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懸首掛樹”案:法外逍遙八年,只嘆久窮乍富,露出馬腳

孫小果終於被判死刑了,大快人心。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這已經是遲來的正義,早在1998年他就本該走到生命的終點,結果卻多逍遙了22年之久。而即使是已判了死刑,一套程序走下來也已經是幾個月之後的事了。從法治意義上講,這保障了他的人權,這是法治和人權進步的表現;但從民心上講,讓他多活一秒其實都是浪費糧食。

在古代法治沒那麼昌明的時代,就最大限度滿足了人民這種訴求。比如下面這樁案子。

嘉慶“懸首掛樹”案:法外逍遙八年,只嘆久窮乍富,露出馬腳

清朝嘉慶三年,陝西。

春日的清晨,某縣某處的樹林中,正有幾個農人荷鋤經過,這是要結伴到地裡去。天光正好,農人們都心情不錯,邊走邊聊著閒天。

忽然走在最前面的農人大叫一聲“額滴個嬸呀”,猛地頓住步子,轉身往回就跑,邊跑邊叫,聲音中充滿了從未有過的驚惶,“那樹上掛的是個啥咧?”

不用他再說了,後面幾個人都看見了,也扔了鋤頭轉身就跑。有個膽子稍大的反而湊近瞧了瞧,只見就在路邊一棵樹上,一條辮子吊著個南瓜似的東西飄來蕩去,前端拴在樹杈上,再一細看,那哪是南瓜,赫然就是個人頭!那脖子被人齊齊斬斷,腔子中猶有殘血滴出。而地上的泥土,已滲得殷紅了。這人看到這一切,只覺得一股胃酸反了出來,眼看著就要吐了,再也支撐不住,跌跌撞撞去追幾個同村去了。

這天,村裡再沒人敢從這兒過,倒是難得的閒了一天。但也仍然很害怕,村民們都人心惶惶,彷彿只有鑽到一堆煞有介事的分析一下案情才能緩解心中的惶恐,有的老太太更言之鑿鑿說昨晚聽到有人喊救命的聲音。

等縣衙門的人過來時,已經是第二天中午了。這些衙門裡的老捕快雖然也沒見過太大的世面——例如很多人一輩子別說去省城的道臺衙門了,連府臺衙門都沒去過——但死人還是見得不少的。他們在族長家住了五六天,什麼山珍野味倒著實吃了不少,然而也確實在賣力地查探案情。第一天就把人頭帶了回來,用石灰硝制上。第二天又在附近搜索到屍體,身上好幾個窟窿,卻似用矛扎的一般。第三天就分出人手去查探附近村子的失蹤人口,第五天就查到離此五里地的劉家村劉舉失蹤了,把那邊老族長帶過來一瞧,這下確定了,死者正是劉舉!

按正常的辦案套路,接下來自然該查劉舉平常和誰有過口角、結過冤仇。可是查來查去,卻發現這劉舉平常在村裡人緣甚佳,即便有過口角,也當時揭過了。捕快當然是不信的,最後傳了十幾號嫌疑人等回縣衙裡審問,然而無論如何詢問及上刑,都無法最終確定兇手。這麼折騰了兩三個月,這十幾個人都被放了回去。

他們不是沒想過謀財害命的可能,可這種事無異大海撈針,上哪找人去?

案子就此卡住。

嘉慶“懸首掛樹”案:法外逍遙八年,只嘆久窮乍富,露出馬腳

八年之後。

八年可以發生很多事,縣太爺可能離職、父母可能死亡、孩子可能長大、妻子可能改嫁、兄弟可能遺忘,而並非受害者的看客早就把這件兇殺案給忘了。

惟一沒有忘的也許只是捕快老王。

又是一個春日來到,新知縣上任三把火,他決定重新釐一釐本縣的陳年卷宗。本縣向來無事,不過是些東家長西家短的小事,真正的人命案件也不過幾樁,有些案子已經破了,現在只剩下了三四樁,而其中拖得最久的,就是劉舉案了。

左右也無事,教化吏民之餘,新知縣決定全力攻堅此案。當然前任知縣並非沒有徹查過,只是沒破案罷了。但其實這時的知縣大半都是讀書讀得多而無用的庸人,誰也沒接受過破案這方面的專業訓練,所以這位新知縣也並沒比舊知縣強多少。總之,他查了很長時間,也仍然沒什麼進度。

案子真正的偵破還是得益於捕快老鄉有一日的靈光一閃。前面已經說了,這麼多年就他沒有忘記劉舉。新縣太爺決定重查此案後,自然首先召集當年查案的幾位捕快了解情況,其中老王所知最多,所以這件案子最終交給了他負責。

嘉慶“懸首掛樹”案:法外逍遙八年,只嘆久窮乍富,露出馬腳

有一天,老王家蓋房子。本縣的蓋法是先去採石場買條石回來作地基,砌出房屋的格局,再在上面挖土築牆。老王到了採石場,只見眾石匠正在早春的天氣裡赤膊幹活,釺子錘子敲得叮叮鐺鐺,還有人掄大錘、二錘,喊著“呼兒嗨喲”的號子,然後“咣”的一錘掄下砸到鐵鑄的楔子上,火花四濺。還有兩個石匠生了一爐子炭火,把磨禿了的鐵釺、楔子、鑿子等燒得通紅,再拿出來用手錘一頓砸,砸幾下再燒紅、再砸,砸好之後放到水裡退火。

所謂隔行如隔山,老王向來沒見過這個過程,就多看了一會兒。忽然之間一個激靈,想到,八年前劉舉屍身上的矛孔,會不會是鐵釺子扎的呢?就算不是鐵釺扎的,會不會是鐵匠或者石匠自己鑄造的一把矛扎死了劉舉以掩人耳目呢?

這就給辦案指明瞭一個方向。

八年前老王他們的主要偵破方向是退伍兵勇或至少有過戰鬥經歷的人,現在的新方向則是屠夫、鐵匠或石匠,再篩選一遍與劉舉有嫌隙的,無果;接著篩選七八年前久窮乍富之人,這回有一些人說啥都過不去了,露出了馬腳。又經過篩選,一個叫歐老八的人進入了官府的視線。

大刑一上,歐老八沒扛住招了,劉舉身上的傷口還真是他扎的,殺人者卻另有其人。

原來劉舉在自己也不知道的時候,攜帶的財物被一個他並不認識的人:張四猴子看到了。張四猴子本是石匠,抬石頭、開石頭實在太累,累死累活都不夠一家人的開銷。聽他的名字就是機靈如鬼之人,他也確實是貪財之人,深諳富貴險中求的道理。某一晚就與歐老八奔了三十餘里夜跑,約莫三更時翻進了劉舉家。劉舉吃痛醒來,頭臉皆被張四猴子捂住,一點聲音也沒傳出去。歐老八用矛尖一頓扎,很快劉舉就雙腿一蹬嗚呼哀哉了。然後兩人將劉舉抬到十幾裡外削首拋屍。

張四猴子與歐老八得了劉舉的財物,過得一兩年蓋上了房子,別人問起只推說是當石匠所攢。餘錢埋了起來,自己卻依舊在採石場工作,只是從前是認真拼命的幹,現在是該偷懶就要偷懶了。

案件就此偵破。

嘉慶“懸首掛樹”案:法外逍遙八年,只嘆久窮乍富,露出馬腳

因為讓兩人逍遙了八年之久,一時民怨沸騰,案件報到了省裡,很快批覆,主謀張四猴子得到三個字:

斬立決!

同謀歐老八系屬同謀加功,也得到三個字:

絞監候!

什麼意思呢?

絞刑不立即執行,等到秋審或朝審後再看是絞是監是放。

相比八年前就被謀殺的劉舉,多活了近3000天的張四猴子和歐老八,無疑是賺到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