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佳有按慣例的嗎?

任何評佳都要體現最佳,體現公平公正合理,一切用數據說話的原則。否則,潛規則太多,劃斷、剔除、區別、平衡等,那不是評佳,那是人為的取向,排他性的選擇。

女排聯賽結束一月後評選出聯賽的最佳陣容,引發網上熱議,爭論不休。有一種"評佳按慣例"的說法,本人不予贊同,故談點個人意見,權當智者見智,仁者見仁,歡迎討論(刻意噴者,就罷了)。本文只對評佳規則持有疑義,不涉及評佳球員和入選球員。

所謂評佳按慣例,是指評佳應在優勝隊中產生或在四強隊中產生。熟知:慣例不是標準,也不是評佳細則與評佳辦法,人為因素及隨意性太多,若作為評佳標準,沒有嚴肅性、權威性和公正性。

以世界盃、世錦賽和奧運會賽制為例,就從沒有按慣例評佳一說,而只有按"所有參賽球員的全程數據(實力),按照評佳規則來進行評佳",而且決出冠軍後即刻頒獎,轉播告知天下,透明度極高,令人信服。還是因為標準具有公平合理性,範圍全覆蓋,全員參加,全過程的數據顯示所致。

世界盃採用單循環賽制,所有參賽隊都要賽一遍,數據連貫完整,因而評佳,基本上是以參賽數據為準來評選最佳的,沒有什麼前四限制,前四和前四以外的隊,只要球員數據足夠好,就都有入選賽事最佳的資格和可能(2015年世界盃評佳就是例證)。

而世錦賽和奧運會是先分組循環+淘汰賽的賽制。基本上是優勝劣汰的辦法,所有參賽隊的比賽對手是循環+分段的,即循環賽→淘汰賽(八進四→半決賽→決賽),只有冠亞軍可打完所有賽事的比賽,其他則依次遞減。那麼評佳也是按全程數據,一般優佳會在前四隊中的最優秀者評出,也有例外,但這不是慣例,而是按數據,按實力,按比賽隊的場局數及勝率評選出的。

因此,評選最佳是評選位置個人最佳,而不是評選最佳球隊,也就是說四強外的球隊員,也有獲最佳的可能,這才是公平公正合理,體現了對參賽球員的尊重,符合奧林匹克公平競爭的原則。

然:聯賽評佳即按慣例又不按慣例(四強內評,然亞軍無人入選,四強外也有入選),又按數據又不按數據(主攻副攻自由人數據優者落選,數據排後者入選),參賽球員在缺陣問題上的評佳也不是同等對待,在數據和前四的考慮上也因人而異,及內外援上不一視同仁,區別對待,甚至剔除將她們評佳的資格剝奪。

聯賽評佳標準如此混亂,極不明確,水分頗多,潛規則及綜合平衡因素顯現。試問:這是公平合理嗎?這是職業聯賽的評佳嗎?這是在評選"聯賽最佳陣容“嗎?一個聯賽評佳,滯後一月,一紙公告,顯得不夠重視,走了個形式,這在三大球中排球的評佳是最差的,屢見不鮮。

聯賽評佳標淮的隨意性和不確定性,使得評佳被廣為爭議,如上海球迷、江蘇球迷、山東球迷、八一球迷,外援球迷,還有部分天津球迷等,都對聯賽的評佳標準及採用的辦法,表示出疑義與不解。

世上很多事本來是公平的,正是因為人為制定的規則不公平,不合理,才導致了許多的不公平出現,聯賽評佳就是這諸多不公平中的其中之一。

評佳有按慣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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