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4萬元一年了,說準備起訴並抓去坐牢了,該怎麼辦?

提到拖欠信用卡不還,銀行準備起訴,我們腦中第一個浮現的念頭就是會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那麼,信用卡詐騙罪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了?多少數額達到立案標準呢?我們先根據法律規定來分析分析:


欠信用卡4萬元一年了,說準備起訴並抓去坐牢了,該怎麼辦?


信用卡詐騙罪的法律規定

信用卡詐騙罪規定在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欠信用卡不還,是否屬於惡意透支?

欠信用卡不還,可以涉嫌的行為就是惡意透支。那怎麼判斷是否屬於惡意透支呢?


欠信用卡4萬元一年了,說準備起訴並抓去坐牢了,該怎麼辦?


1.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一般認為明知沒有還款能力還大量透支、隨意揮霍高消費、抽逃,轉移,隱匿財產等行為就可以認定為非法佔有;

2.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

如果符合上述行為,就可能屬於惡意透支!

立案標準

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第八條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所以,欠信用卡4萬元,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來看,不構成“數額較大”,達不到認定信用卡詐騙罪的標準。但是,還是希望儘快將錢還清,避免自己的徵信受到影響,哪怕是分期還,每月還一部分,還是要還的。

總結一下,就算銀行不起訴你,有一筆逾期欠款影響也不小。問題還是要從根本上解決,逾期後該思考如何努力還款呢?


欠信用卡4萬元一年了,說準備起訴並抓去坐牢了,該怎麼辦?


1:想盡一切辦法,湊夠本金,主動打電話銀行協商看能否減免逾期期間所產生的利息和違約金,然後一次性還清。

2 : 協商停息止付(和銀行達成協議)分期慢慢還,減輕還款壓力,停掉心裡壓力最大的催收,避免起訴。

信用卡逾期還不上時,應該怎麼辦?

1.向銀行表達還款意願:

信用卡逾期還不上時,千萬不能不管不顧。首先要與銀行取得聯繫,表明自己目前的經濟狀況,主動表示還款意願,希望銀行協調定製合理的還款計劃,然後再去努力賺錢,慢慢把欠款還清。

2.保證通話暢通:

銀行工作人員在逾期後會不斷聯繫你,但千萬不要刻意躲避這些電話。接通電話後,要及時闡明自己的還款意願及目前的經濟壓力,懇求寬限一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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