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運動的技法,由於拳種的不同,理論體系的不同,各有不同的要求。這裡是基本的技法,概括為“四擊”、“八法”、“十二型”,總稱為“二十四要”。
四擊
四擊:踢、打、摔、拿四種技擊方法,凡是與“打”有關的武術動作,都在這四種技擊法測的範疇內。
踢的內容為:蹬、踹、彈、纏、擺、掃、掛等。
打的內容為:衝、撞、擠、靠、崩、劈、挑、砸、撐、摟、攔、採、抄等。
摔的內容為: 棚、鞏、揣、滑、倒、爬、拿、捋、搗、勾等。
拿的內容為:刁、拿、鎖、扣、封、閉、錯、截等。
八法
八法:手眼身法步,精神氣力功,分別指:手法、眼法、身法、步法、精神、氣息、勁力和功夫八個部分。
在武術運動中,對這八個部分在運動方式和方法上的要求是:“拳如流星,眼似電;腰如蛇行、腿如鑽;精要充沛、氣宜沉;力要順達、功宜純”。
十二型
“十二型”是武術運動裡的動、靜、起、落、站、立、轉、折、快、緩、輕、重十二種運動方式的定型。
每一種運動方式都有自己的特點:動如濤,靜如嶽,起如猿,落如鵲,站如松,立如雞,轉如輪,折如弓,快如風,緩如鷹,輕如葉,重如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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