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就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答記者問


  1.最高人民法院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主要有哪些特點?

  此次發佈的案例,一是涉及犯罪類型較全面。隨著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逐漸進入審判環節,人民法院近期審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數量較疫情防控初期有所增加,案件的類型也增多了。在此基礎上,我們梳理併發布了10個典型案例,基本涵蓋妨害疫情防控的一些主要犯罪類型。二是聚焦打擊重點。在案例選取方面,主要聚焦直接嚴重妨害疫情防控、給疫情擴散帶來重大風險、給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威脅、給社會造成極大恐慌、給大局穩定造成嚴重破壞的案件。三是具有一定參考價值。這些案例較好體現了人民法院發揮刑事審判職能服務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體現了人民法院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案,準確把握政策,確保案件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對相關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2.請介紹一下人民法院對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具體開展了哪些工作?

  疫情發生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立即研究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情況和問題,牽頭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時發佈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兩高兩部意見”),指導、規範相關案件的辦理,為依法及時、從嚴懲處涉疫情犯罪提供了有效法律指引。此後,又通過“兩高”研究室負責人答記者問的形式,對司法實踐中集中反映的法律適用問題予以明確,有效指導了各地法院依法辦理此類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還會同國家衛健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嚴厲打擊暴力傷醫和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為醫務人員和廣大患者創造良好診療環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注重發揮案例指導作用,通過分批編髮典型案例,加強審判指導,進一步明確法律適用標準,統一定罪量刑尺度。

  地方各級法院嚴格貫徹“兩高兩部意見”,依法及時從嚴懲處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發揮震懾作用,有效維護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充分運用官網、微信、微博等平臺,及時報道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審判情況。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央視社會與法頻道開展了五期網絡庭審直播,約八千萬網民在線觀看。江蘇南通港閘區、陝西西安長安區、四川南充順慶區等法院,也選取當地首例涉疫情案件進行庭審直播,使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審判成為一堂堂生動的依法防疫“公開課”,為疫情防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法治環境。

  3.請介紹一下人民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是如何開展刑事審判工作的?

  新冠肺炎疫情給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各地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想方設法將對審判工作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對於時效性較強的涉疫情等案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優先考慮,重點安排,依法及時審判。這對及時懲治相關犯罪、保障疫情防控順利開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對於符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承認自己罪行等法定條件的案件採取速裁程序或者簡易程序審理,實現了“快立、快審、快判”。截至3月4日,採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審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分別達51.66%、40.53%。當然,對案件相對複雜的,當事人對事實證據或者定罪量刑有異議的,還是要按照普通程序進行。值得一提的是,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各地法院充分運用信息化建設和智慧法院成果有效開展在線訴訟活動,在確保合法、公正、效果的前提下,創新工作方式,通過視頻、短信等非接觸方式完成文書送達、指定辯護等工作,其中59.3%的案件採取視頻開庭審理,效果很好。既防止了羈押場所的病毒輸入風險,又確保了刑事審判工作平穩有序運行。可以說,這些年人民法院速裁程序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的成果對疫情防控期間的審判工作帶來極大的方便。

  4. 從前期各地法院審結案件的情況看,都突出了一個“快”字,在“快審、快判”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如何保證審判質量?

  此次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形勢發展變化快,防控工作任務重,給刑事審判工作帶來許多新問題、新挑戰,而且時間緊、任務重。刑事審判既要及時,又必須嚴格依法辦案。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要堅持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確保所判決的每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要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前段時間以來,各地法院審理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多數是案情比較簡單、明瞭,處刑較輕的案件,本著簡案快審,疑案精審原則,很多案件是適用速裁程序或者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的,尤其是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案件,提高了審判效率。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或者簡易程序,嚴格依照法律關於速裁程序或者簡易程序的規定,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簡化程序但不減損權利。對不符合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條件的案件,就必須按照普通程序審理。

  5.人民法院審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時,在政策把握上有什麼考慮?

  首先要堅持依法嚴懲,積極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人民法院依法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是打贏疫情防控總體戰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依法及時嚴懲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大局穩定。同時,也要突出重點,精準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疫情防控要精準施策,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案件審判,同樣也要精準發力,不能簡單地“一刀切”。去年,周強院長在全國第七次刑事審判工作會議就對我們刑事審判提出了要精準適用刑罰,體現區別對待,輕重有別,聚焦重點,精準發力的工作要求。我們要根據疫情形勢的發展變化,因地制宜,因時制宜,聚焦打擊鋒芒,突出打擊重點。需要強調的是,由於各地面臨的疫情形勢和防控任務差異較大,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中也要充分考慮各地這種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形勢任務。因為同樣的行為在疫情風險等級不同的地區,其危害性是不一樣的,裁判中要有所體現,要平衡國法、天理、人情,實事求是,做到罪責刑相適應,避免政策把握粗放化、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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