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年终离职需谨慎,一员工离职返还20余万元

一般来讲,过年前是没有人愿意离职的,因为年底各企业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发送年终奖。看每年腾讯、阿里巴巴、华为等业界大佬PK年终奖金额,我等只能当“吃瓜群众”静静吃瓜。当然,对个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工作到底能拿到多少年终奖。如果,小伙伴们有了自己新的职业规划,离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有些特殊情况下,我们丢掉的不仅仅是年终奖,还要返还、支付原工作单位不少的费用。

劳动:年终离职需谨慎,一员工离职返还20余万元

2015年7月27日,李某与人民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份,约定人民医院聘用李某从事医疗(临床)岗位工作,合同期为2015年7月27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2015年7月27日起至2016年1月27日止。

合同第六条第(三)中约定:李某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需提请离职的,按20000元违约金标准,以每周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向人民医院赔付。

第七条约定李某在人民医院的服务期5年,未满5年而毁约的,赔偿违约金20000元。

劳动:年终离职需谨慎,一员工离职返还20余万元

2015年8月31日签订《培训协议书》一份,约定:人民医院选派李某外出进修,项目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自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共36个月,人民医院承担李某进修/培训专项费用,进修/培训专项费用包括进修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奖励性绩效工资(含月度、季度、年度)、进修补贴、各类福利(含职工休养费、节假日加班费等)等;如外出进修/培训人员实施医院安排的免费项目时,上述项目中相关免费部分按当时标准费用的50%计算。

进修/培训结束后,李某未在人民医院服务满5年而提前离院,需返还全部进修培训专项费用,并支付与进修/培训专项费用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已服务年限20%递减。人民医院按合同约定安排李某到浙江省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为期3年的培训。

2018年9月6日,李某向人民医院递交辞职申请书。

2018年9月19日,人民医院书面答复不同意李某的辞职请求。

2018年10月9日,李某向人民医院递交《关于离职赔偿金的减免申请》。

2019年2月4日,李某在未经人民医院同意的情况下径行离职。

劳动:年终离职需谨慎,一员工离职返还20余万元

2019年3月4日,人民医院向常山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常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浙常仲裁裁决书,裁决:

一、李某返还人民医院培训费用107160元;

二、李某支付人民医院违约金100016元。

李某不服该仲裁裁决书,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一、维持常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

二、人民医院应当配合李某出具离职证明、转移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等手续;

三、人民医院支付李某2018年的年终奖计3833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四、人民医院返还李某宿舍押金10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本案件受理费10元,由李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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