事情更糟糕。


走法律途徑是最最正確的做法,不懂沒有關係,找律師起訴就可以了,也不要擔心鑑定不公平。現在都是第三方鑑定機構聘請外地的專家進行評審,再說你花錢請律師,律師就是吃這口飯的,醫院要疏漏的地方肯定也會給你找出來,儘量讓你獲得合理的賠償。如果醫院確實沒有錯誤,也給已經盡了最大努力的醫生一個清白,是吧。


產科李醫生


醫院肯定要承擔責任,如果是用抗生藥,進行皮試,還要詢問曾經什麼藥過敏,如果是頭孢還需問是否當天喝過酒。皮試有疑問時需要讓護士長再檢查後再用藥。當出現過敏反映時,大夫應該及時處置,關鍵在臨床判斷了,判斷準確用藥及時就能搶救過來,判斷錯誤,或備急藥沒準備,那就搶救失敗了。應及時封閉所輸藥劑及輸液管等,準備打官司。


耳得生目遇色


我們私信已經聊過了,這個問題,其實你已經不用再邀請我了。

醫院責任問題,不論其他人給什麼意見,不過是對你的一點安慰或是認同,以及同情罷了。能夠實際上起作用的,還是最終的醫療鑑定結果。這個衛生局介入的,最終認可的也是這份東西。等到結果出來了,你如果覺得不能接受,把鑑定書再貼出來問,也能言之有物,否則其餘不過是空談。

資料不齊,而這個問題,又是你自己給的主觀條件。

如果最終醫療鑑定結果是醫院搶救不合理,導致死亡。,會根據當地經濟水平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通常是十萬級而已,應該算不上醫療事故,賠不了上百萬的。

以上為個人觀點。有時候事情已經發生,就不要太過於糾結,耐心一點等待,看看天,望望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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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阿一


依我之見:如果所輸藥物‘’按《藥品使用說明書》要求必須‘’強制皮試‘’和‘’《輸液規程》中也強制規定必須皮試‘’,在皮下注射試驗經過十五分鐘無過敏反映才能由主治醫生開據處方,再由注射室醫護人員進行打點滴注射。

請問:醫務人員依強制規程皮試了嗎?如果沒有皮試試驗,這是醫院嚴重違反強制規程的過錯行為之一。

請問:主治醫師,如果在依強制規程必須皮試試驗的藥物未作皮試的前提下,你為什麼還敢處方讓注射室給該過敏體質患者開據因過敏搶救不及時而死亡,這是醫院嚴重違反強制規程過錯行為之二。

請問:該醫院發現因點滴輸液病人出現過敏反映,如果因未按強制規程做皮試的危險情況下,冒險給病人點滴輸液,對於從醫多年己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醫院及執業醫師應當預見這種冒險違規做法的可能的嚴重後果,既然敢冒險,就應該做好預防方案和相應的準備,現在後果是因‘’搶救不及時‘’,也就是說在病人出現過敏症狀,醫院方相關人員麻痺大意而拖延了最佳搶救時間導致患者最終死亡,這又是醫院方嚴重‘’過失‘’導致的嚴重後果。

綜上所析,尊重客觀事實丶遵守醫療規程丶因醫院的過失,患者死亡除自己體質有病有部分責任外(吃了五穀生百病,醫院永遠做不到能治癒所有疾病,醫院不能保治百病)。如果上述三項過失醫院客觀存在的事實清楚丶證據確鑿充分的話,患者因輸液過敏搶救不及時死亡醫院負有重要責任。


唐先明75443043


何謂搶救不及時?今天輪班的醫師是三年的住院醫,經驗淺,但他也已竭盡全力按照規範做了,算不算搶救不及時,誰來判斷?今天輪班的醫師是三十年的副主任醫師,但他正在搶救另一名心衰病人,時值中午,只有他一人輪班,他命令護士按搶救常規去做,算不算搶救不及時?在臨床上,事情只能就事論事,預設前提你會遇見千奇百怪的補充問題,我只能說這個問題沒法回答。


手心裡有溫柔


去問法官,現在什麼問題都在頭條上面來問,這裡是法官很多嗎還是怎麼,搶救不及時,人家是發現你過敏了,不管你還是怎麼了嘛,問個問題也是,沒頭沒尾的,只是你覺得人家搶救不及時,說句實話,哪個醫生會有你想的那麼噁心哦,可疑過敏很多都會處理的,現在很多人都喜歡揣度別人,說實話很多醫生都是善良的,奇葩有沒有,肯定有,但是基本上沒有對生命翫忽職守的醫生,被迫害妄想症一天


北方天晴


輸液不是要做過敏皮試嗎?輸液過敏搶救不及時,醫院應該要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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