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查辦回國人員妨害傳染病防治刑事案近200起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今天(4月3日),記者從最高檢、公安部獲悉,全國公安機關立案查辦境外回國人員妨害傳染病防治刑事案件近200起,對其中大部分情節較輕的作了行政處罰;對情節較重的,依法予以刑事立案偵查,啟動刑事追訴。

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要繼續做好重點領域、地區疫情防控工作

最高檢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國內外疫情防控形勢發生新的重大變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我國疫情輸入壓力持續加大,境外回國人員妨害傳染病防治刑事案件時有發生。

據統計,全國公安機關立案查辦此類案件近200起,對其中大部分情節較輕的作了行政處罰;對情節較重的,依法予以刑事立案偵查,啟動刑事追訴。對立案偵查的,檢察機關適時介入,有的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大量境外人員入境,疫情輸入風險加大。如何配合做好入境防疫工作,是各職能部門包括政法機關面臨的新課題,更是應盡的職責。”上述兩位負責人表示,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要繼續做好重點領域、地區疫情防控工作。

辦案中需進一步統一證據認定標準和執法尺度

此次,最高檢、公安部發布了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的典型案例,包括寧夏丁某某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案、河南郭某鵬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甘肅胡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等3個案例。

從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因個人在入境時不如實申報健康情況或入境後不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最終引起疫情傳播嚴重危險,導致數十人、甚至上百人被隔離。

上述負責人表示,這些行為不僅破壞了我國入境疫情管控秩序,而且給國內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造成了一定影響,帶來疫情傳播新的風險。基於對入境管控秩序和社會公共衛生安全的保護,司法機關有必要採取及時有效措施,防範境外疫情輸入,確保本土安全。

他們表示,面對防範和懲治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案件的新形勢新要求,為入境秩序管控和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組織編髮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有利於為全國司法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提供方向指引,進一步統一證據認定標準和執法尺度,正確處理嚴格管控和依法辦案的關係,特別對那些將要入境的人員,要通過典型案例對他們起到教育引導、警示作用,強化入境人員遵守入境防控法律規範和政策措施的意識與自覺,通過法治手段最大限度減少違規入境與疫情輸入風險。

新京報記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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