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戰爭:一場本可以打贏的戰爭

中法戰爭”又稱“清法戰爭”,是1883年至1884年大清帝國和法國為奪取越南宗主國地位的一場戰爭,最終清軍戰敗,同法國簽訂【中法新約】,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宗主權,並向法國開放西南門戶。

中法戰爭:一場本可以打贏的戰爭

清法戰爭

19世紀以前,法國天主教勢力就已經對越南開展文化入侵。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法國正式訴諸武力入侵越南,將越南南部六省變為法國的殖民地。1873年,法軍攻陷河內,越南國王請求駐紮在中越邊境的大清帝國黑旗軍幫助抗法。同年11月,黑旗軍進入河內擊敗法軍,擊斃法軍首領安鄴,法軍被迫退回南部六省。

1874年3月,法國逼迫越南簽訂【越法和平同盟條約】,並於5月份照會清政府,意在取得成為越南的宗主權,同年6月,清政府退回,表示對該條約不予承認。

1882年,法軍再次入侵越南北部,越南政府向清政府告急,請求清政府派兵應援。政府鑑於形勢變化,命令滇桂兩省當局督飭邊外防軍扼要進扎,但強調“釁端不可自我而開”。1883年5月19日,劉永福率黑旗軍在懷德府紙橋進行決戰,擊斃法軍將領李維業,法國政府以李維業之死為藉口,不斷向越南調兵遣將,並對越南政府恐嚇使其簽訂【順化條約】,法國正式成為越南的宗主國。並同清政府形成對峙。

1882年9月,法國想清政府提交了一份聲稱可以解決越南問題的方案,即中國撤出駐越軍隊,承認法國對整個越南的殖民統治,並向法國開放雲南的蠻耗為商埠,為法國打開雲南門戶。該方案遭到清政府拒絕。不過清政府內部卻分為兩派:左宗棠、曾紀澤、張之洞等人力主派兵抗法援越,取回在越南的宗主權,李鴻章一派卻一意求和,一時間清政府最高決策層舉棋不定,助長了法國的侵略意願。

12月初,決定向紅河三角洲中國軍隊防地發動攻擊。中國軍隊被迫還擊。中法戰爭全面爆發。

中法戰爭:一場本可以打贏的戰爭


戰爭前期,法軍依靠裝備優勢取得勝利,勒索清政府要求賠款八千萬法郎,十年付清。清政府沒有接受。中法外交關係正式破裂。法國組織遠東艦隊進攻福州和臺灣,中法雙方進行了激烈的海戰和陸戰,中國軍隊在老將軍馮子材的帶領下在鎮南關取得勝利,大敗法軍並趁勝追擊,法軍頓時陷入內外交困的地步。

鎮南關大捷之後,清軍本可一鼓作氣收復安南,但清朝統治者一味擔心一度用兵對激起兵變和民變,再加上李鴻章等人主張“乘勝即收”,把鎮南關大捷當作尋求妥協的絕好機會,建議清政府立即與法國締結和約。

1885年4月4日,慈禧太后頒發了停戰詔令,並下令北越駐軍分期撤退回國。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任命李鴻章為談判代表,與法國政府代表、駐華公使巴德諾在天津開始談判中法正式條約【中法會訂越南條約】。

條約規定: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中越陸路交界開放貿易,中國邊界內開闢兩個通商口岸,“所運貨物,進出雲南、廣西邊界應納各稅,照現在通商稅則較減”;日後中國修築鐵路,“應向法國業者之人商辦”;此約簽字後六個月內,中法兩國派員到中越邊界“會同勘定界限”;法軍退出臺灣、澎湖。1885年11月28日,此條約在北京交換批准。從此,中國承認法國吞併安南,中國西南門戶大開。

中法戰爭最終以中國不敗而敗,法國不勝而勝結束。一方面,由於清朝統治者的懦弱妥協,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英美等國的態度,他們擔心中國一旦取得對法戰爭的全面勝利,就會進一步增強中國人民反對外國侵略者的決心,清政府也可能不再如以前那樣馴服了,而且危及自己在華的侵略利益。英外交大臣就曾說:“中國的任何勝利,一般都會對歐洲人發生嚴重後果。”因此,他們極力施加影響,迫使清政府儘快對法妥協。

中法戰爭的戰敗,讓法國以越南為基地,向中國內地長驅直入,將中國南部變為自己的實力範圍。而清朝則徹底丟掉了越南的宗主權亦意識到海防的重要性,加緊了對北洋艦隊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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