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禮包”來了!惠及蚌埠中小微企業,實施細則乾貨滿滿

蚌埠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皖政辦明電〔2020〕6號)、《蚌埠市委辦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蚌辦〔2020〕2號)文件精神,本著統籌協調、公開透明、簡化流程和提高效能的原則,明確各政策條款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操作流程和責任單位,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支持疫情防控企業生產

(一)對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技改新增產能的防疫防護用品重點生產企業,給予增購設備投資的20%補助。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應服從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調配(以調撥單為準),或被列入國家或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

2.企業在疫情防控期內新增防疫防護用品產能並取得相關資質,產品通過相關檢驗和認證。

3.項目需在安徽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備案,備案項目名稱與申報項目名稱一致。

4.補助設備僅限於疫情防控期內重點物資新增有效產能所必須的設備,對疫情防控期以前購置的設備不予補助,對“搭車”購置非新增有效產能必備的設備不予補助。

5.新購設備發票開具時間原則上在2020年1月1日之後,截至市宣佈疫情解除之日。

6.新購設備憑證原則上實行“三單合一”,即:設備購置發票、設備採購合同和匯款憑證相互統一,且與項目實物設備相吻合。

7.對獲得國家或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護用品技術改造支持的項目不重複補助。

操作流程:企業向所在縣(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提出申請,申請補貼工作由企業所在縣(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科技經濟信息化局,市高新區經貿發展一局、市經開區經貿發展一局。

兌現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項目實施情況,結合製造強市政策兌現要求和程序,適時開展政策兌現工作。

政策諮詢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投資和技術改造科2153037;市財政局企業科2042172。

(二)對節假日期間、承擔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定點企業,根據提前復工天數和在崗職工人數,按每人每天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就業獎補。

補助辦法:對節假日期間、承擔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定點企業,根據提前復工天數和在崗職工人數(含臨時工),按每人每天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就業獎補。

申報條件:

1.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期間,按省政府要求提前復工、納入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的定點企業。

2.定點企業根據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下發名單確定。

申報材料:

提前復工定點企業一次性就業獎補申請表。

操作流程:企業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市財政局複核後及時撥付獎補資金。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人社部門。

政策諮詢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2051699。

(三)對納入市級應急物資採購名錄的生產企業,不提高產品售價且完成合同約定量的,按政府採購合同實際落實額度給予5%的補貼,每戶企業最高20萬元。

申報條件:

1.納入市級應急物資採購名錄的生產企業。

2.與政府簽訂採購合同、不提高產品售價,並且完成合同約定量。

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3.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或經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確認的單位)與企業簽訂的採購合同;

4.與執行採購合同相關的發票、轉賬憑證、產品清單及交付憑證;

5.其他證明企業未提高產品售價的材料。

操作流程:疫情結束後,由企業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請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先行墊付,按照“誰使用、誰承擔”的原則,根據各縣(區)應急物資實際領用額,在年終結算時與各縣(區)進行清算。

受理申報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政策諮詢單位: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經濟運行局2153035,市財政局企業科2042172。

二、幫助企業加快復工復產

(四)強化對防疫物資重點生產企業的水、電、氣等要素保障工作,對實施水、電力、燃氣增容的,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含國家、省、市級補貼)。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被列入國家或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

2.企業在疫情防控期內新增防疫防護用品產能並取得相關資質,產品通過相關檢驗和認證。

3.補助增容僅限於疫情防控期內水、電力、燃氣增容,對疫情防控期以前的增容需求不予補助。如期間蚌埠市疫情解除,則截至市宣佈疫情解除之日。

4.增容憑證即增容合同和繳款憑證相互統一,且與項目實際增容相吻合。

申報材料:

1.企業的水、電力、燃氣報裝增容申請;

2.供水、供電、供氣部門正式增容方案答覆,供水、供電、供氣部門的客戶工程竣工報驗單,新增設備的試驗報告。

操作流程:企業向所在縣(區)發改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報至市發展改革委,由市發展改革委組織綜合評價後報市財政部門兌現。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發展改革委,市高新區經貿發展一局、市經開區經貿發展一局。

兌現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項目實施情況,適時開展政策兌現工作。

政策諮詢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價管科2567071;市發展改革委能源辦3125207。

(五)對復工復產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由企業補繳緩繳各項費用。

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被列入國家或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或已復工復產的中小微企業。

2.企業存在流動資金緊張、繳費困難的問題。

3.電費緩交當月25日前提出申請,一月一戶一申請,不得合併申請。

4.電費緩交當月30日按月簽訂。

申報材料:

1.電費緩繳申請;

2.連續三個月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最後一個月為截至到提出申請前一日的報表);

3.證明繳費困難的相關材料;

4.上下游企業名單及聯繫方式。

操作流程:

1.市本級中小微企業由所在轄區發展改革部門審核同意後,由企業向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提出申請,經供水供電供氣部門綜合評價後及時兌現,並簽訂還款協議。

2.縣域中小微企業由縣發展改革部門審核同意後,由企業向所在地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提出申請,經供水供電供氣部門綜合評價後及時兌現,並簽訂還款協議。

兌現時間:按照還款協議簽訂時間兌現,最長期限為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發展改革委,市高新區經貿發展一局、市經開區經貿發展一局。

政策諮詢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價管科2567071;市發展改革委能源辦3125207。

(六)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防疫期間前3個月房租全免、後期減半。

申報條件:

本市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經營戶)。

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房租減免申請書及說明材料。

操作流程:由承租方向市、縣(區)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出租方提出書面減免申請,出租方審核並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落實。

受理申報單位:市、縣(區)所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

政策諮詢單位:市財政局企業科2042172、資產科2045462。

(七)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業基地,按照其實際減免租金額20%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申報條件:

1.經國家、省、市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或經國家或省級認定,並在有效期內的小微企業創業基地。

2.在疫情期間為本基地內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

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表;

2.與被減免租金的中小企業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3.證明減免房租的相關材料。

操作流程: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向所在縣(區)科技部門提出申請,各縣(區)科技部門受理申報材料,經審核後推薦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組織綜合評價後及時兌現。

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向所在縣(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提出申請,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受理申報材料,經審核後推薦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綜合評價後及時兌現。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科技局;各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科技經濟信息化局,市高新區經貿發展一局、市經開區經貿發展一局。

政策諮詢單位: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2043664;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科2153051;市財政局企業科2042172。

(八)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按照其實際減免租金額20%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補助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近2年來支持建設的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範園、青年創業園等各類創業載體,對入駐的各類創業主體減免房租(2020年2月免收,3月、4月減半),其中創業載體為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免收3個月房租(2020年2月、3月、4月)。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

操作流程:企業向創業園建設管理運營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核後按規定減免租金。所需資金從創業園建設獎補資金中列支。

政策諮詢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2051699。

三、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且到期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可予以展期或無還本續貸。

申報條件:

受疫情影響嚴重,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暫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

1.客戶申請書;

2.企業提供受疫情影響的相關情況說明;

3.根據各銀行要求,提供線上線下業務所需材料。

操作流程:按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主動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銀行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按照風險自擔原則,自主決策簽訂展期或無還本續貸相關合同手續。

受理申報單位:各金融機構,農發行蚌埠市分行(2077844)、工商銀行蚌埠分行(2044290)、農業銀行蚌埠分行(3185005)、中國銀行蚌埠分行(3198001)、建設銀行蚌埠分行(2043680)、交通銀行蚌埠分行(2051336)、徽商銀行蚌埠分行(2075929)、蚌埠農商行(4039531)、郵儲銀行蚌埠市分行(3196807)、浦發銀行蚌埠分行(3728025)、中信銀行蚌埠分行(2087000)、合肥科技農商行蚌埠分行(3280528)、光大銀行蚌埠分行(3083000)、懷遠農商行(8025159)、五河農商行(5020364)、固鎮農商行(6012267)、懷遠本富村鎮銀行(7217199)、五河永泰村鎮銀行(5885211)、固鎮新淮河村鎮銀行(6600561)、馬鞍山農商行懷遠支行(8888157)。

政策諮詢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服務科3127281。

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十)各政策性擔保機構對以上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擔保費率一律暫按0.5%執行,由貸款企業稅收所在地同級財政給予0.5%保費補貼。

申報條件:

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中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

1.客戶申請書;

2.企業提供受疫情影響的相關情況說明;

3.各政策性擔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按照各政策性擔保公司要求,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及時向各政策性擔保公司提出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按照風險自擔原則,自主決策提供優惠擔保支持。

受理申報單位:蚌埠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3183773)、蚌埠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4193988)、安徽中海融資擔保有限公司(4083345)、懷遠中小融資擔保有限公司(8212283)、懷遠縣融資擔保有限公司(8016688)、五河縣興五融資擔保有限公司(5023918)、固鎮縣大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6808666)、安徽達實融資擔保有限公司(2068983)、蚌埠市卓越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7165663)。

政策諮詢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服務科3127281。

(十一)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向以上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市擔保基金按有關規定優先予以風險補償。

申報條件:

疫情期間發生代償的各政策性擔保機構。

申報材料:

1.各政策性擔保機構申請風險補償的文件;

2.擔保業務合同及代償證明材料;

3.擔保代償的追償情況。

操作流程:各政策性擔保機構申請風險補償相關材料經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初審後報基金運營決策委員會複審,由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受理申報單位:

蚌埠擔保運營有限公司3183773。

政策諮詢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服務科3127281。

五、加強用工服務保障

(十二)對承擔疫情防控設備設施生產的定點企業和保障城市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等企業,按規定給予上一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50%的穩崗補貼。

申報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即非國家或省、市政策性關閉破產(整體關閉破產)名錄內企業,且企業申請年度未受過環保部門行政處罰。

2.非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或“殭屍企業”。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指根據發改委等28部門《印發〈關於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規定,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佈的失信企業;“殭屍企業”指根據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紮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精神,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存在的企業。

3.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用。

4.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全國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裁員率,以企業上年度1月在崗職工人數為基數,按企業上年度全年裁減職工人數計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第39條、第44條第一至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職工不計入企業裁減職工人數。

操作流程:

1.登錄安徽省陽光就業網上服務大廳→“單位登錄”→“進入單位中心”→“失業保險”→“失業保險費返還”辦理網上申報(建議使用谷歌或IE8及以上版本的瀏覽器)。

2.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企業基本信息,勾選所要申報失業保險費返還企業或分支結構的社保編碼,填寫下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以及銀行賬號信息,點擊“保存”,“提交”至企業所屬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申報。

3.申報提交成功後,在“在辦數據”可查看已提交申請的辦理狀態,所報申請在內網校驗審核之前可以撤銷,重新申請提交。

4.如申請預審不通過,企業可填寫《失業保險費返還企業申訴書》,攜相關證明材料到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訴。若申訴成功,將對申請數據進行復審。

5.失業保險費返還申請通過後,企業需提交《失業保險費返還企業確認書》,確認書可通過傳真、快遞等方式送達。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政策諮詢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2051699。

(十三)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企業,按照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參保的人員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就業補貼。

申報材料:

中小微企業新增崗位就業補貼申請表。

操作流程:

中小微企業吸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根據註冊所屬地,三縣企業向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經同級財政部門複核後,按規定撥付資金。六區企業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經同級財政部門複核後,彙總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市財政局複核後,按規定將資金撥付至各區財政部門,由各區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至企業。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政策諮詢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2051699。

(十四)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組織職工參加線上職業培訓,將線上培訓課時納入總課時管理,按規定兌現培訓補貼。

補助辦法: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確保防疫安全情況下,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範圍。企業開展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給予人均1000元的補貼。

申報條件:

1.培訓對象為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構成事實勞動關係且入職不超過12個月的所有員工。

2.培訓時長不少於60個課時,每課時45分鐘。技術理論知識與綜合素質理論知識的培訓課時不低於總課時的30%。

3.根據省有關規定,人均補貼1000元標準自2020年2月10日起暫定三個月,其他時段開展培訓人均800元補貼,線上、線下培訓均予以補貼。

4.線上培訓,推薦利用國家免費開放以及企業內部的線上資源開展職工技能培訓,主要包括“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技能人才網上學習平臺”(www.tech-skills.org.cn)、“技能強國-全國產業工人技能學習平臺”(PC端:skills.kjcxchina.com,移動端:skills.kjcxchina.com/m)、“學習強國”技能頻道、“中國職業培訓在線”(px.class.com.cn)、“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www.chinanet.gov.cn)等。

操作流程:企業向所在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開班申請,經口頭、電話等便捷方式向所在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登錄賬戶,填寫企業基本信息。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高新區人事勞動局,市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兌現時間:根據疫情防控和培訓情況,即來即辦。

政策諮詢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科2043172。

六、暫緩繳納社保費用

(十五)對受疫情影響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按規定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

申報條件:

對受疫情影響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規定免交2020年2月至6月共5個月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費用。

政策諮詢單位:市社會保障基金徵繳中心2049258。

七、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十六)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若省局出臺政策,以最新的文件要求為準)

申報條件:

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

操作流程: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按年申請、核准。納稅人自遭受重大損失次月至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困難減免辦理比照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規定執行)

受理申報單位:各辦稅服務大廳。

兌現時間:減免稅核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

政策諮詢單位:市稅務局財產和行為稅科3099251。

(十七)對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企業,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

1. 對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企業,依法准予延期申報。

申報條件:

(1)因納稅人無法預見、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2)因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賬務未處理完畢,不能計算應納稅額,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有困難,需要延期的。

操作流程: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安徽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受理申報單位:稅務機關。

辦結時限: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稅務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稅務行政許可決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對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自受理稅務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行政許可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政策諮詢單位: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3150782、3183771。

2. 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

申報條件: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安徽省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特殊困難: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操作流程: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場所)可代辦轉報。

受理申報單位:稅務機關。

辦結時限: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稅務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稅務行政許可決定。對不能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自受理稅務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行政許可決定。

政策諮詢單位: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3150782、3183771。

(十八)企業通過向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用於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事業的現金和實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優惠。

扣除方式:

1.直接捐贈物品:企業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2.間接捐贈現金和物品: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操作流程:自行判別、向稅務機關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相關資料:

1. 直接捐贈物品:凡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的,應取得捐贈方開具的捐贈接收函。

2. 間接捐贈現金和物品:凡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的,應及時要求對方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在票據中註明相關疫情防控捐贈事項。

政策諮詢單位:市稅務局所得稅科3099031。

(十九)自2020年1月1日起,暫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這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1. 稅前一次性扣除。

扣除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適用範圍: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

操作流程:自行判別、向稅務機關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1)季度預繳申報: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優惠明細表》(A201020)第4行“二、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填報相關情況

(2)年度納稅申報:在《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第10行“(三)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填報相關情況

政策諮詢單位:市稅務局所得稅科3099031。

2. 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補助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暫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全額退還這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申報條件:

1.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

2.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申報材料:退(抵)稅申請表

申報程序: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二條規定,適用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的,應當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申報受理單位: 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

政策諮詢單位: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科3099015。

八、提升企業服務水平

(二十)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

申報條件:已與市、縣(區)屬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中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延長合同履行期限申請書;

3.合同複印件及受疫情影響的相關證明材料。

操作流程:由因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向市、縣(區)所屬國有企業書面提出延長合同履行期限申請。國有企業審查後,對確因疫情影響需延長合同履行期限的,按照內部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經過必要的決策程序,重新確定合同履行期限。

受理申報單位:市、縣(區)所屬國有企業。

政策諮詢單位:市財政局企業科2042172、資產科2045462。

(二十一)對中小微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帶來經濟、法律糾紛的,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為企業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政策諮詢單位:市司法局律師工作科2048386。

(二十二)採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積極對接省級主管部門,幫助企業重塑信用,規避失信風險。

申報條件:

1. 在最短公示期三個月內的行政處罰信息。

2. 屬於嚴重失信行為(詳見信用修復指南)的行政處罰信息。

3. 在信用修復後一年內再次被給予的行政處罰信息。

4. 失信主體因行政處罰而被列入失信受懲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的,按照相應名單管理要求公示和開展修復。

5. 經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定的,或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不可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

操作流程:

行政相對人(失信主體)通過“信用蚌埠”網站“異議申請” “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找到具體行政處罰記錄,點擊行政處罰記錄右側的“詳情”按鈕,打開行政處罰詳情頁,點擊右上角“信用修復(申請撤下)”,進入“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申請”頁面後,按程序提交修復材料。

受理申報單位:信用部門、原行政處罰機關。

兌現時間:10個工作日。

政策諮詢單位:市信用辦3123097。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政策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解釋和兌現。為便於企業申報,各縣(區)、市各相關部門要簡化工作流程、精簡申報材料,實行網上辦理和不見面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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