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償還的債務公安能認定為詐騙嗎?

幸福保溫237


首先、無力償債和詐騙有本質區別

造成無力償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生意失敗、疾病、突發變故等等。

詐騙則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約定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這裡要區別對待

其次如果題主只是借款給別人,別人目前無力償還可以通過申請支付令或起訴等方式合理討債,如果對方有詐騙意圖,且題主手上有相關證據能夠證明對方借款時就已經含有不想歸還的意圖則可以嘗試報警,具體還要看金額,借款目的等一系列問題。

所以還是要區別對待


無愧於心追責到底


不能。詐騙的認定很複雜的。


含笑疑無語


詐騙罪是指無中生有才能確定為詐騙罪。


北極星136


只要資料真實,正規放貸都不是詐騙


秋天的一個遐思


學美日,啟動美國破產法


O態總裁


我們看看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的定義:

主體:年滿18歲有刑事責任能力(沒精神病之類的)

主觀:故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客觀:詐騙行為

客體:侵犯了社會主義金融秩序

以上法條裡面,都沒有提到還款這個行為。我們也不認為騙了100塊錢,還了1塊錢,就不構成騙。你這個想法就是現代版的孔乙己,讀書人竊書不能算偷?

騙了就是騙了,就算你還清了也是騙。

連這個概念都搞不懂,還要教人家反催收,信女好想一生吃素。

這次我們不討論主客體一致,我們也不討論刑法的因果關係(上篇文章已經提過)。

我們討論犯罪狀態。

犯罪狀態有:預備,未遂,已遂,終止。

從你有去弄錢這個想法到實施欺詐行為到犯罪完成(把錢騙到手)。犯罪已遂/犯罪完成。

犯罪完成指的是把錢騙到手,詐騙的錢到手了就是犯罪完成了。只要犯罪完成就要受刑事處罰,不考慮你是否有還錢。就算你全部還清了,還多給了銀行100萬,也還是犯罪已遂。

也就是犯罪構成,犯罪的狀態根本不考慮你是否有還錢。往深了說犯罪預備,犯罪未遂錢都沒騙到手,也構成犯罪,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更倒黴)。

舉個栗子:

你把隔壁老王的手砍了,然後再幫他把手治好,每個月給他生活費,這樣就不構成犯罪?

犯罪已遂,後續的積極治療屬於減輕/從輕刑法的法定考慮因素

所以,原則上有無還款並不是犯罪構成的法定條件(法定條件是18歲以上,故意,詐騙行為,破壞金融秩序)


星星法務


呵呵,現在無力嘗還法院話語稱,失信人,也人們所統稱的“老賴”跟詐騙無關、二個法律問題。我覺的題主可能借了小貸或信用卡還不上了,被所為對方律師函恐嚇到了。不用怕?這些多是這幫人常用的手段,忽嚇騙逼。除非你辦的信用卡惡意透支,就是詐騙。正常透支還不上不屬於詐騙!


用戶早晨陽光


看你欠誰的錢?債主有能耐就可以直接送你進去,而且判很重。我們長春市是這樣的。


屁民9528


要看當事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時是以什麼理由,比如買房子,投資,做生意,如果出資人是知道借款人借用資金從事一些風險較大的用途,極有可能造成借款人無力償還的後果,仍同意出借。那麼這裡可以認為出資人已經預知了風險。借款人不存在詐騙。


墨86631771


錢是借來的,又不是騙來的!沒錢還證明真的沒錢!詐什麼騙什麼!借錢時,債主也不是願意的嗎!夏季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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