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嚴防宦官干政,為何卻要提升宦官地位?明太祖:要制衡外朝

序言:

明太祖朱元璋曾針對“宦官”做出過這樣一個評價,“此曹止可供灑掃,給使令”,赫然是對“宦官干政”的現象極為抵制。故而於洪武十七年(1384年)七月,明太祖還專門在宮門中立了一塊“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的鐵牌,嚴防宦官干政。——《明史·職官三》

但是,於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九月,明太祖卻一反常態的擴充了“宦官機構”,同時也提升了宦官的“品秩”,明顯提升了明朝“宦官”的地位,這又是什麼原因呢?究其原因,原來是明太祖想要想要通過宦官來實現對外朝的制衡。


明太祖嚴防宦官干政,為何卻要提升宦官地位?明太祖:要制衡外朝

宦官漫畫示意插圖

畢竟按常理來講,之所以會造成“宦官干政”的不良政治現象,其最主要的影響因素,無非就是宦官的權力太大,以及影響範圍廣泛。

而根據明太祖借鑑歷朝歷代的宦官之禍,並得出了一個“朕觀《周禮》,奄寺不及百人。後世至逾數千,因用階亂”的結論。——《明史·職官三》

以及明太祖還曾說過“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若用為耳目,即耳目蔽;用為心腹,即心腹病”等相關言論來看,顯然在明太祖朱元璋的意識裡,對宦官是十分不信任的。——《明史·職官三》

這也就意味著明太祖是明白該如何預防宦官干政的。他清楚的知道如果想要實現嚴防宦官干政的目的,那麼就勢必需要從降低宦官地位以及影響力方面去入手。

如此一來,宦官人微言輕,自然也就無法對“皇權”構成威脅了,即便是出現一些漏網之魚,也能夠及時的加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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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畫像示意插圖

明太祖限制“宦官”地位

事實上,明太祖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九月下令提升宦官地位之前,也確實是這麼做的,他曾數次下達限制宦官地位的改革舉措。

就好比早在吳元年,也就是公元1367年,明太祖朱元璋設立宦官衙門“內使監”、“御用監”之時,就在其中“各設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從三品”。——《明史·職官三》

換句話來說,明朝宦官的地位在建朝之初,相對而言都還算是一個比較高的存在,最高甚至能到“正三品”的官秩,這是個什麼概念?

要知道,在明朝的“官秩”體系中,執掌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有著可自行勾決死刑犯人大權的“大理寺卿”,也僅僅只是“正三品”而已。

至於再往上的“正二品”,那可都是等同於吏、戶、禮、兵、刑、工等“六部尚書”,以及有統兵之權的“都指揮使”一級的存在了,雖宦官只有官秩之名,並無實權,但由於其一直都身處明太祖身邊,近水樓臺先得月,所以在待遇上勢必差不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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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干預朝政劇照示意插圖

但隨著時間的變遷,由於明朝內廷機構的日趨龐大,宦官勢力也逐漸開始在明朝站穩了腳跟,“有內侍事帝最久,微言及政事”,開始逐漸暴露出了“干預朝政”的不良勢頭。——《明史·職官三》

對於一心想要完成“中央集權”,促進君主專制的明太祖朱元璋而言,大家說他會願意看到這種現象發生嗎?

自然是不會的,畢竟在明太祖朱元璋的意識裡,他才是最高統治者,那麼就理應由他去制定一切政務的決策方案才對。

而這個干政的“宦官”,卻依仗明太祖所賦予的地位和信任,想要在明太祖處理政務之時提出自己的主張,這不就相當於是在影響皇帝的“皇權意志”嗎?

也正是這次事件的發生,讓朱元璋有了對明朝那日趨龐大的宦官制度、以及機構體系加以改革的想法,否則任由宦官這樣發展下去的話,勢必會因統治者的縱容而導致“宦官之禍”再次出現。


明太祖嚴防宦官干政,為何卻要提升宦官地位?明太祖:要制衡外朝

明太祖朱元璋畫像插圖

故而於洪武五年(1372年)六月,明太祖先是定下了“內侍毋許識字”的宦官禁令,而後更是於洪武十七年(1384年)四月,“更定內官諸監、庫、局品職。內官監,設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從六品”,將宦官最高的“品秩”從“正三品”降低到了“正六品”。——《明史·職官三》

明太祖朱元璋儼然是想要通過降低宦官文化水平、以及降低宦官“官秩”的做法來實現降低宦官地位、以及影響力的初衷,繼而達到保證“皇權穩固”,預防宦官干政的最終目的。

所以也就有了序言中所提到的洪武十七年七月,也就是公元1384年七月,明太祖制定“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鐵牌的事件發生,赫然還把“預防宦官干政”的事情制定成了法律條款。

這種種跡象都表明,明太祖對如何控制宦官,以及預防宦官干政的處理辦法都是很清楚的,而且在執政期間也曾對“宦官勢大”的情況進行了一系列的限制和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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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漫畫示意插圖

明太祖又提升“宦官”地位

但結合明太祖於洪武二十八年九月,也就是公元1395年九月擴充“宦官機構”,並提升“宦官品秩”的事件來看,很明顯明太祖的行為與他早先“嚴防宦官干政”的初衷是相悖的。

先來看看明太祖是如何提升宦官地位的,“重定內官監、司、庫、局與諸門官,並東宮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職秩。凡內官監十一:曰神宮監,曰尚寶監,曰孝陵神宮監,曰尚膳監,曰尚衣監,曰司設監,曰內官監,曰司禮監,曰御馬監,曰印綬監,曰直殿監。”——《明史·職官三》

顧名思義,就是重新整合了內廷的宦官機構,將明朝宦官機構劃分成了十一監。

而後雖然未對宦官數量進行大規模擴充,但是在官秩體系上,明太祖卻是下令“皆設太監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監各一人,從四品;左、右監丞各一人,正五品”——《明史·職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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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宦官示意劇照

如若我們再結合洪武十七年,明太祖所制定的內官諸監官秩最高的“正六品”的數據來看,相信大家不難看出,在洪武二十八年之前,明朝宦官中最高的“正六品”宦官僅有一人,其下各局、庫、司雖然相對獨立,但是在官秩上卻顯然沒有內官監最高長官這麼高。

可是在洪武二十八年改制以後,宦官中的“最高長官”卻從“一人”變成了“十一人”,而且皆是“正四品”。更別提每“監”還分設“從四品”宦官各二人,以及“正五品”宦官各二人。宦官的整體實力明顯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宦官在明朝的地位也勢必就會因此而水漲船高。

如此一來,豈不是就和明太祖起初所想要達到的嚴防“宦官干政”的目的背道而馳了嗎?畢竟宦官官秩上去了,其地位自然也就上去了,從而也就代表其影響力自然也就上去了,赫然成了一個互相矛盾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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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馬監宦官示意劇照

就好比明朝宦官機構中的“御馬監”,據《明書·戎馬志二》中的記載,“國初有御馬勇士、旗軍,以處迤北逃回人民,供養馬之役,器械衣甲,必異他軍。後多以進馬者投充,而聽御馬監官提督焉

從表面上看,這御馬監儼然就是一個“養馬”的宦官機構,但事實上正如明朝大臣“許進”所說,“勇士名雖養馬實為禁兵”,這也就意味著御馬監實則是擁有一定“統兵權”的。——《勇士名額疏》

只不過明太祖時期的御馬監,還並未顯露出什麼實力,直到後世於正統十四年所發生的“京師保衛戰”之時,御馬監所統轄的四衛勇士、以及旗軍才正式從幕後踏上臺前,在“彰義門”主動出擊,迎戰瓦剌大軍。

這就足以證明御馬監自身的軍事實力也是不弱的。

如若我們再結合下“兵權”在古代封建時期所能起到的作用,相信大家應該能明白這意味著什麼吧?這無疑就足以證明,明太祖提升“宦官地位”的做法是有意為之。


明太祖嚴防宦官干政,為何卻要提升宦官地位?明太祖:要制衡外朝

明朝宦官示意劇照

那麼問題來了,明太祖為何會違揹他嚴防宦官干政的初衷,一反常態的去提升宦官地位呢?

俗話說的好,“存在即合理”,既然明太祖這麼做,必定是有他的一番考慮,而這個提升宦官地位的理由,便是出於當時政治局勢的考量。換言之,就是明太祖想要通過加強宦官的地位,藉以實現制衡外朝,與外朝相互牽制的目的。

這一切還要從“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開始說起,當時明太祖說了這樣一句話,“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大學衍義補·卷五》

大家要著重注意下這個“彼此頡頏不敢相壓”,顧名思義,就是彼此之間能夠保持一個相互牽制的平衡事態。那麼我們再說這“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九月”的宦官改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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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八年擴充後的“宦官機構”

先說說明太祖擴充“宦官機構”

經歷了洪武二十八年的這次改革後,明朝那十一個宦官機構最高官秩皆是“正四品”,都屬於同一級,換言之,這些宦官機構在一定意義上也就呈現出瞭如“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一般的互相牽制局面。

而在洪武二十八年之前,明朝內廷宦官的最高官秩卻是“正六品”,且只有一個,還是在“內官監”之手。

這也就意味著“內官監”雖然對整個明朝政權影響不大,但是其在內廷之中,卻儼然是呈現出一幅“內官監”一家獨大的局面。

由此我們也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明太祖擴充“宦官機構”的舉措,實則是為了讓內廷的宦官衙門之間能保持一個平衡,繼而取得瓦解“內官監”一家獨大之效,那麼首先在這內廷之中,各個宦官衙門之間就已經能夠保證其始終都處在一個相對平等的地位,自然而然也就順勢形成了“互相牽制”的局面。

毫無疑問,此舉對維持內廷的穩固是有著極為積極的意義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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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案漫畫插圖

再說說明太祖提升“宦官品秩”

早在明洪武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393年,明朝爆發了一次受牽連人數達萬人以上的大案件,也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藍玉案”。

是時,“涼國公藍玉以謀反,並鶴慶侯張翼、普定侯陳桓、景川侯曹震、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吏部尚書詹徽等皆坐誅”,影響範圍極為廣泛,甚至就連傅友德、馮勝、王弼等公侯也一併牽連在內。——《明史·太祖三》

而這次案件的爆發時間,若是從明洪武十三年,也就是公元1380年,明太祖下令“罷中書省、廢丞相等官,更定六部官秩”的時間開始算起的話,赫然已經過去了將近十三年。——《明史·太祖二》

這也就意味著明太祖“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的說法,其實並沒有如他所說的那般穩當,罷相分權之後的外朝官員,依舊會存在著謀反作亂的可能。

可是此時的明朝政治格局框架已定,沒有中書省,也沒有丞相,所有的政治事務都是通過“六部”直接提交到明太祖一個人之手,儼然是遇到了瓶頸,無法再進行更加細化的改革了。難不成還能讓明太祖再包攬六部的職權嗎?

這很明顯就不現實,否則明太祖又怎麼會“置四輔官”來輔佐他處理政務呢?屬實是因為他一個人實在是無法獨立完成全國政治事務的決策。——《明史·職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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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外朝官員畫像示意插圖

那麼明太祖又該如何去實現對外朝的制衡呢?最方便有效的辦法,就是從“宦官”入手。

通過提升宦官“官秩”的形式來提升宦官地位,繼而等宦官地位提升以後,其影響力勢必也就隨之而會有明顯的提升,從而在潛移默化間形成對外朝官僚勢力的制衡。

還拿御馬監來說吧,據史書上的記載,“騰驤等四衛勇士旗軍,乃祖宗設立禁兵,以備宿衛扈從,名為養馬,實為防奸禦侮也”。——《明武宗實錄·卷七》

什麼意思,明太祖在御馬監設立“禁兵”的目的就是為了“防奸禦侮”,換言之,御馬監就是為了防止官員擅權而生。這也就意味著御馬監如果不夠強勢的話,對官僚集團所形成的威脅效果勢必就會大打折扣。

所以,明太祖也只能是通過提升宦官品秩的形式,來提升宦官的地位,然後再進一步完成對“外朝”的牽制、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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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罷相漫畫示意插圖

結束語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不難發現,明太祖朱元璋擴充“宦官機構”、甚至還提升宦官“品秩”的事件,其實並非明太祖自身的意願,畢竟他對宦官干政的抵制是顯而易見的。

否則也就不會發生洪武十七年明太祖設立鐵牌,嚴防宦官干政的事件了。

但是問題也正是出在了這裡,洪武十七年距離洪武十三年“罷相”才過去了四年,新制定的政治體系的弊端並未浮現。所以截至此時,明太祖限制宦官勢力的舉措都還算正常,也符合常理。

直到洪武二十六年,明太祖於洪武十三年“罷相”後所設立的政治體系的弊端凸顯以後,明太祖才意識到洪武十三年的改制並沒有達到“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的預期目標。諸如前文曾提到的“藍玉案”。

不過,受限於集權舉措已經遇到瓶頸的緣故,明太祖無法再有效的對政治體系進行更加細化的改革。


明太祖嚴防宦官干政,為何卻要提升宦官地位?明太祖:要制衡外朝

御馬監禁兵示意插畫

所以,明太祖自然而然也就想到了他早在建朝初期就設立的“御馬監禁兵”,想要憑藉這些“禁兵”對外朝官員的勢大困局進行壓制。但如此一來勢必就會導致“御馬監”的又一次勢大。

故而,明太祖也只能是先將內廷的宦官機構進行一次重組,表面上看是為了打消“內官監”一家獨大的局面,但事實上憑藉內官監那“正六品”的“最高長官”又能做得了什麼呢?

究其原因,也就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先讓宦官機構互相牽制,然後進一步來達到牽制“御馬監”的目的,起到預防“御馬監”勢大之效。

如此一來,明太祖抵制“宦官干政”,但卻一反常態提升宦官地位的做法也就說的通了。

屬實是為了達到制衡外朝官僚勢力的同時,還能讓宦官機構之間也保持著一個“互相牽制”的局面,從而讓“御馬監”不至於因勢大而失控,預防明朝出現“宦官干政”的不良政治局面。

對維護明朝政局的穩固、加強皇權、以及促進中央集權君主專制體系的發展等方面顯然有著極為積極的意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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