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赤峰地區首富下窪王家的財產狀況

揚子彬僅是民國時期赤峰街的首富,但若要論誰是那個時代整個赤峰地區的首富,毫無疑問,非敖漢旗下窪鎮的王福成及子孫莫屬。當年克旗經棚慶德正的劉英、赤峰街的富商巨賈山西曹家,和王福成一樣,都號稱身價百萬(一百萬兩銀子)。不過曹家就象筆者在另一篇文章(《揚子彬有多少錢?》)中曾提到過的那樣,在赤峰街所做的買賣都是他家商號的分號;慶德正的情形和曹家差不多,它設在經棚的店鋪全都是分號,而其總號則位於張家口。這樣一來,曹劉兩家在赤峰地區擁有的資產都比王家遜色。

清末民初赤峰地區首富下窪王家的財產狀況

王家的家業是由外號為王三老虎的王福成創建,等到由他大兒子王臣接管時,則進入全盛階段。這時他家不僅佔有教來河、孟克河、騰克力河下游的十幾萬畝良田和草原,其勢力還擴展到奈曼和開魯一帶及關內的一些地方,一時之間成為了平泉、建平、朝陽、赤峰等熱河東部地區方圓二千多里內的首富,人稱"王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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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赤峰地區首富下窪王家的財產狀況

王家憑藉自身強大的財力,曾建立過一支近千人的私人武裝,並兩次協助清政府鎮壓起義軍。王家出巨資在下窪鎮叫來河的西岸、南岸分別修建了大佛寺、娘娘廟,又在波羅素淖爾北岸建成望海樓。不少文史方誌類的書上一致聲稱,建設河西大佛寺花了四(萬萬)億吊(王家出一半或三分一)。一吊等於一兩銀子,四億吊就是四億兩銀子。別說是王家,當年就是蒙古地區最大的旅蒙商號大盛魁,資產也只有一億兩銀子(清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可見此說荒謬之極。這可能是初始作者的筆誤,後來以訛傳訛。其實若是花四億枚制錢(合四十萬兩銀子)建寺倒免強說得過去,不過那筆者也覺得略多,如赤峰地區翁牛特旗的梵宗寺,有115間房屋,佔地5000多平方米,也只是花了區區12萬兩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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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共有燒鍋、磨坊、油坊兼營當鋪、雜貨鋪類的店鋪45家。其中座落於下窪鎮的福興當是王家最賺錢的買賣,也是遼西、熱東一帶規模較大的當鋪之一。具一些書的記載說,福興當的收當只出原物價值的十分之一,月息五分,到期不贖即為⺀死當″;每年有許多變成死當的物品運往天津、北京,福興當一年的收入可達十幾萬元。這一說法也不準確,因為下窪鎮的所在之地是比較偏僻落後的地方,所當之物都是農民的生產生活用品,往往是幾角或幾元的居多,很少有超過百元的,這樣以來即便是變成了死當的東西,也值不了多少錢。再拿赤峰或朝陽的曹家的幾個當鋪衡量(多數年利潤為五六千元),福興當的年收入至多超不過一萬元。別看福興當一家字號的年利潤沒有十幾萬元,但是要把王家的四十多家店鋪的收入合在一起,肯定不止這個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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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土地有七萬多畝,每年產糧四千七百多萬斤,若按每斤一分錢算,價值還四十七萬元呢。王家又用借來的草地,飼養了八百頭牛,若每頭中等牛的價格按二十元算,共計十六萬元。上述三項收入相加,王家一年的收入就有七八十萬之巨。⺀王百萬″的稱號名至實歸,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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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在進入民國時期以後,王家的家業已經江河日下,氣數殆盡。儘管王家還有過一次出殯就花幾萬元巨資的大動作,但終歸無力挽救自己走向沒落的宿命。到偽滿時期和民國後期,王家曾經擁有的輝煌早已變成了歷史的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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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河西大佛寺門前的石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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