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措施了!买新能源车,按国标20%补贴!

9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我区近日出台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另外,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逐年增加。

根据《措施》,2018~2020年,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自治区本级财政按国家标准一半的40%,即国家标准的20%给予补贴;补贴形式为,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补贴,生产企业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车销售给消费者。

另外,对在广西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两旁停车位进行停车的,一律减半征收停车费。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制。

广西出台措施了!买新能源车,按国标20%补贴!

《措施》要求,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规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新增和更新的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以及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逐年增加。

为了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车型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自治区财政给予每款车型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我区还鼓励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和自治区组织的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不超过70%的场地租赁费补贴;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按照广告费的5%给予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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