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了首付且房產證登記在我個人名下,婚後按揭都是我付,婚後部分我愛人有份嗎?

努力啊奮鬥啊啊啊啊啊


婚前你購房付了“首付款”,產權證也是你的名字,儘管婚後的“按揭付款”也是由你支付的,但是婚後部分仍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因為這涉及婚姻法中“婚姻關係內的財產和債務均攤的責任和義務”。


趙廣州156130073


您好!

現在很多人都提到了關於房產與婚姻的這些事兒。

按照題主的描述,正常情況下,有兩個基本結論:

  • 房產屬於個人。

  • 婚後償還的貸款部分,愛人有份。有例外,後續闡述。

就這兩個方面,分別說明一下:

房產的產權歸屬

婚前支付首付、房產證登記在個人名下,可確定房產屬於個人財產。這裡有一個前提:用於支付房款的首付款中,另一半兒沒有出資。

婚後部分如何界定?

題主提到:“婚後按揭都是我付”。首先,從與銀行的對接上來講,必須是題主,要保證貸款人和還款人一致。

這裡的關鍵問題就在於:您用於還款的錢,到底是算作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沒有特別證明或者約定,例如:

  • 償還貸款的錢是婚前個人攢下來的,且未與婚後錢財產生過進出往來。

  • 償還貸款的錢是自己的父母幫忙打到個人卡上的,且這個卡專門用於還貸。

  • 與愛人有紙面的協議,說明了用於還款的錢是個人財產。

否則,即便家裡就您一個人掙工資、來還貸,也屬於夫妻共同償還貸款。

因此,多數情況下,婚後已償還的貸款部分(包括增值),將視同為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各自一半兒。


一紙家書


婚前付了首付,按揭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只是你一個人的名字,婚後按揭都是你在還,婚後部分你的愛人有份嗎?小菜分享下關於這個問題的看法,供參考。

第一、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婚姻法》針對這種情況,有兩條比較明確的規定:

01、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財產,也就是一方的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

02、一方婚前購房,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辦理按揭,婚後用夫妻共有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的名下,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判決該房產歸登記產權的一方所有,剩餘的貸款作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共同財產還款部分及房產增值部分,由登記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如何解讀法律規定?

01、先明確你的買房事實

(1)可以確定的事實

①房產證核發在婚前,且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

②婚前付的首付款,辦的按揭,婚後還在還按揭。

(2)可能存疑的事實

對你來說是沒有疑問的,但由於你在背景信息中沒有交代,小菜只能在後續結論中假設。

①首付款

可能是你的個人財產,可能是你父母贈與給你的財產,也可能是男方出的錢。

前兩種可能性最大,後一種可能性小。

②婚後月供

可能是用夫妻共同收入償還月供,也可能是你個人財產或你父母給的錢在還月供。

02、如何解讀法律?

根據法律規定,結合你的案件事實,小菜做出如下一些解讀,請對照參考。

(1)產權認定

①個人財產

在背景信息描述中,你的口氣很確定,按照字裡行間透露出來的語氣,最大的可能是個人財產。

首付款是你的個人財產支付或者你父母代為支付,產權又是登記在你一人名下,產權證核發在婚前。那這種情況下,房屋的產權歸屬沒有疑問,就是婚前個人財產無疑。

②共有財產

如果首付是對方出的,婚後也在參與償還貸款,雖然沒有登記對方的名字,但房屋產權被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的概率很大。

(2)債務認定

同樣也是根據情況來區分:

①個人債務

如果產權被認定為個人產權,也就是婚前個人財產,那房屋涉及的按揭貸款尾款就是個人債務無疑。

②共同債務

同樣的,如果產權被認定為共有產權,那剩餘的銀行債務也就是共同債務無疑。

(3)婚後增值部分認定

婚後房屋價值增值部分的認定要更為複雜些。

①個人財產還款

雖然是按揭房,婚後還在還款,但如果月供是登記產權一方的個人財產還款,那婚後房屋增值部分是不需要考慮分割一部分給對方的。

②父母代還款

登記產權的一方父母每月堅持為該方代還款,視為該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這種情況下,也是不需要就婚後房屋增值部分給對方任何補償的。

③婚後共同收入還款

用夫妻共同收入償還月供的,就涉及上面法律的規定啦!

也就是說,離婚時,如果雙方對房子有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處理。

如果不能協商處理,法院審判的指導原則:房子產權判給登記產權的一方,婚後共同還款的月供和增值部分的分割,由法院根據雙方提供的事實和證據情況,讓登記產權的一方向對方進行補償。

說白了,產權應歸登記產權的一方!因為用了共同收入償還貸款月供,保住了房子,那麼房子月供部分和增值部分對方就有份。

第三、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通過上面的分析,基本上已經很清楚了,但還是有些問題需要再囉嗦一下:

01、是不是用你賺的錢還月供,對方就沒份?

經常會有一個誤區,就是婚後自己賺的錢就是個人的,這個說法不準確,不嚴謹。

怎麼說呢?

一般情況下,結婚後,不管是男方的收入,還是女方的收入,都應該被視為夫妻共同收入。這些共同收入的範圍如下: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收益;

(4)繼承或接受贈與所得財產;指定受益人為個人的除外;

(5)其他收益。比如,婚前個人房子出租收取的租金。

也就是說,雖然名義上是你一人賺回來的,但實際上按法律規定看,還是應該算夫妻共有財產。用共有財產還月供的話,對方對月供和房子增值部分就有份。

02、怎麼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三)規定,產權可以判歸登記產權的一方,婚後月供和增值部分要給對方補償。

具體如何補償呢?

法律沒有明確說。根據實踐經驗看,大致有兩個方面的補償額。

(1)共同月供部分

需要注意三個方面的細節問題:

①起止時間

起於結婚,終於離婚,也就是婚後這段時間。如果婚前也涉及到還款的,情況屬實,證據充分,也可以主張,一般還是能得到支持的。

②補償比例

根據夫妻財產的分配比例,一般是5/5原則,也不排除特殊情況和特殊約定。

③證明材料

一般以銀行還款賬戶在起止時間內的流水情況,確定婚後還貸本金和利息總額。

(2)增值部分

計算起來是比較複雜的,也是不容易達成一致的地方。

①如何確定離婚時房價?

可以由雙方協商定價;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第三方評估定價。

②如何確定成本?

大致由三個大的部分構成:

A/購買時房價;

B/購買時稅費;

C/其他合理費用。

③補償是多少?

計算公式:(①-②)/2=補償額。也就是離婚時的房價值減去原來的買入價,再扣除當時辦手續的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除以2就是補償額。

03、有沒有更簡單、粗暴的算法?

有的!

一看完全傻眼了!數學公式?!

舉例說明:

晶晶婚前買了套房,購買價100萬,首付30萬,貸款70萬,貸30年的總利息68萬,婚後共還了貸款本息50萬,離婚時房價值220萬,補多少錢才合適?

{50/(100+68)*220}/2=32.74萬元

也就是說,晶晶在離婚時,最後要補償給對方32.74萬元。

綜合全文分析,如果首付款是你自己出的,或者是你的家人幫你付的,首付款跟對方沒有關係,產權又只登記了你一個人的名字,一般產權最後都會判給你。

如果婚後還貸部分涉及使用共同收入還貸,房子在婚後又有增值的話,這兩部分都是應該合理補償給對方的,具體如何補償?雙方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房壇法菜


婚前付了首付且房產登記證在我個人名下,婚後按揭都是我付。婚後不分我愛人有份嗎?

這個問題。還真的沒有了。為什麼呢?現在的新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前個人財產。就是個人的,不屬於他她人分攤。別人沒有權利分攤的責任。這是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個人財產。是不能和別人分攤的。也就是說,他她人不能享受自己的。個人財產。包括對方的陪嫁。不管女方來到男方,男方來到女方。怕被陪嫁。對方不能和他她人。分開分享。如果送給你的不算。這是人情。分攤是沒有權利的。離婚以後,更不能享受對方的財產。雙方婚後賺來的。那才是雙方應該分攤的。單方面的財產不可能享受。也無權享受。就這樣。


我希望明天會更美好的


該套房產你愛人有份。

婚前首付及還貸部分才是你個人婚前財產,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個人用自己的工資還貸,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按照《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後夫妻雙方的工資、獎金、知識產權等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至於房屋產權登記在你的名下,無論婚後是否加上你愛人的名字,都與婚後共同財產無關。也就是說,即便房子始終只有你一個人名字,除非婚前還清貸款,否則婚後繼續還貸你愛人就有份。

當然了,如果婚後你用婚前其它財產還貸,房子的完整產權都屬於你,前提是要和你的愛人簽訂書面合同,並且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婚後還貸支出不是出自夫妻共同財產。


抽時間來看看


這個問題要分開來看。

一是首付的部分,你的丈夫有沒有出錢,然後你們對這個首付是怎麼約定的?如果首付的部分你丈夫出錢了,你們之間也沒有具體的約定。那麼相當於你借的錢。如果你們有約定,比如說是共同投資房產,相當於你愛人投資的錢,房產的收益部分和本金你都要給他。如果對房產所有權你們本身也有約定,但是在登記的時候沒有登記他。那麼他是沒有這個房產的所有權,但是他可以主張相應的債權部份。

第2個就是有關婚後還貸的問題。一般來說這個還貸的部分就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雖然你認為是用了你的錢。那麼怎麼處理呢?如果你認為是你個人的財產,那麼你就不要用你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收入來還貸。你最好的就是用你婚前財產所產生的收益來還,當然這個不好區分,那麼就帶來一個問題,哪些是你的個人財產,對此你可以跟你丈夫之間約定,哪一部分是你的個人財產,你用自己的個人財產部分去還貸,那麼這個房產的收益跟你丈夫就沒有關係了。

第3個問題就是你想區分清楚這個份額和收益的部分。如果是在婚內,那麼這一部分確實不好區分,除非你們雙方之間可以開誠佈公的談這個問題,或者婚前對個人財產這個問題有協議。在沒有確認個人財產的前提下,要區分份額只能在離婚的時候,一般來講婚後的收入通常是認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你的房產增值部分丈夫是有份的。當然了,離婚的時候你們也可以直接約定這個房子歸誰,相關的貸款誰來處理?你丈夫如果他主張有他的份額,那也是正常的。

第4個就是有關於投資房產貶值怎麼辦?從你的提問來看,這個房產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要用夫妻共同財產來還貸,在房產貶值的情況下。你對銀行的債務同樣還是要歸還的。這部分債務是你的個人債務,之前已經還的部分裡面有你丈夫的一部分財產在裡面。如果他不主張分割這個房產的權益的情況下。他可以主張要求你返還他的共同財產的部分,但這部分要扣除掉相應部分所分擔的虧損份額。實際上的話,你可能就要另外付一筆錢給你丈夫。

總的來說,婚前的個人房產用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的還貸,收益的部分,你的丈夫是有份的,而且在離婚的時候還可以要求你歸還那一部分已經償還的貸款,在房產貶值的情況下,他仍然可以要求你返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


上海莫律師


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主要以產權證上記載為準。

現在的不動產證上登記的非常清楚,是按份共有,還是單獨所有,一目瞭然。

如果載明的是單獨所有,婚後單獨或者共同還貸,該房產的單獨所有權性質不會發生變更。

假如婚姻關係破裂分割財產,家庭出資共同還貸部分,有證據支持,也是債權債務範疇,不能代表物權。


1程前


1.依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此房在離婚時,會依法認定它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2.由於你在婚後動用了工資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償還按揭,故會將從結婚之日至離婚之日,這期間償還的按揭款以及對應的房產增值,界定為共同財產,你愛人有權分割;3.分割的原則就是房子還是你的,但需要你拿出對方的錢款支付給你愛人。


稅務律師菅峰


按照法律上講,婚後部分你愛人是有份的,他有增值部分的那部分收益的一部分,房子還是你的,你支付他一定錢就行了,至於金額都是商量的。雖然你認為有點不合理,但事情是這樣的,婚後你們是共同經營這個家,你們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算一起得了,雖然你還的房貸,可你丈夫的收入也供這個家庭日常花費了啊。結婚後的生活不因誰掙錢多誰地位就高人一等,只有夫妻雙方地位平等才能構建和諧家庭,只有家庭穩定,社會才能穩定,這也是新《婚姻法》重新修訂的宗旨。



老李雜談666


你妻子享有除了首付部分,其餘部分增值的價值

100萬的房子首付30萬,貸款70萬

過兩年漲到了200萬,

那你擁有60萬,

其餘140萬扣除貸款70萬,剩的兩個人分。。

你能證明未來還月供的錢是父母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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