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祿位於君:試析唐代官員的致仕制度

大夫七十而致仕, 若不得謝行役, 以婦人從適四方, 乘安車, 自稱曰“老夫”。——《禮記·曲禮上》

還祿位於君:試析唐代官員的致仕制度

在相關歷史古籍文獻中,提到的所謂“致政、致事、休致、告老、掛冠引退、乞骸骨、乞終養、引罪乞休、懸車”等一系列詞語,其實都是官員到了一定年齡得到君主同意能夠退休的意思。作為一個長期奉行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古代官吏退休制度起源很早,其發展則是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從戰國時期觀念上的萌芽、秦漢時期制度上的初創,到唐代時期經過實際運經達到了成熟完備。

唐代官員致仕的資格

有唐一代,主要沿襲了漢代的“七十而致”做法,但比之於漢代則制度更加完備。

漢代《白虎通》卷二《致仕》篇上曾言:臣七十懸車致仕者,臣以執事趨走為職,七十陽道極,耳目不聰明,跛踦之屬,是以退去避賢者,所以長廉恥也。

根據唐開元二十五年的致仕令:諸職事官,七十歲可以致仕。五品以上的官員需要上表由皇帝同意,六品以下的官員則需要上級部門查清是否有清正廉潔和貪贓枉法行為,然後再上交尚書省,由尚書省負責辦理退休手續。

除了年齡以外,唐代官員致仕的條件還決定於其身體情況。開元二十五年正月,唐玄宗還專門下制雲:

曾任五品以上清資官,以理去職者,所司具錄名奏;如老病不堪釐務者,與致仕官。

而且與後世明代、清代官員退休困難不同,當時的唐朝統治者在不影響政局的前提下,是大力提倡未滿年齡但身體有恙的官員主動提前退休的,甚至於後期發展出如有老病不堪的官員提出退休,還可根據做官時期的業績授予一些散官的榮譽稱號的鼓勵退休政策,比如當時六品以上官員可以在退休後終身佩戴魚袋(許終身佩魚,以為榮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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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袋(選自《三才圖會》)

從當時的社會風氣來看,一個官員主動致仕是注重官場倫理道德的表現,主動致仕者往往被時人所敬重。比如:

唐代著名宰相李夷簡上書致仕的理由就是身體不好,年老目衰,不能再進行工作,而皇帝認為其年齡不到70歲,身體尚可(朝廷謂夷簡齒力可任),而且的確朝廷政事上離不開他,不讓他退休,但是他最後一再提出退休,據記載一共上表了5次才得到恩准(最後一次上表時其年才六十六歲),辭官後,其因為致位顯而辭導致名聲大振,甚至被當時的人們稱為“能有終始者”。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部分貪戀權貴的官員為了不肯到期退休,鑽政策空子,找出不少理由,這些都會被當時的人們鄙夷,尤其會遭到後生官員們嚴厲批評。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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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之一的《通典》

著名的《通典》作者,唐朝宰相杜佑年逾70歲時卻毫無主動致仕的意思,被當時的年輕後輩,也就是日後的憲宗肱股之臣裴度公開抨擊,但是最後這位元和名相自己居然也到了75歲才退休。唐代筆記小說《朝野僉載》裡甚至評價武周時期的侍郎侯知一不願退休是“獸麵人心”。他引用當時尚書檯官員們的話,稱其為侯知一“非名教中人”,“是王化外物”。

高級官員VS底層官員——致仕待遇的天壤之別

致仕以後與當官時期相比,雖然失去了一些做官時候的特權,但在政治、法律、物質榮譽等方面仍享有一定的待遇,不過這也要和退休時的品級比照。

致仕待遇中最重要的一項是給祿料(退休金),目的在於“惠養老臣也”。

據記載,當高官致仕時,皇帝常常會賜其許多錢財和物品,比如良田或者是宅邸。此外,如皇帝即位、郊祀大婚等大典時,也會和退休前一樣能獲得一定賞賜,這些賞賜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高級官吏致仕以後生活資金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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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不定期的賞賜以外,唐代官員也有定期的退休補助。大致上可以分為五品以上及六品以下兩種情況:

對致仕的五品以上官員終唐一代始終保持著發放當官時的一半薪水的制度。而對於六品以下致仕官員的定期俸祿則隨著唐代國力的變化而一變再變。

從天寶九年的敕文,我們可以得知:

天寶九載三月敕,如聞六品以下致仕官,四載之後,準格並停。念其衰老,必藉安存,豈限高卑,而恩有差降。應六品以下致仕官,並終其餘年,仍永為式。

這說明在天寶九年三月以前,唐代朝廷規定:

六品以下致仕官,四年之後即終止其致仕資格,從而不再發放俸祿。但在唐玄宗時期,這種措施又被廢除,變成了和五品以上官員一樣的待遇,但根據記載,自唐文宗太和元年九月以後,六品以下官吏又被取消了長期的退休金髮放,回到了只發放四年的政策上來。那些四年後被取消致仕資格的官吏,其在物質經濟上,據現代學者們研究基本同於當時的老百姓,也失去了減免賦稅的權利。

這種情況就導致了唐代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或者出身世家大族的官員退休之後能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修池築園,平素與家裡人喝酒、擺宴、聽戲,過著神仙般的悠閒生活。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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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百藥

《北齊書》作者,史學家李百藥退休之後的生活,怡然自得,麴酒臨殤,文酒燕賞,以舒平生之志。另外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大詩人白居易在年老致仕後,給友人的詩中說:“南北東西無所羈,掛冠自在勝分司。探花嘗酒多先到,拜表行香盡不知。炮筍烹魚飽飧後,擁袍枕臂醉眠時。報君一語君應笑,兼亦無心羨保釐。”顯然,樂天居士生活的自由自在很滿足於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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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尾宴

而反之,有的中下級官員如果前期沒有好好鑽營,或者出身於寒門,其後半生生活一般都比較困苦,在唐代傳奇裡,路邊乞食這種故事也屢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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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遊宴

除了這些根據品級而造成物質上天差地別的補助外,唐朝官員在退休後的其他領域也依然享有一些政策上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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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法律方面,《唐律疏議》曾言:

謂不因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員、廢州縣之類,應入議、請、減、贖及蔭親屬者,亦與見任同。

大致意思就是說:致仕後的官員不論其原來所屬何種品級,都享有其做官時級別所擁有議、請、減、贖及蔭親屬的法律特權,這是中國法律中古代禮法並用的表現,而唐代正是中華法系成熟的關鍵時期。

這裡提到的蔭親屬制度其實就是蔭補,後世一般也叫作恩蔭、資蔭、奏補、任子。

據歷史文獻記載,臺省六品,諸司五品以上官皆得蔭補,值得一提的是這種制度雖然也的確挖掘出了諸如李德裕,裴行儉等能力強悍者,可是當時人們關於蔭補官員素質過低的論斷,一直都是不絕於書。尤其是到了唐代中後期,隨著科舉制越發盛行,靠蔭補制度得到的官職又普遍是品級極低的閒散官員,而且當時讀書人也逐漸向“雖位極人臣,不由進士者,終不為美”的觀念轉變,性價比逐漸變低的情況下,蔭補制度走向了衰弱,並未從歷史上絕跡,到了宋代又開始重新興盛起來。

結論

官吏的養老待遇與致仕時的品級緊密相連。唐代的官員在退休後可獲得的祿料多少,這是其養老的根本保障。其中,高級官吏和下中級官吏兩者之間的巨大待遇差異導致了對於中下級在職官員工作積極性的巨大打擊,這些人通常會對自己致仕後的晚年生活產生重重顧慮,導致許多低級官員在處理個人與國家的關係上逐漸演變為從一己之利出發來考慮得失,而在唐代後期,尤其是“安史之亂”後所形成的長期積弱不振,這也是其比較重要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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