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補貼!關於復工復產,南昌這個區再發13條扶持政策

獎勵+補貼!關於復工復產,南昌這個區再發13條扶持政策

關於進一步鼓勵企業復工復產政策措施

根據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更好地推動企業復工復產,著力促進全區經濟平穩增長。在《青雲譜區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的基礎上,現提出關於進一步鼓勵企業復工復產政策措施如下:

1.全區規上工業企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及以上企業,2020年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及營業收入絕對值達到去年同期的80%以上且全年增速達到全市平均增速的,按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年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企業,2020年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及營業收入絕對值達到去年同期的80%以上且全年增速達到全市平均增速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年營業收入10000萬元及以上企業,2020年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及營業收入絕對值達到去年同期的80%以上且全年增速達到全市平均增速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科工局、區財政局)

2.全區資質以上建築業企業中,2020年度建築業總產值達5億元且全年增速達到25%以上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2020年度建築業總產值達10億元且全年增速達到16%以上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增速達到20%以上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獎勵3萬元;2020年度建築業總產值達50億元且全年增速達到13%以上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獎勵4萬元,增速達到18%以上的,每家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財政局)

3.全區規上服務業企業中,對年營業收入超1千萬元的單位,一季度服務業營業收入達到去年同期的85%以上且全年服務業營業收入實現20%以上增長的,按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超5千萬元的單位,一季度服務業營業收入達到去年同期的85%以上且全年服務業營業收入實現15%以上增長的,按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超1億元的單位,一季度服務業營業收入達到去年同期的80%以上且全年服務業營業收入實現10%以上增長的,按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

疫情期間,若市級以上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管理機構對集聚區內中小企業已採取減免租金舉措,並且服務業集聚區管理機構的房東未對其減免租金的,區級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

4.全區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中,2019年零售額1-5億元之間(含1億,不含5億)、2020年一季度達到去年同期85%且全年增速達到全區平均增速的,按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2019年零售額4000萬元以上且2020年全年增速達到全區平均增速的餐飲、住宿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2019年零售額5億元以上、2020年一季度達到去年同期80%且全年增速達到全區平均增速的,按每家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5.建立全區重大項目庫,對納入市“十四五”規劃“盤子”、計劃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且納入統計項目庫的重大項目,給予50萬元前期經費補助;對納入青雲譜區“十四五”規劃重大項目清單、計劃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且納入統計項目庫的項目,年度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優先從入庫項目中安排。疫情期間,對列入中央預算內的公共衛生、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的重大項目,5000萬元以上項目每個給予20萬元前期經費補助,5000萬元以下項目每個給予10萬元前期經費補助,並優先納入當年民生實事項目。(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青雲譜分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管理局)

6.開展政銀企對接,梳理彙總全區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以及上市公司、重點擬上市企業復工復產融資需求,協調駐區金融機構開展銀企融資對接,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積極支持企業合理融資需求。鼓勵開展線上審批操作,減少客戶面訪等非必要人群聚集。(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發改委、區科工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文廣新旅局、各街辦、鎮、集聚區)

7.對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為防控疫情提供物資保障的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經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認定,按每家企業主要負責人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防控疫情指揮部、區財政局)

8.實行返崗復工員工補貼。疫情期間,鼓勵企業加強與外來員工輸出地對接,用“點對點”包車或企業間拼車接送方式組織員工返崗。對重點企業、省大中型建設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市重大重點項目組織市外員工返崗復工所產生的包車費用予以全額補貼。對自行到崗的返崗員工和新招員工(含勞務派遣員工和小時工),按省內200元/人、省外500元/人的標準給予交通補貼(已享受包車補助或專車接送的不重複享受),所需資金區財政予以100%配套。(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各街辦、鎮、集聚區)

9.加大就業服務和穩崗補助。疫情期間,向新經濟產業集聚區重點企業(含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企業)提供職業介紹和推薦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培訓學校)和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等,成功推薦1名勞動者就業(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2000元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區財政予以100%配套。(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各街辦、鎮、集聚區)

10.加強務工人員住行保障。返崗務工人員須申領註冊電子通行證,並通過手機進行個人軌跡查詢,根據查詢結果完善電子通行證登記信息,在防疫期間出入公共場所時出具電子通行證。除近14天內有湖北旅居史以及其他國家要求必須隔離的人員一律在屬地進行集中隔離外,返崗務工人員經必要的健康檢測後可取消隔離要求。對全區街鎮、社區、村委會不加甄別阻止人員出入的做法進行排查並堅決糾正,確保返崗務工人員進得來、出得去。合理保障省大中型建設項目、省重點建設項目、市重大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返崗人員居住場所,選擇租住符合條件的員工集中居住點,所需資金區財政予以100%配套。(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各街辦、鎮、集聚區)

11.為轄區內註冊、生產、經營的重大重點項目企業、規模以上工業生產企業、規模以上服務企業及區直機關、鄉鎮(街道)、村(社區)等本級有合同用工人員(含勞務派遣員工)的法人單位辦理政策性復工綜合保險。對因發生法定傳染病(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導致應政府要求隔離的有關法人單位,給予隔離期間僱員工資及隔離費用支出方面的保障。(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財政局)

12.積極推廣不見面招商,充分利用互聯網、公眾號等平臺,高精度、大範圍開展招商推介,出資聘請招商顧問協助招商。各街道、鎮、集聚區、梅湖景區管委會根據自身資源稟賦,結合“3+5+X”產業發展需要,採用市場化方式,面向境內外院校、企業招引專業人才,組建專業招商隊伍。(責任單位:區投促局、區財政局,各街辦、鎮、集聚區、梅湖景區管委會)

13.疫情期間,在項目策劃生成階段,已對可研報告進行了論證的,簡化後續可研評審。容緩辦理節能審查及不涉及大面積徵地拆遷等項目的社會風險評估。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直接批覆項目初步設計(代可研)。總投資100萬元及以下的簡易、技術單一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再進行評審。總投資50萬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再批覆可研和初步設計,由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單位:區行政服務中心、區發改委)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國家、省和市有關部門現有或新出臺的政策措施,一併遵照執行。按照“就高”的原則兌現政策,不重複享受。涉及到經濟指標數據的,以區統計局反饋為準;涉及到使用財政資金補助的,由區財政局統籌安排,優先用於應對疫情方面的支出。文中“疫情期間”除特別指出的情形外,均為因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期間;責任單位排第一的為牽頭單位,其他為配合單位。

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

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

期盼疫情早日結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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