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長治市委政法委員會關於全市政法機關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十條措施》

中共長治市委政法委員會關於全市政法機關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十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按照中央政法委會同“兩高兩部”制定的《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結合我市政法工作實際,制定全市政法機關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十條措施,以法治保障民營企業順利復工復產,全力助推我市民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一、深入民企調研,暢通一條渠道


  1.開展“暖企解難”活動。政法機關要主動深入民營企業,摸實情、解難題,引導民營企業綜合考慮自身實際,確保復工復產安全有序,努力營造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為民營企業發展保駕護航。暢通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維權渠道,充分發揮“96302”熱線作用,開設信箱,全天候及時受理企業反映問題,確保依法依規及時受理民營企業涉法律問題或涉及政法機關的有關諮詢、投訴、舉報等,做好與企業服務、投訴平臺銜接。


二、堅持問題導向,用好兩項機制


  2.充分發揮涉企維權協調機制。按照“統一管理、歸口負責”的原則,對反映民營企業涉法維權重大緊急事項,市委政法委將會同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招商局、市政務服務中心等相關單位召開聯席會議,把對民營企業的執法司法保護與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行業管理、行業監督緊密結合起來,統籌推動解決。增強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確保民營企業復工復產後涉法維權協調工作機制高效運轉。


  3.充分發揮案件轉督辦機制。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阻工、強攬工程、強買強賣、串通投標、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反映強烈的影響企業發展和侵害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案件,通過轉辦、督辦及時轉交相關政法部門核查。轉辦流程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督辦流程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重大緊急事項應隨時報告。案件辦結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報告,確保企業反映的問題都能及時解決,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


三、精準激發活力,實現三個“清零”


  4.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案件清零。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多元化解機制,及時發現各類風險隱患,堅持抓早抓小、應調盡調,靈活運用法理情理相結合的方式,及時有效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現的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對勞資、醫療、環境等民營企業中比較突出的矛盾糾紛,加強分析研判,加大化解力度,健全完善民營企業涉訴矛盾糾紛聯調聯動機制,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等多種調解方式有機銜接,防止發生“民轉刑”案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生產經營的群體性事件,助力打造“零上訪零事故零案件”的民營企業。


  5.涉民營企業“執行難”清零。全力解決涉民營企業執行難題,加大涉民營企業生效判決執行力度,對錯誤採取執行措施、錯誤處置執行標的物、錯誤追加民營企業家為被執行人,致使民營企業家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案件,及時予以糾正。現有的涉民營企業“執行難”案件要進行專項“清零”。充分發揮執行聯動、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制度的作用,嚴懲拒執違法犯罪,確保民營企業勝訴權益及時落實兌現。


  6.涉民營企業維權案件清零。依法打擊侵犯企業家人身安全和財產權各類刑事犯罪,實現侵犯民營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案件全部清零,進一步加快涉民營企業犯罪案件的辦理進度,做好風險防控預案,審慎凍結民營企業銀行基本賬戶,避免因辦案時機或方式把握不當,嚴重影響民營企業工作秩序和正常生產。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少捕慎訴”司法理念,對涉民營企業經營人犯罪的,結合危害性大小、主觀惡性大小、犯罪情節是否惡劣等因素綜合判斷,能不捕的堅決不捕,能不訴的堅決不訴。加大羈押必要性審查力度,對確有羈押必要的,可在復工復產、對外聯繫生產經營決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四、營造法治氛圍,提升四項服務


  7.提升政法機關執法規範化服務。牢固樹立政法機關服務經濟發展理念,積極開展“更新執法司法理念、改進執法司法作風”專項活動,教育引導廣大幹警把平等、審慎、謙抑、善意、文明、規範等執法辦案理念貫穿到每起案件、每個執法司法環節中。堅持主動服務,持續優化完善政法機關審批服務體系、安全服務體系,多設“路標”、不設“路障”,使服務民營企業零距離,用政法機關“溫暖服務”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質量”。


  8.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政法機關為民服務改革事項清單,提高政法窗口辦理事項即來即辦比例,實現現場辦公立等可取,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等多種服務方式,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為民營企業開設“綠色通道”、“一站式”辦理,能夠以“網上辦”、“掌上辦”等電子方式辦理的,儘可能採取方便、高效、快捷方式辦理。


  9.提升“惠企便民”法律服務。加強對涉訴民營企業的訴訟指導和風險提示,指導其正確收集證據、理性參與訴訟。對經營困難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法律援助,加大訴訟費用緩、減、免力度,保障其依法平等行使訴訟權利。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網上立案、訴訟、調解、信訪,就近跨域立案,跨區域遠程辦理訴訟事項。引導、鼓勵民營企業設立公司律師或聘請法律顧問,積極防範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風險,鼓勵律師事務所對經營暫時陷入困難、現金流緊張的法律顧問單位和其他企業,酌情減免或緩收法律服務費用。


  10.提升法治宣傳服務。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以案普法,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組織律師及法律工作者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宣傳解讀,為民營企業提供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探索建立“一企一警”法治幫扶服務機制,做到服務保障“一對一”“點對點”,進一步幫助民營企業提高運用法律自我保護能力,堅持依法合規經營,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的質量和效益。(來源:長治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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