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以後男方提出分手,能拿回彩禮嗎?為什麼?

乏味的人生zf


能,但是拿不回全部。

第一,已經同居了,就這一條,女方堅決不退你也沒有辦法。如果女方也著急跟你劃清界限還好,如果就想嫁給你,你只能破財免災了。

第二,女方沒啥過錯。懶和脾氣不好怕你不如說是性格不合。因為一樣很難求證,而且說性格不合可以好聚好散,你指責別人懶和脾氣不好怕是要吵一架打一架了。

綜上,好好談個戀愛再上床,別睡完了想退貨還要退彩禮。網上買個充氣娃娃睡夠了能全額退款退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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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定婚了,女方才會住到你家——因為你承諾我會娶她,所以她才把自己的清白交給了你。現在吃幹抹淨了想退貨……說句不好聽的,你這叫不負責任。

兩個陌生人突然住到一起肯定會有摩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婚姻磨合期。出現問題你要做的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趕人出門"!如果你妹妹在家裡懶,你是不是也要把你妹妹趕出家門呢?!由此可見你們根本沒把她當一家人。

在我們這裡只要是男方提出來的分手,那麼彩禮是一分不退的。像那種已經定婚同居了的,分手還要給"分手費"用來賠償女方的清白和名譽損失。


實話實說的小順子


訂婚給彩禮現在在城裡給的都不太多,在農村就已經很多了,最小的都得十萬抉。

什麼時候開始農村居然有這種陋習,訂婚就要給彩禮,下車要給下車錢,考個大學要給錢,連豬生孩子都要給錢。

訂婚的彩禮錢對有錢人家來說,真的沒啥給花多少都不覺得心疼,對花幾千萬婚禮上的花銷來說,這幾十萬訂婚錢都可忽略不記。如果老百姓也可以象王思聰一樣有個富豪老爹,~給他幾個億!先試試手。這不前些日子人家剛試完,幾個億小意思!但對手裡沒有多少閒錢的百姓來說,絕對得砸鍋賣鐵,東拼西湊。農村彩禮要更嚴重些,可以讓一個家庭彈盡糧絕,要不都顯不出姑娘身價和老丈人地位。花錢越多姑娘身價越貴,什麼邏輯哪跟哪啊!那今年老母豬身價還嗖嗖漲呢,你們家咋沒把它嫁出去。兩個孩子在一起不合適咋非捏一起呀,彩禮給人退回去不好嗎?他們家姑娘得醜成啥樣,怕一接回去就嫁不出去了。城裡姑娘咋有口氣都有人搶呢?人家男方那也是血汗錢哪,揣你兜裡不咯地慌嗎?有幾個男孩家裡會摳到一文不剩都要回去的,同居就算結婚,那大城市姑娘都結幾回了。你願意自家姑娘結婚就象離婚,苦巴巴熬一輩子啊!老觀念得改改了。男方也得長長心了,多大人了,想咋咋地都讓你說地算。訂婚前想啥了,挺大男人誰陪你過家家呢,你把潑地上水收盆裡我看看,男人大丈夫,做事思前想後,我鄙視你。禮錢拿出一部分送給你曾經喜歡的人,也應讓你吃點虧長長記性!

記住以德服人,下不為列!

小子,看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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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從法律層面上看是完全可以的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訂婚

訂婚在我國立法上並沒有規定,其性質應當屬於無配偶男女之間達成的具有道德約束力的婚姻預約,也就是說其不是我國結婚的必經程序,僅僅只是當事人之間出於自由意志的約定,沒有法律約束力



2.同居關係

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佈之前,我國是存在事實婚姻的,現在則不存在這個概念(僅限於民法領域)

《婚姻法解釋(二)》第一條規定:“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這項條款也就明確了同居關係是不受我國法律保護的;也無法被認定為是事實婚姻


3.彩禮性質

從法理上看,我國民法理論一般認為彩禮是屬於附條件的贈與合同,所附條件(給付彩禮的目的)是男女雙方完成婚姻,即結婚。一旦雙方完成婚姻這一條件,則這一贈與行為就發生了法律效力,彩禮也就歸受贈人所有,反則條件未達成,贈與行為無效,受贈人應當返還彩禮


總的來說,從法律層面上看,你要求退還彩禮的要求是完全合乎法理的,也完全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實在不行也可以提起訴訟,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當然這是下下策了。

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還是要結合你們當地的風俗、女方實際情況和機會成本、你們事實上的同居事實等情況,考慮是否應當給予女方一些補償,這就需要你們自己去協商,畢竟還是有過感情,曾經也一起生活過,沒有必要徹底撕破臉面,這樣對誰都不好!

祝好!


多能法學僧


訂婚僅是舊時代遺傳下來的,一種民間習俗而已,應該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登記證,才能住在一起。

僅僅只是訂婚,怎麼可以倆個人住一起呢?這純屬非法同居。

因同居期間男方覺得,女方各方面都不很合適,脫離同居關係要回彩禮,只要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即可脫離關係,和要回一定份額彩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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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彩禮是基於當地的習俗,雙方認可的,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若訂婚後分手,說明雙方已經不可能結婚了,所以彩禮可以退回。若女方拒不退回,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支持你要求返還彩禮的請求。

雙方走到訂婚這一步,也實屬不易,你最好和女方好好談談,如果女方真心過日子,看看她能否做出改變。


一個獨獨獨


當然能拿回彩禮,不過估計不能全款拿回了,女方在你家白吃白住但是你也白玩人家了,所以彩禮少給個一兩萬還正常,再說這種娘們趕緊扔了拉倒,一天天的傻吃迷糊睡除了能生孩子估計也沒啥了,現在女的都是脾氣大的狠,反正總有人要!



超犀利回答的大冰


全中國這麼大,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彩禮!有些地方二三十萬,像廣東,福建省,一兩萬,四五萬,基本上倒貼嫁裝!在南方這邊男方提出的,男方自覺什麼都不要,包括金銀首飾!彩禮多的地方,男方提出退婚,女的沒什麼做風問題,女的肯定不退!東西不可能讓人白用!就是這個道理!


夢醒了23827


從男方角度來說,訂婚又取消婚禮,對女生多少會又傷害,不應該主動再去要彩禮;但作為女方,既然人家男方不想結婚了,那麼為了自己最後的尊嚴,應該把彩禮扔回去,留一個瀟灑的背影給對方,自己也落個清靜和灑脫



魚兒有淚不輕彈


你可真不要臉。記得以後談對象,一定要把這件事告訴別人,彩禮我給了睡了日子雖然一起過了,但是隻要你想分開,人家就該退錢,自己收拾包袱滾。說清楚了誰願意嫁誰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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